朱子語類卷第三

2024-10-09 09:30:15 作者: (宋)朱熹 (宋)黎靖德編

  鬼神

  因說鬼神,曰:「鬼神事自是第二著。那個無形影,是難理會底,未消去理會,且就日用緊切處做工夫。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此說盡了。此便是合理會底理會得,將間鬼神自有見處。若合理會底不理會,只管去理會沒緊要底,將間都沒理會了。」淳。義剛問目別出。

  義剛將鬼神問目呈畢,先生曰:「此事自是第二著。『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此說盡了。今且須去理會眼前事,那個鬼神事,無形無影,莫要枉費心力。理會得那個來時,將久我著實處皆不曉得。所謂『詩書執禮,皆雅言也』,這個皆是面前事,做得一件,便是一件。如《易》,便自難理會了。而今只據我恁地推測,不知是與不是,亦須逐一去看。然到極處,不過只是這個。」義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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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問鬼神有無。曰:「此豈卒乍可說!便說,公亦豈能信得及。須於眾理看得漸明,則此惑自解。『樊遲問知。子曰:「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人且理會合當理會底事,其理會未得底,且推向一邊。待日用常行處理會得透,則鬼神之理將自見得,乃所以為知也。『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意亦如此。」必大。

  天下大底事,自有個大底根本;小底事,亦自有個緊切處。若見得天下亦無甚事。如鬼神之事,聖賢說得甚分明,只將《禮》熟讀便見。二程初不說無鬼神,但無而今世俗所謂鬼神耳。古來聖人所制祭祀,皆是他見得天地之理如此。去偽。

  神,伸也;鬼,屈也。如風雨雷電初發時,神也;及至風止雨過,雷住電息,則鬼也。

  鬼神不過陰陽消長而已。亭毒化育,風雨晦冥,皆是。在人則精是魄,魄者鬼之盛也;氣是魂,魂者神之盛也。精氣聚而為物,何物而無鬼神!「遊魂為變」,魂游則魄之降可知。升卿。

  鬼神只是氣。屈伸往來者,氣也。天地間無非氣。人之氣與天地之氣常相接,無間斷,人自不見。人心才動,必達於氣,便與這屈伸往來者相感通。如卜筮之類,皆是心自有此物,只說你心上事,才動必應也。恪。

  問:「鬼神便只是此氣否?」曰:「又是這氣裡面神靈相似。」燾。

  問:「先生說『鬼神自有界分』,如何?」曰:「如日為神,夜為鬼;生為神,死為鬼,豈不是界分?」義剛。

  叔器問:「先生前說『日為神,夜為鬼,所以鬼夜出』,如何?」曰:「間有然者,亦不能皆然。夜屬陰。且如妖鳥皆陰類,皆是夜鳴。」義剛。淳同。

  雨風露雷,日月晝夜,此鬼神之跡也,此是白日公平正直之鬼神。若所謂『有嘯於梁,觸於胸』,此則所謂不正邪暗,或有或無,或去或來,或聚或散者。又有所謂禱之而應,祈之而獲,此亦所謂鬼神,同一理也。世間萬事皆此理,但精粗小大之不同爾。又曰:「以功用謂之鬼神,即此便見。」道夫。

  鬼神死生之理,定不如釋家所云,世俗所見。然又有其事昭昭,不可以理推者,此等處且莫要理會。揚。

  因說神怪事,曰:「人心平鋪著便好,若做弄,便有鬼怪出來。」方。

  「理有明未盡處,如何得意誠?且如鬼神事,今是有是無?」因說張仲隆曾至金沙堤,見巨人跡。「此是如何?」揚謂:「冊子說,並人傳說,皆不可信,須是親見。揚平昔見冊子上並人說得滿頭滿耳,只是都不曾自見。」先生曰:「只是公不曾見。畢竟其理如何?南軒亦只是硬不信,有時戲說一二。如禹鼎鑄魑魅魍魎之屬,便是有這物。深山大澤,是彼所居處,人往占之,豈不為祟!邵先生語程先生:『世間有一般不有不無底人馬。』程難之,謂:『鞍轡之類何處得?』如邵意,則是亦以為有之。邵又言:『蜥蜴造雹。』程言:『雹有大者,彼豈能為之?』豫章曾有一劉道人,嘗居一山頂結庵。一日,眾蜥蜴入來,如手臂大,不怕人,人以手撫之。盡吃庵中水,少頃庵外皆堆成雹。明日,山下果有雹。此則是冊子上所載。有一妻伯劉丈,致中兄。其人甚樸實,不能妄語,云:『嘗過一嶺,稍晚了,急行。忽聞溪邊林中響甚,往看之,乃無,止蜥蜴在林中,各把一物如水晶。看了,去未數里,下雹。』此理又不知如何。造化若用此物為雹,則造化亦小矣。又南劍鄧德喻嘗為一人言:『嘗至餘杭大滌山中,常有龍骨,人往來取之。未入山洞,見一陣青煙出。少頃,一陣火出。少頃,一龍出,一鬼隨後。』大段盡人事,見得破,方是。不然,不信。中有一點疑在,終不得。又如前生後生,死復為人之說,亦須要見得破。」又云:「南軒拆廟,次第亦未到此。須是使民知信,末梢無疑,始得。不然,民倚神為主,拆了轉使民信向怨望。舊有一邑,泥塑一大佛,一方尊信之。後被一無狀宗子斷其首,民聚哭之,頸上泥木出舍利。泥木豈有此物!只是人心所致。」先生謂一僧雲。問:「龍行雨如何?」曰:「不是龍口中吐出。只是龍行時,便有雨隨之。劉禹錫亦嘗言,有人在一高山上,見山下雷神龍鬼之類行雨。此等之類無限,實要見得破。」問:「『敬鬼神而遠之』,則亦是言有,但當敬而遠之,自盡其道,便不相關。」曰:「聖人便說只是如此。嘗以此理問李先生,曰:『此處不須理會。』」先生因曰:「蜥蜴為雹,亦有如此者,非是雹必要此物為之也。」揚。

  因論薛士龍家見鬼,曰:「世之信鬼神者,皆謂實有在天地間;其不信者,斷然以為無鬼。然卻又有真箇見者。鄭景望遂以薛氏所見為實理,不知此特虹霓之類耳。」必大因問:「虹霓只是氣,還有形質?」曰:「既能啜水,亦必有腸肚。只才散,便無了。如雷部神物,亦此類。」必大。

  因說鬼怪,曰:「『木之精夔魍魎。』夔只一腳。魍魎,古有此語,若果有,必是此物。」淳。

  氣聚則生,氣散則死。泳。以下並在人鬼神,兼論精神魂魄。

  問:「死生有無之說,人多惑之。」曰:「不須如此疑。且作無主張。」因問:「識環記井之事,古復有此,何也?」曰:「此又別有說話。」力行。

  問生死鬼神之理。明作錄云:「問:『鬼神生死,雖知得是一理,然未見得端的。』曰:『精氣為物,遊魂為變,便是生死底道理。』未達。曰:『精氣凝則為人,散則為鬼。』又問:『精氣凝時,此理便附在氣上否?』」曰:「天道流行,發育萬物,有理而後有氣。雖是一時都有,畢竟以理為主,人得之以有生。明作錄云:「然氣則有清濁。」氣之清者為氣,濁者為質。明作錄云:「清者屬陽,濁者屬陰。」知覺運動,陽之為也;形體,明作錄作「骨肉皮毛」。陰之為也。氣曰魂,體曰魄。高誘《淮南子注》曰:『魂者,陽之神;魄者,陰之神。』所謂神者,以其主乎形氣也。人所以生,精氣聚也。人只有許多氣,須有個盡時;明作錄云:「醫家所謂陰陽不升降是也。」盡則魂氣歸於天,形魄歸於地而死矣。人將死時,熱氣上出,所謂魂升也;下體漸冷,所謂魄降也。此所以有生必有死,有始必有終也。夫聚散者,氣也。若理,則只泊在氣上,初不是凝結自為一物。但人分上所合當然者便是理,不可以聚散言也。然人死雖終歸於散,然亦未便散盡,故祭祀有感格之理。先祖世次遠者,氣之有無不可知。然奉祭祀者既是他子孫,必竟只是一氣,所以有感通之理。然已散者不復聚。釋氏卻謂人死為鬼,鬼復為人。如此,則天地間常只是許多人來來去去,更不由造化生生,必無是理。至如伯有為厲,伊川謂別是一般道理。蓋其人氣未當盡而強死,自是能為厲。子產為之立後,使有所歸,遂不為厲,亦可謂知鬼神之情狀矣。」問:「伊川言:『鬼神造化之跡。』此豈亦造化之跡乎?」曰:「皆是也。若論正理,則似樹上忽生出花葉,此便是造化之跡。又加空中忽然有雷霆風雨,皆是也。但人所常見,故不之怪。忽聞鬼嘯、鬼火之屬,則便以為怪。不知此亦造化之跡,但不是正理,故為怪異。如《家語》云:『山之怪曰夔魍魎,水之怪曰龍罔象,土之怪羵羊。』皆是氣之雜揉乖戾所生,亦非理之所無也,專以為無則不可。如冬寒夏熱,此理之正也。有時忽然夏寒冬熱,豈可謂無此理!但既非理之常,便謂之怪。孔子所以不語,學者亦未須理會也。」因舉似南軒不信鬼神而言。閎祖。賜錄云:「問:『民受天地之中以生,中是氣否?』曰:『中是理,理便是仁義禮智,曷嘗有形象來!凡無形者謂之理;若氣,則謂之生也。清者是氣,濁者是形。氣是魂,謂之精;血是魄,謂之質。所謂「精氣為物」,須是此兩個相交感,便能成物。「遊魂為變」,則所謂氣至此已盡。魂升於天,魄降於地。陽者氣也,歸於天;陰者質也,魄也,降於地,謂之死也。知生則便知死,只是此理。夫子告子路,非拒之,是先後節次如此。』因說,鬼神造化之跡,且如起風做雨,震雷花生,始便有終也。又問:『人死則魂魄升降,日漸散而不復聚矣。然人之祀祖先,卻有所謂「來假來享」,此理如何?』曰:『若是誠心感格,彼之魂氣未盡散,豈不來享?』又問:『如周以后稷為始祖,以帝嚳為所自出之帝,子孫相去未遠,尚可感格。至於成康以後千有餘年,豈復有未散者而來享之乎?』曰:『夫聚散者,氣也。若理,則只泊在氣上,初不是凝結為一物而為性也。但人分上所合當者,便是理。氣有聚散,理則不可以聚散言也。人死,氣亦未便散得盡,故祭祖先有感格之理。若世次久遠,氣之有無不可知。然奉祭祀者既是他子孫,必竟只是這一氣相傳下來,若能極其誠敬,則亦有感通之理。釋氏謂人死為鬼,鬼復為人。如此,則天地間只是許多人來來去去,更不由造化,生生都廢,卻無是理也。』曰:『然則羊叔子識環之事非邪?』曰:『史傳此等事極多,要之不足信。便有,也不是正理。』又問:『世之見鬼神者甚多,不審有無如何?』曰:『世間人見者極多,豈可謂無,但非正理耳。如伯有為厲,伊川謂別是一理。蓋其人氣未當盡而強死,魂魄無所歸,自是如此。昔有人在淮上夜行,見無數形象,似人非人,旁午克斥,出沒於兩水之間,久之,累累不絕。此人明知其鬼,不得已,躍跳之,沖之而過之下,卻無礙。然亦無他。詢之,此地乃昔人戰場也。彼皆死於非命,銜冤抱恨,固宜未散。』又問:『「知鬼神之情狀」,何緣知得?』曰:『伯有為厲,子產為之立後,使有所歸,遂不為厲,可謂「知鬼神之情狀矣。」』又問:『伊川言:「鬼神者,造化之跡。」此豈為造化之跡乎?』曰:『若論正理,則庭前樹木,數日春風便開花,此豈非造化之跡!又如雷霆風雨,皆是也。但人常見,故不知怪。忽聞鬼叫,則以為怪。不知此亦是造化之跡,但非理之正耳。』又問:『世人多為精怪迷惑,如何?』曰:『《家語》曰:「山之怪曰夔魍魎,水之怪曰龍罔象,土之怪羵羊。」皆是氣之雜揉乖亂所生,專以為無則不可。如冬寒夏熱,春榮秋枯,此理之正也。忽冬月開一朵花,豈可謂無此理,但非正耳,故謂之怪。孔子所以不語,學者未須理會也。』坐間或云:『鄉間有李三者,死而為厲,鄉曲凡有祭祀佛事,必設此人一分。或設黃籙大醮,不曾設他一分,齋食盡為所污。後因為人放爆杖,焚其所依之樹,自是遂絕。』曰:『是他枉死,氣未散,被爆杖驚散了。設醮請天地山川神祇,卻被小鬼污卻,以此見設醮無此理也。』」明作錄云:「如起風做雨,震雷閃電,花生花結,非有神而何!自不察耳。才見說鬼事,便以為怪。世間自有個道理如此,不可謂無,特非造化之正耳。此為得陰陽不正之氣,不須驚惑。所以夫子不語怪,以其明有此事,特不語耳。南軒說無,便不是。」余同。

  才卿問:「來而伸者為神,往而屈者為鬼。凡陰陽魂魄,人之噓吸皆然;不獨死者為鬼,生者為神。故橫渠云:『神祇者歸之始,歸往者來之終。』」曰:「此二句,正如俗語罵鬼云:『你是已死我,我是未死你。』《楚詞》中說終古,亦是此義。」「去終古之所之兮,今逍遙而來東。羗靈魂之欲歸兮,何須臾而忘反!」用之云:「既屈之中,恐又自有屈伸。」曰:「祭祀致得鬼神來格,便是就既屈之氣又能伸也。」僩問:「魂氣則能既屈而伸,若祭祀來格是也。若魄既死,恐不能復伸矣。」曰:「也能伸。蓋他來則俱來。如祭祀報魂報魄,求之四方上下,便是皆有感格之理。」用之問:「『遊魂為變』,聖愚皆一否?」曰:「然。」僩問:「『天神地只人鬼。』地何以曰『只』?」曰:「『只』字只是『示』字。蓋天垂三辰以著象,如日月星辰是也。地亦顯山川草木以示人,所以曰『地示』。」用之云:「人之禱天地山川,是以我之有感彼之有。子孫之祭先祖,是以我之有感他之無。」曰:「神祇之氣常屈伸而不已,人鬼之氣則消散而無餘矣。其消散亦有久速之異。人有不伏其死者,所以既死而此氣不散,為妖為怪。如人之凶死,及僧道既死,多不散。僧道務養精神,所以凝聚不散。若聖賢則安於死,豈有不散而為神怪者乎!如黃帝堯舜,不聞其既死而為靈怪也。嘗見輔漢卿說:『某人死,其氣溫溫然,熏蒸滿室,數日不散。』是他氣盛,所以如此。劉元城死時,風雷轟於正寢,雲霧晦冥,少頃辯色,而公已端坐薨矣。他是什麼樣氣魄!」用之曰:「莫是元城忠誠,感動天地之氣否?」曰:「只是元城之氣自散爾。他養得此氣剛大,所以散時如此。《祭義》云:『其氣發揚於上,為昭明、焄蒿、悽愴,此百物之精也。』此數句說盡了。人死時,其魂氣發揚於上。昭明,是人死時自有一般光景;焄蒿,即前所云『溫溫之氣』也;悽愴,是一般肅然之氣,令人悽愴,如漢武帝時『神君來則風肅然』是也。此皆萬物之精,既死而散也。僩。淳錄云:「問:『「其氣發揚於上」,何謂也?』曰:『人氣本騰上,這下面盡,則只管騰上去。如火之煙,這下面薪盡,則煙只管騰上去。』淳云:『終久必消了。』曰:『然。』」

  問:「鬼神便是精神魂魄,如何?」曰:「然。且就這一身看,自會笑語,有許多聰明知識,這是如何得恁地?虛空之中,忽然有風有雨,忽然有雷有電,這是如何得恁地?這都是陰陽相感,都是鬼神。看得到這裡,見一身只是個軀殼在這裡,內外無非天地陰陽之氣。所以夜來說道:『「天地之塞,吾其體;天地之帥,吾其性」,思量來只是一個道理。』」又云:「如魚之在水,外面水便是肚裡面水。鱖魚肚裡水與鯉魚肚裡水,只一般。」仁父問:「魂魄如何是陰陽?」曰:「魂如火,魄如水。」賀孫。

  因言魂魄鬼神之說,曰:「只今生人,便自一半是神,一半是鬼了。但未死以前,則神為主;已死之後,則鬼為主。縱橫在這裡。以屈伸往來之氣言之,則來者為神,去者為鬼;以人身言之,則氣為神而精為鬼。然其屈伸往來也各以漸。」僩。饒錄云:「若以對待言,一半是氣,一半是精。」

  問魂魄。曰:「氣質是實底;魂魄是半虛半實底;鬼神是虛分數多,實分數少底。」賜。

  問魂魄。曰:「魄是一點精氣,氣交時便有這神。魂是發揚出來底,如氣之出入息。魄是如水,人之視能明,聽能聰,心能強記底。有這魄,便有這神,不是外面入來。魄是精,魂是氣;魄主靜,魂主動。」又曰:「草木之生自有個神,它自不能生。在人則心便是,所謂『形既生矣,神發知矣』,是也。」又問生魄死魄。曰:「古人只說『三五而盈,三五而闕』。近時人方推得他所以圓闕,乃是魄受光處,魄未嘗無也。人有魄先衰底,有魂先衰底。如某近來覺重聽多忘,是魄先衰。」又曰:「一片底便是分做兩片底,兩片底便是分作五片底。做這萬物、四時、五行,只是從那太極中來。太極只是一個氣,迤邐分做兩個:氣裡面動底是陽,靜底是陰。又分做五氣,又散為萬物。」植。

  先儒言:「口鼻之噓吸為魂,耳目之聰明為魄。」也只說得大概。卻更有個母子,這便是《坎》《離》水火。暖氣便是魂,冷氣便是魄。魂便是氣之神,魄便是精之神;會思量討度底便是魂,會記當去底便是魄。又曰:「見於目而明,耳而聰者,是魄之用。老氏雲載營魄,營是晶熒之義,魄是一個晶光堅凝物事。釋氏之地水火風,其說雲,人之死也,風火先散,則不能為祟。蓋魂先散而魄尚存,只是消磨未盡,少間自塌了。若地水先散,而風火尚遲,則能為祟,蓋魂氣猶存爾。」又曰:「無魂,則魄不能以自存。今人多思慮役役,魂都與魄相離了。老氏便只要守得相合,所謂『致虛極,守靜篤』,全然守在這裡,不得動。」又曰:「專氣致柔,不是『守』字,卻是『專』字。便只是專在此,全不放出,氣便細。若放些子出,便粗了也。」陰陽之始交,天一生水。物生始化曰魄。既生魄,暖者為魂。先有魄而後有魂,故魄常為主為干。僩。

  人生初間是先有氣。既成形,是魄在先。「形既生矣,神發知矣。」既有形後,方有精神知覺。子產曰:「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陽曰魂。」數句說得好。淳。

  動者,魂也;靜者,魄也。「動靜」二字括盡魂魄。凡能運用作為,皆魂也,魄則不能也。今人之所以能運動,都是魂使之爾。魂若去,魄則不能也。今魄之所以能運,體便死矣。月之黑暈便是魄,其光者,乃日加之光耳,他本無光也,所以說「哉生魄」,「旁死魄」。莊子曰:「日火外影,金水內影。」此便是魂魄之說。僩。有脫誤。

  耳目之聰明為魄,魄是鬼。某自覺氣盛則魄衰。童男童女死而魄先化。升卿。

  魄是耳目之精,魂是口鼻呼吸之氣。眼光落地,所謂「體魄則降」也。

  或問:「口鼻呼吸者為魂,耳目之聰明為魄?」曰:「精氣為物,魂乃精氣中無形跡底。《淮南子注》云:『魂者,陽之神;魄者,陰之神。』釋氏四大之說亦是竊見這意思。人之一身,皮肉之類皆屬地,涕唾之類皆屬水。暖氣為火,運動為風。地水,陰也;火風,陽也。」

  或問:「氣之出入者為魂,耳目之聰明為魄。然則魄中復有魂,魂中復有魄耶?」曰:「精氣周流,充滿於一身之中,噓吸聰明,乃其發而易見者耳。然既周流充滿於一身之中,則鼻之知臭,口之知味,非魄乎?耳目之中皆有暖氣,非魂乎?推之遍體,莫不皆然。佛書論四大處,似亦祖述此意。」問:「先生嘗言,體魄自是二物。然則魂氣亦為兩物耶?」曰:「將魂氣細推之,亦有精粗;但其為精粗也甚微,非若體魄之懸殊耳。」問:「以目言之,目之輪,體也;睛之明,魄也。耳則如何?」曰:「竅即體也,聰即魄也。」又問:「月魄之魄,豈只指其光而言之,而其輪則體耶?」曰:「月不可以體言,只有魂魄耳。月魄即其全體,而光處乃其魂之發也。」

  魂屬木,魄屬金。所以說「三魂七魄」,是金木之數也。

  人之能思慮計畫者,魂之為也;能記憶辯別者,魄之為也。僩。

  「人有盡記得一生以來履歷事者,此是智以藏往否?」曰:「此是魄強,所以記得多。」德明。

  問:「魂氣升於天,莫只是消散,其實無物歸於天上否?」曰:「也是氣散,只是才散便無。如火將滅,也有煙上,只是便散。蓋緣木之性已盡,無以繼之。人之將死,便氣散,即是這裡無個主子,一散便死。大率人之氣常上。且如說話,氣都出上去。」夔孫。

  魂散,則魄便自沉了。今人說虎死則眼光入地,便是如此。

  問:「人死時,是當初稟得許多氣,氣盡則無否?」曰:「是。」曰:「如此,則與天地造化不相干。」曰:「死生有命,當初稟得氣時便定了,便是天地造化。只有許多氣,能保之亦可延。且如我與人俱有十分,俱已用出二分。我才用出二分便收回,及收回二分時,那人已用出四分了,所以我便能少延。此即老氏作福意。老氏惟見此理,一向自私其身。」淳。

  問:「黃寺丞云:『氣散而非無。』泳竊謂人稟得陰陽五行之氣以生,到死後,其氣雖散,只反本還原去。」曰:「不須如此說。若說無,便是索性無了。惟其可以感格得來,故只說得散。要之,散也是無了。」問:「燈焰衝上,漸漸無去。要之不可謂之無,只是其氣散在此一室之內。」曰:「只是他有子孫在,便是不可謂之無。」胡泳。

  問:「有人死而氣不散者,何也?」曰:「他是不伏死。如自刑自害者,皆是未伏死,又更聚得這精神。安於死者便自無,何曾見堯舜做鬼來!」

  死而氣散,泯然無跡者,是其常。道理恁地。有托生者,是偶然聚得氣不散,又怎生去湊著那生氣,便再生,然非其常也。伊川云:「《左傳》伯有之為厲,又別是一理。」言非死生之常理也。人傑錄略。

  光祖問:「先生所答崧卿書云云。如伊川又云:『伯有為厲,別是一理。』又如何?」曰:「亦自有這般底。然亦多是不得其死,故強氣未散。要之,久之亦不會不散。如漳州一件公事:婦殺夫,密埋之。後為崇,事才發覺,當時便不為祟。此事恐奏裁免死,遂於申諸司狀上特批了。後婦人斬,與婦人通者絞。以是知刑獄裡面這般事,若不與決罪償命,則死者之冤必不解。」又曰:「氣久必散。人說神仙,一代說一項。漢世說甚安期生,至唐以來,則不見說了。又說鍾離權、呂洞賓,而今又不見說了。看得來,他也只是養得分外壽考,然終久亦散了。」賀孫。

  問:「伯有之事別是一理,如何?」曰:「是別是一理。人之所以病而終盡,則其氣散矣。或遭刑,或忽然而死者,氣猶聚而未散,然亦終於一散。釋道所以自私其身者,便死時亦只是留其身不得,終是不甘心,死御冤憤者亦然,故其氣皆不散。浦城山中有一道人,常在山中燒丹。後因一日出神,乃祝其人云:『七日不返時,可燒我。』未滿七日,其人焚之。後其道人歸,叫罵取身,亦能於壁間寫字,但是墨較淡,不久又無。」揚嘗聞張天覺有一事亦然。鄧隱峰一事亦然。其人只管討身,隱峰云:「說底是甚麼?」其人悟,謝之而去。揚。

  問:「『遊魂為變』,間有為妖孽者,是如何得未散?」曰:「『游』字是漸漸散。若是為妖孽者,多是不得其死,其氣未散,故鬱結而成妖孽。若是尫羸病死底人,這氣消耗盡了方死,豈復更鬱結成妖孽!然不得其死者,久之亦散。如今打面做糊,中間自有成小塊核不散底,久之漸漸也自會散。又如其取精多,其用物弘,如伯有者,亦是卒未散也。橫渠曰:『物之初生,氣日至而滋息;物生既盈,氣日反而游散。至之謂神,以其伸也;反之謂鬼,以其歸也。』天下萬物萬事自古及今,只是個陰陽消息屈伸。橫渠將屈伸說得貫通。上蔡說,卻似不說得循環意思。宰我曰:『吾聞鬼神之名,不知其所謂。』子曰:『氣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合鬼與神,教之至也。』《注》謂口鼻噓吸為氣,耳目聰明為魄。氣屬陽,魄屬陰。而今有人說眼光落,這便是魄降。今人將死,有雲魄落。若氣,只升而散。故云:『魄氣歸於天,形魄歸於地。』道家修養有這說,與此大段相合。」賀孫。

  萇弘死三年而化為碧。此所謂魄也,如虎威之類。弘以忠死,故其氣凝結如此。廣。

  「鬼神憑依言語,乃是依憑人之精神以發」。問:「伊川記金山事如何?」曰:「乃此婢子想出。」問:「今人家多有怪者。」曰:「此乃魑魅魍魎之為。建州有一士人,行遇一人,只有一腳,問某人家安在。與之同行,見一腳者入某人家。數日,其家果死一子。」可學。

  鄭說:「有人寤寐間見鬼通刺甚驗者。」曰:「如此,則是不有不無底紙筆。」淳。

  論及巫人治鬼,而鬼亦效巫人所為以敵之者,曰:「後世人心奸詐之甚,感得奸詐之氣,做得鬼也奸巧。」淳。

  厚之問:「人死為禽獸,恐無此理。然親見永春人家有子,耳上有豬毛及豬皮,如何?」曰:「此不足怪。向見籍溪供事一兵,胸前有豬毛,睡時作豬鳴。此只是稟得豬氣。」可學。

  或問鬼神。曰:「且類聚前輩說鬼神處看,要須自理會得。且如祭天地祖考,直是求之冥漠。然祖考卻去人未久,求之似易。」先生又笑曰:「如此說,又是作怪了也。」祖道。以下論祭祀祖考、神示。

  問:「性即是理,不可以聚散言。聚而生,散而死者,氣而已。所謂精神魂魄,有知有覺者,氣也。故聚則有,散則無。若理則亘古今常存,不復有聚散消長也。」曰:「只是這個天地陰陽之氣,人與萬物皆得之。氣聚則為人,散則為鬼。然其氣雖已散,這個天地陰陽之理生生而不窮。祖考之精神魂魄雖已散,而子孫之精神魂魄自有些小相屬。故祭祀之禮盡其誠敬,便可以致得祖考之魂魄。這個自是難說。看既散後,一似都無了。能盡其誠敬,便有感格,亦緣是理常只在這裡也。」賀孫。

  問:「鬼神以祭祀而言。天地山川之屬,分明是一氣流通,而兼以理言之。人之先祖,則大概以理為主,而亦兼以氣魄言之。若上古聖賢,則只是專以理言之否?」曰:「有是理,必有是氣,不可分說。都是理,都是氣。那個不是理?那個不是氣?」問:「上古聖賢所謂氣者,只是天地間公共之氣。若祖考精神,則畢竟是自家精神否?」曰:「祖考亦只是此公共之氣。此身在天地間,便是理與氣凝聚底。天子統攝天地,負荷天地間事,與天地相關,此心便與天地相通。不可道他是虛氣,與我不相干。如諸侯不當祭天地,與天地不相關,便不能相通。聖賢道在萬世,功在萬世。今行聖賢之道,傳聖賢之心,便是負荷這物事,此氣便與他相通。如釋奠列許多籩豆,設許多禮儀,不成是無此姑謾為之!人家子孫負荷祖宗許多基業,此心便與祖考之心相通。《祭義》所謂『春禘秋嘗』者,亦以春陽來則神亦來,秋陽退則神亦退,故於是時而設祭。初間聖人亦只是略為禮以達吾之誠意,後來遂加詳密。」義剛。

  自天地言之,只是一個氣。自一身言之,我之氣即祖先之氣,亦只是一個氣,所以才感必應。

  周問:「何故天曰神,地曰只,人曰鬼?」曰:「此又別。氣之清明者為神,如日月星辰之類是也,此變化不可測。只本『示』字,以有跡之可示,山河草木是也,比天象又差著。至人,則死為鬼矣。」又問:「既曰往為鬼,何故謂『祖考來格』?」曰:「此以感而言。所謂來格,亦略有些神底意思。以我之精神感彼之精神,蓋謂此也。祭祀之禮全是如此。且『天子祭天地,諸侯祭山川,大夫祭五祀』,皆是自家精神抵當得他過,方能感召得他來。如諸侯祭天地,大夫祭山川,便沒意思了。」雉。

  陳後之問:「祖宗是天地間一個統氣,因子孫祭享而聚散?」曰:「這便是上蔡所謂『若要有時,便有;若要無時,便無』,是皆由乎人矣。鬼神是本有底物事。祖宗亦只是同此一氣,但有個總腦處。子孫這身在此,祖宗之氣便在此,他是有個血脈貫通。所以『神不歆非類,民不祀非族』,只為這氣不相關。如『天子祭天地,諸侯祭山川,大夫祭五祀』,雖不是我祖宗,然天子者天下之主,諸侯者山川之主,大夫者五祀之主。我主得他,便是他氣又總統在我身上,如此便有個相關處。」義剛。淳同。

  問:「鬼神恐有兩樣:天地之間,二氣氤氳,無非鬼神,祭祀交感,是以有感有;人死為鬼,祭祀交感,是以有感無。」曰:「是。所以道天神人鬼,神便是氣之伸,此是常在底;鬼便是氣之屈,便是已散了底。然以精神去合他,又合得在。」問:「不交感時常在否?」曰:「若不感而常有,則是有餒鬼矣。」又曰:「先輩說魂魄多不同。《左傳》說魄先魂而有,看來也是。以賦形之初言之,必是先有此體象,方有陽氣來附他。」

  鬼神以主宰言,然以物言不得。又不是如今泥塑底神之類,只是氣。且如祭祀,只是你聚精神以感之。祖考是你所承流之氣,故可以感。揚。

  蔡行夫問事鬼神。曰:「古人交神明之道,無些子不相接處。古人立屍,便是接鬼神之意。」時舉。

  問:「祭祀之理,還是有其誠則有其神,無其誠則無其神否?」曰:「鬼神之理,即是此心之理。」恪。

  祭祀之感格,或求之陰,或求之陽,各從其類,來則俱來。然非有一物積於空虛之中,以待子孫之求也。但主祭祀者既是他一氣之流傳,則盡其誠敬感格之時,此氣固寓此也。僩。

  人死,雖是魂魄各自飛散,要之,魄又較定。須是招魂來復這魄,要他相合。復,不獨是要他活,是要聚他魂魄,不教便散了。聖人教人子孫常常祭祀,也是要去聚得他。

  問:「祖考精神既散,必須『三日齋,七日戒』,『求諸陽,求諸陰』,方得他聚。然其聚也,倏然其聚。到得禱祠既畢,誠敬既散,則又忽然而散。」曰:「然。」子蒙。

  問:「死者精神既散,必須生人祭祀,盡誠以聚之,方能凝聚。若『相奪予享』事,如伊川所謂『別是一理』否?」曰:「他夢如此,不知是如何。或是他有這念,便有這夢,也不可知。」子蒙。

  問:「死者魂氣既散,而立主以主之,亦須聚得些子氣在這裡否?」曰:「古人自始死,吊魂復魄,立重設主,便是常要接續他些子精神在這裡。古者釁龜用牲血,便是覺見那龜久後不靈了,又用些子生氣去接續他。《史記》上《龜策傳》,占春,將雞子就上面開卦,便也是將生氣去接他,便是釁龜之意。」又曰:「古人立屍,也是將生人生氣去接他。」子蒙。

  問:「祭天地山川,而用牲幣酒醴者,只是表吾心之誠耶?抑真有氣來格也?」曰:「若道無物來享時,自家祭甚底?肅然在上,令人奉承敬畏,是甚物?若道真有雲車擁從而來,又妄誕。」淳。以下論祭祀神示。

  漢卿問天神地示之義。曰:「《註疏》謂天氣常伸,謂之神;地道常默以示人,謂之示。」人傑。

  地只者,《周禮》作「示」字,只是示見著見之義。

  地之神,只是萬物發生,山川出雲之類。振。

  說鬼神,舉明道有無之說,因斷之曰:「有。若是無時,古人不如是求。『七日戒,三日齋』,或『求諸陽』,或『求諸陰』,須是見得有。如天子祭天地,定是有個天,有個地;諸侯祭境內名山、大川,定是有個名山、大川;大夫祭五祀,定是有個門、行、戶、灶、中霤。今廟宇有靈底,亦是山川之氣會聚處。久之,被人掘鑿損壞,於是不復有靈,亦是這些氣過了。」賀孫。

  問:「鬼者,陰之靈;神者,陽之靈。司命、中霤、灶與門、行,人之所用者。有動有靜,有作有止,故亦有陰陽鬼神之理,古人所以祀之。然否?」曰:「有此物便有此鬼神,蓋莫非陰陽之所為也。五祀之神,若細分之,則戶、灶屬陽,門、行屬陰,中霤兼統陰陽。就一事之中,又自有陰陽也。」壯祖。

  汪德輔問:「『祖考精神便是自家精神』,故齋戒祭祀,則祖考來格。若祭旁親及子,亦是一氣,猶可推也。至於祭妻及外親,則其精神非親之精神矣,豈於此但以心感之而不以氣乎?」曰:「但所祭者,其精神魂魄,無不感通,蓋本從一源中流出,初無間隔,雖天地山川鬼神亦然也。」壯祖。

  問:「人祭祖先,是以己之精神去聚彼之精神,可以合聚。蓋為自家精神便是祖考精神,故能如此。諸侯祭因國之主,與自家不相關,然而也呼喚得他聚。蓋為天地之氣,便是他氣底母,就這母上聚他,故亦可以感通。」曰:「此謂無主後者,祭時乃可以感動。若有主後者,祭時又也不感通。」用之曰:「若理不相關,則聚不得他;若理相關,則方可聚得他。」曰:「是如此。」又曰:「若不是因國,也感他不得。蓋為他元是這國之主,自家今主他國土地,他無主後,合是自家祭他,便可感通。」子蒙。

  問:「天地山川是有個物事,則祭之其神可致。人死氣已散,如何致之?」曰:「只是一氣。如子孫有個氣在此,畢竟是因何有此?其所自來,蓋自厥初生民氣化之祖相傳到此,只是此氣。」問:「祭先賢先聖如何?」曰:「有功德在人,人自當報之。古人祀五帝,只是如此。後世有個新生底神道,緣眾人心都向它,它便盛。如狄仁傑只留吳太伯、伍子胥廟,壞了許多廟,其鬼亦不能為害,緣是它見得無這物事了。」因舉上蔡云:「可者欲人致生之,故其鬼神;不可者欲人致死之,故其鬼不神。」夔孫。賜錄略。

  或問:「世有廟食之神,綿歷數百年,又何理也?」曰:「浸久亦能散。昔守南康,緣久旱,不免遍禱於神。忽到一廟,但有三間弊屋,狼籍之甚。彼人言,三五十年前,其靈如響,因有人來,而帷中有神與之言者。昔之靈如彼,今之靈如此,亦自可見。」壯祖。

  風俗尚鬼,如新安等處,朝夕如在鬼窟。某一番歸鄉里,有所謂五通廟,最靈怪。眾人捧擁,謂禍福立見。居民才出門,便帶紙片入廟,祈祝而後行。士人之過者,必以名紙稱「門生某人謁廟」。某初還,被宗人煎迫令去,不往。是夜會族人,往官司打酒,有灰,乍飲,遂動臟腑終夜。次日,又偶有一蛇在階旁。眾人哄然,以為不謁廟之故。某告以「臟腑是食物不著,關他甚事!莫枉了五通」。中有某人,是向學之人,亦來勸往,云:「亦是從眾。」某告以「從眾何為?不意公亦有此語!某幸歸此,去祖墓甚近。若能為禍福,請即葬某於祖墓之旁,甚便」。又云:「人做州郡,須去淫祠。若系敕額者,則未可輕去。」賀孫。

  論鬼神之事,謂:「蜀中灌口二郎廟,當初是李冰因開離堆有功,立廟。今來現許多靈怪,乃是他第二兒子出來。初間封為王,後來徽宗好道,謂他是甚麼真君,遂改封為真君。向張魏公用兵禱於其廟,夜夢神語云:『我向來封為王,有血食之奉,故威福用得行。今號為「真君」,雖尊,凡祭我以素食,無血食之養,故無威福之靈。今須復我封為王,當有威靈。』魏公遂乞復其封。不知魏公是有此夢,還復一時用兵,托為此說。今逐年人戶賽祭,殺數萬來頭羊,廟前積骨如山,州府亦得此一項稅錢。利路又有梓潼神,極靈。今二個神似乎割據了兩川。大抵鬼神用生物祭者,皆是假此生氣為靈。古人釁鐘、釁龜,皆此意。」漢卿云:「季通說:『有人射虎,見虎後數人隨著。乃是為虎傷死之人,生氣未散,故結成此形。』」先生曰:「仰山廟極壯大,亦是占得山川之秀。寺在廟後,卻幽靜。廟基在山邊。此山亦小,但是來遠。到此溪邊上,外面群山皆來朝。寺基亦好。大抵僧家寺基多是好處。往往佛法入中國,他們自會尋討。今深山窮谷好處,只得做僧寺。若人家居,必不可。」因言「僧家虛誕。向過雪峰,見一僧云:『法堂上一木球,才施主來做功德,便會熱。』某向他道:『和尚得恁不脫灑!只要戀著這木球要熱做甚!』」因說「路當可向年十歲,道人授以符印,父兄知之,取而焚之。後來又自有」。漢卿云:「後來也疏脫。」先生曰:「人只了得每日與鬼做頭底,是何如此無心得則鬼神服?若是此心洞然,無些子私累,鬼神如何不服!」賀孫。淳同。

  論及請紫姑神吟詩之事,曰:「亦有請得正身出見,其家小女子見,不知此是何物。且如衢州有一個人事一個神,只錄所問事目於紙,而封之祠前。少間開封,而紙中自有答語。這個不知是如何。」義剛。

  問:「嘗問紫姑神」云云。曰:「是我心中有,故應得。應不得者,是心中亦不知曲折也。」方。

  問:「道理有正則有邪,有是則有非。鬼神之事亦然。世間有不正之鬼神,謂其無此理則不可。」曰:「老子謂『以道蒞天下者,其鬼不神』。若是王道修明,則此等不正之氣都消鑠了。」人傑。方錄云:「老子云:『以道治世,則其鬼不神。』此有理。行正當事人,自不作怪。棄常則妖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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