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語類後序

2024-10-09 09:29:44 作者: (宋)朱熹 (宋)黎靖德編

  黃士毅

  右語類總成七十家,除李侯貫之已刊外,增多三十八家。或病諸家所記互有重複,乃類分而考之。蓋有一時之所同聞,退各抄錄,見有等差,則領其意者斯有詳略。或能盡得於言,而首尾該貫;或不能盡得於言,而語脈間斷;或就其中粗得一二言而止。今惟存一家之最詳者,而它皆附於下。至於一條之內無一字之不同者,必抄錄之際,嘗相參校,不則非其聞而得於傳錄,則亦惟存一家,而注與某人同爾。

  既以類分,遂可繕寫,而略為義例,以為後先之次第。有太極然後有天地,有天地然後有人物,有人物然後有性命之名,而仁義禮智之理則人物所以為性命者也。所謂學者,求得夫此理而已。故以太極天地為始,乃及於人物性命之原,與夫古學之定序。次之以群經,所以明此理者也。次之以孔孟周程朱子,所以傳此理者也。乃繼之以斥異端,異端所以蔽此理,而斥之者,任道統之責也。然後自我朝及歷代君臣、法度、人物、議論,亦略具焉。此即理之行於天地設位之後,而著於治亂興衰者也。凡不可以類分者,則雜次之,而以作文終焉。蓋文以載道,理明意達,則辭自成文。後世理學不明,第以文辭為學,固有竭終身之力,精思巧制,以務名家者。然其學既非,其理不明,則其文雖工,其意多悖,故特次之於後,深明夫文為末,而理為本也。

  然始焉妄易分類之意,惟欲考其重複。及今而觀之,則夫理一而名殊,問同而答異者,淺深詳略,一目在前,互相發明,思已過半。至於群經,則又足以起或問之所未及,校本義之所未定,補書說之所未成,而大學章句所謂高入虛空、卑流功利者,皆灼然知其所指而不為近似所陷溺矣,誠非小補者。故嘗謂孔孟之道至周程而復明,至朱子而大明。自今以後,雖斯道未能盛行於世,而誦遺書,私淑艾者,必不乏人,不至於千五百年之久絕而不續。反覆斯編,抑自信雲。

  又

  語類成編,積百四十卷。同志艱於傳錄,而眉山史廉叔願鋟於木。士毅之類次,雖犯不韙,而不復固辭者,庶幾無傳錄之艱也。

  獨池本陳埴一家,惟論仁一條,按遺文,乃答埴書,不當取為類,故今不載。又輔廣所錄,以先生改本校之,則去其所改而反存其所勾者,合三十餘條,今亦惟據改本。自首連數至「君子所貴乎道者三」而注云:「自此以前,皆先生親改。」亦傳聞之誤。當時雜改定者八十餘條耳。或有一條析為三四條,如竇從周錄所見先生語之類,今則復其舊。或士毅所傳本多於刊本,如黃義剛者,悉類入而不去。文異者,則姑注一二條云:「一本作某字。」以上皆與池本異者。蓋池本雖黃侯直卿之所次輯,然李侯貫之惟據所傳以授直卿,而直卿亦據所授以加讎校,且有增改於已讎校之後者不與焉。故近聞之直卿,欲求元本刊改,而未能也。至於或出於追述,故得於傳聞,則文辭之間,不無差誤。凡此之類,讀者詳考四書及他記錄,而折衷其所疑可也。惟學類七卷,雖出於臆見,而實本先生教人之方,後學於此三復而得夫入道之門,則能總會是編,而體之於身矣。己卯九月望日,門人莆田黃士毅謹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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