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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09:17:34 作者: (英)格雷厄姆·格林

  1944年7月10日

  我想,如果碰巧在公共草坪上遇見莫里斯的話,自己就不算食言了。所以早餐後我就出了門,午餐以後和傍晚時分我又再次出去,四處轉悠,但就是見不著他。六點以後我就不能再待在外面了,因為亨利請了客人來吃晚飯。同六月份時一樣,演講者們又到這裡來了。那個臉上有黑斑的男人還在抨擊基督教,但是沒人注意他的演講。我心裡想:他要是能說服我不必為自己並不信的某個人踐約就好了。我走過去聽他講了一會兒,但始終是邊聽邊東張西望,生怕莫里斯露面了而自己卻沒看見。那人談起福音書產生的時間,還提到最早的福音書如何到了基督誕生一百年之後才出現。我從未想到福音書成書的年代有那麼早,不過我看不出傳說里的東西何年何月問世這一點到底有多重要。那人接著又告訴我們說:在福音書里,基督從未自稱自己是神。可是到底有沒有基督這個人?跟我等莫里斯左等右等等不來的痛苦比起來,福音書又算什麼大事呢?一位頭髮花白的女人正在向人們散發演講人的小名片,上面印著理察·斯邁思的名字以及他在雪松路住宅的地址。演講人邀請人們(任何人都可以)去同他進行私下交談。一些人拒絕接受名片,徑直走開了,就好像那位婦人是在募捐似的。另外一些人則隨手把名片扔在草坪上(我看見婦人從地上拾起來一些,我想她是為了不浪費吧)。這情景讓人非常難過。演講人臉上那些可怕的黑斑,他所作的無人感興趣的演講以及那些被人扔在地上的名片——這一切就像是一個人主動向別人示好,卻遭到了拒絕一樣。我把遞給我的那張名片裝進口袋,並且希望演講人能看到自己的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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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廉·馬洛克爵士過來吃晚飯。他曾是勞埃德·喬治【41】的國民保險制度顧問之一,年紀很大,地位顯要。亨利如今自然已不再同養老金打什麼交道,但他對於這個話題依然抱有興趣,並且喜歡回憶那段日子。當初我和莫里斯第一次共進晚餐,然後一切就那麼開始了。那會兒,亨利乾的不正是同失去丈夫的婦女的養老金有關的活兒嗎?這當兒,亨利與馬洛克開始了一場其中充滿了統計數字的漫長爭論。爭論的主題是:假如遺孀養老金再增加一先令的話,能不能達到十年前的水平。他倆在生活費用數額的問題上各持己見。這場爭論並無多少實際意義,因為兩人都承認:無論爭論的結果如何,國家都不可能有財力來提高養老金標準。我曾經不得不與亨利在家庭安全保障部的上司聊過一回,可是除了V-1飛彈外,我實在想不出有什麼別的話好同他說。突然間,我產生了一種渴望,想告訴每一個人說:我走下樓梯時,就發現莫里斯被埋起來了。我想說:當時我自然是赤身裸體的,因為沒來得及穿衣服。如果我這麼說的話,威廉·馬洛克爵士會不會轉過頭來?或者亨利會不會聽到我的話?他有除了正在與別人交談的話題以外什麼也聽不見的好本領,而當時他正與人交談的話題是一九四三年的生活費用指數。我想告訴他說:那會兒我正一絲不掛,因為莫里斯和我整個晚上都在做愛。

  我看了看亨利的上司,他是一個名叫鄧斯坦的人,長著一隻斷了鼻樑骨的鼻子,一張扁臉活像是制陶工人不小心做砸了而無法出口的作品。我想他這個人只會笑,而不會生氣或者表現出冷漠——他會把那種事看作是人之常情的。我有一種感覺,覺得自己只要對他稍有表示,他便會作出響應。我自問道:為何不這樣做呢?為何我就不該逃離這片沙漠呢?就是半小時也行啊。除了莫里斯以外,我並沒對什麼不認識的人做過承諾。我只對莫里斯的事做過承諾。我不能就這麼孤零零地同亨利過完下半輩子,沒有人愛慕我,沒有人為我激動,就這麼一邊聽著亨利同別人說話,一邊像切達【42】洞穴里那頂圓頂呢帽一樣在滴滴嗒嗒的交談聲中慢慢變成化石。

  1944年7月15日

  與鄧斯坦在法式美食園吃了午飯。他說……

  1944年7月21日

  鄧斯坦來家中等候亨利,同他喝了幾杯茶。事情正在不斷地進行……

  1944年7月22日

  和鄧一起吃過晚飯,隨後他又來到家中喝了一杯。可是這沒有用,沒有用。

  1944年7月23日至30日

  鄧打來電話。告訴他我外出了。我同亨利開始旅行,去英格蘭南部考察民防,同各地的民防隊長和市鎮工程師們商討問題,爆炸問題、深層掩體問題,都是些死人裝活人的問題。一晚又一晚,亨利和我並肩躺在床上,活像墳墓上的兩個幽靈。在比格威爾海濱一座新加固好的防空洞裡,當地的民防隊長吻了我。當時亨利與市長、工程師們走在前面,進了第二個洞室。我叫住了民防隊長,摸了摸他的臂膀,問了他一個關於鋼製上下床的傻問題:為什麼這裡沒有供夫婦們使用的雙人床?我是想要他親吻我。他扳過我的身子,把我抵在一張床架上開始吻我。我後背抵住床架的那塊地方感到一陣刺痛。隨後,我便笑著回吻了他,這使他大感驚訝。可所有這些都沒有用,難道這樣做再也不會奏效了嗎?這時候,市長和亨利轉了回來。市長說:「必要時,我們這裡可容納兩百號人。」晚上,當亨利還在出席官方宴會時,我要接線員幫我接莫里斯的電話。我躺在床上等著電話接通。我對天主說:我信守承諾已有六周了,我不能信你,也不能愛你,但我信守了自己的承諾。如果不能恢復生氣的話,我就會變成一個蕩婦,僅僅是一個蕩婦。我會存心故意地毀掉自己。每過一年,我都會對此道變得更加習以為常。你是否寧願看到我那樣,也不願意我違背諾言呢?到那時候,我會像那些陪酒女郎一樣,被三個男人圍著,浪笑不已,並且不帶感情地撫摸他們。此時此刻,我的身心已在崩潰。

  我把聽筒夾在肩膀上,聽到接線員說:「我們正在接通你的號碼。」於是我對天主說:如果他接了電話,我明天就回去。我清楚地知道莫里斯的電話機擺在床邊什麼位置。有一次睡夢中,我一拳揮出去,正好把它捅到了地上。這時候聽筒里傳來了一位姑娘的聲音:「餵?」我差點把電話掛上。我願意莫里斯生活得幸福,可是我願意他這麼快就找到了幸福嗎?我有點傷心,後來總算恢復了理智,聽憑理智勸解道:為什麼他就不該這樣呢?你離開他不正是希望他幸福嗎?於是我對那位姑娘說:「我能同莫里斯先生講話嗎?」但是一切都已變得毫無意義,可能莫里斯現在根本就不再想要我違背諾言了:也許他已經找到了一個人,她願意和他一起生活、一起吃飯,同他一塊兒外出,每晚陪他睡覺,同他甜甜蜜蜜地過日子,再也難以分開了,而且還為他接電話。這時候,我聽到電話那頭那個姑娘的聲音在說:「本德里克斯不在,他已經走了好幾個星期。我是借住在這套房子裡的。」

  我掛上了電話,開始我感到很高興,過後又難過起來。我不知道他在哪裡。我們失去了聯繫。我們在同一片沙漠裡,在尋找的也許是同一眼泉水,但相互看不見,總是孤零零的一個人。我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要是我們在一起的話,沙漠就不再會是沙漠了。我對天主說:「那麼事情就是這樣了。我開始信你,而如果我開始信你的話,我就會恨你。我有違背自己諾言的自由意志,對吧?但是我沒有通過違背諾言來獲得好處的能力。你讓我打了電話,然後又在我面前關上了門。你讓我犯下罪孽,但又拿走了我罪孽的果實。你讓我跟鄧私奔,但又不讓我享受它。你讓我把愛情趕了出去,然後又說欲望我也不能有。現在你又指望我做些什麼呢,天主?我從這裡出發該上哪兒去呢?」

  做學生的時候,我曾聽人說過一個國王——他是亨利家族中的一員【43】,就是派人去謀殺貝克特的那一個——他在看到自己的出生之地被敵人燒毀時發誓說(因為天主對他做了這些):「因為你奪走了我最愛的小城——我生於斯長於斯的地方,所以我要從你那兒奪走我身上你最愛的東西。」真奇怪,十六年之後我還能記得這句禱告。七百年前,一位國王在馬背上發下了這句誓言,而此刻,在濱海的比格威爾市一家飯店——王室比格威爾飯店——的客房裡,我也在做著同樣的禱告。主啊,我會從你那裡奪走我身上你最愛的東西。我從來也沒有背會主禱文【44】,可是我卻記得這句話——這是一句禱詞嗎?奪走我身上你最愛的東西。

  你最愛的是什麼呢?如果信你的話,我想自己會相信不朽的靈魂,可那是你愛的東西嗎?你真的能在我們的皮囊里看到靈魂嗎?即使是天主,也不可能去愛他所看不見的東西。他看我的時候,能看到什麼我自己看不見的東西嗎?如果他能愛它的話,這件東西必定是可愛的。要我相信自己身上有什麼可愛之處,這要求可太高了。我想要男人們欣賞我,但那只不過是你在學校里學會的一點把戲而已——眉來眼去,說話時帶點特別的腔調,用手碰碰人家的肩膀或者腦袋什麼的。他們如果覺得你欣賞他們,也就會因為你的好眼力而欣賞你。而當他們欣賞你時,你便會一時虛妄地以為自己身上真有什麼可贊可賞之處。我一輩子都竭力生活在這種幻覺之中——它是一帖安慰劑,能讓我忘掉自己是個婊子和騙子。那麼在婊子和騙子身上你該會愛上些什麼呢?你在哪兒能找到他們所說的那種不朽的靈魂?你在我身上——不是這個人,也不是那個人,而偏偏是我——身上的什麼地方能看到這種可愛的東西呢?你在亨利——我是說我認識的亨利——身上能找到這種東西。他脾氣溫和,為人善良,富有耐心。你在莫里斯身上也能發現這種東西,他覺得自己會恨會愛,但其實始終抱有一顆愛人之心,即便對自己的敵人也是如此。這些我都能理解。可是在我這個婊子和騙子身上,你哪裡能找到什麼可愛之處呢?

  告訴我這個,天主,這樣我就可以動手把它永遠地從你身邊奪走。

  那個國王是怎樣履行自己的誓言的?我真希望自己還記得。關於他,我只記得他讓修士們在聖貝克特的墓前用鞭子抽打他,再多的就記不起來了。但聽起來這並不像是確切的答案。鞭打這件事情一定發生在那之前【45】。

  今晚亨利又不在家。如果我去酒吧里挑個男人,把他帶到沙灘上,同他一起在沙丘之間躺下,這樣不就等於是在從你身邊奪走你最愛的東西嗎?可是這樣做沒有用,它再也不會有用了。如果我自己不能從中獲得任何樂趣的話,我這樣做便不會讓你有任何的難過。與其如此,我還不如像沙漠裡那些人所做的那樣,用針刺自己。沙漠。我想做點自己喜歡而又能讓你難受的事情。不然的話,豈不是太苦自己了。這麼說才像是信主的表示呢。相信我吧,主啊,我還沒信你呢,我還沒信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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