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絲想起了她學開車的時候
2024-10-09 08:14:07
作者: (美)約翰?歐文(John Irving)
那天下午,練完短打之後,露絲坐在泳池的淺水區,拿冰塊冷敷肩膀,讀《格雷厄姆·格林傳》。
她喜歡格雷厄姆學會說話後講出的第一句話——據他自己說是「可憐的狗」,是指著他姐姐的狗說的,這隻狗在街上被車撞死了,格林的保姆把死狗放進了格林的嬰兒車裡,格林也在車上。
對于格林的這段往事,他的傳記作者寫道:「雖然年幼,從身邊的屍體、氣味、血跡和對著死亡咆哮時露出的牙齒判斷,他一定也會本能地意識到狗已經死了,無助地和一隻死去的狗待在嬰兒車的狹小空間裡,他難道不會覺得越來越恐慌和噁心嗎?」
還有更糟的呢,露絲·科爾想。「小時候,」格林本人寫道(在《恐怖內閣》中),「我們生活在永恆的光明中——天堂就在身側,像海灘一樣真實,上帝仁善,成年男女知道每一個問題的答案,世上存在真理這種東西,正義是可以衡量的,而且像時鐘一樣準確。」
露絲的童年卻並非如此,母親在她四歲時就離開了她,上帝似乎不存在,父親不和她說實話,也不回答她的問題。至於正義,她父親睡過許多女人,露絲數都數不過來。
就童年而言,露絲更認可格林在《權力與榮耀》中的說法:「童年時,總有一個時刻,門會敞開,未來會走進來。」噢,沒錯——露絲同意,可有時她也會提出反對,認為這種時刻不止一次,因為未來不止一個,比方說,1958年夏天,所謂的「門」打開過,所謂的「未來」也進來過,而1969年春天,父親教十五歲的露絲開車時,門也曾經為未來敞開過。
十餘年來,她一直詢問父親托馬斯和蒂莫西的車禍經過,但特德拒絕回答,「等你長得足夠大了,才能講給你聽,露西——等你學會開車的時候。」他總是這麼說。
他們每天都開車,有時開車是早晨的第一件事,即便在夏季的周末也是如此,那時的漢普頓人滿為患。她父親希望她習慣那些蹩腳的司機。那年夏天,到了星期天的晚上——那時蒙托克公路的西行車道會開始堵塞,度周末的人群隨之表現得極度不耐煩,有些人死都要趕回紐約(這是真的)——特德會開著那輛老舊的白色沃爾沃帶露絲出門,尋找「亂成一團糟」的地方——路上堵得水泄不通,某些白痴已經開上了軟路肩,打算從右側超車,或者想要從排成長隊的汽車中強行突破,掉頭回他們的夏季別墅,只為了在那裡等上一兩個小時再走,或者先喝個痛快再說——練車。
「這裡看上去已經亂成一團糟了,露西。」她父親會說。
這時露絲會和他換座位——有時,看到這一幕,他們背後的司機會憤怒地狂按喇叭,當然也可以抄近道,所有的捷徑露絲都熟,她會在蒙托克公路上緩緩前進,然後拐到和公路平行的小道上,一連超過許多輛車,再返回擁擠的大路,特德會看看身後,說:「你似乎超過了七輛車,要是那輛蠢別克就是我剛才看到的那輛的話。」
有時她會一直開上長島高速路,這時她父親會說:「今晚就這樣吧,露西,再往前就是曼哈頓了!」
在某些星期天晚上,交通堵塞可能特別嚴重,她父親會覺得只要女兒能順利掉頭、開車回家就算通過駕駛技能測試了。
他要求她一定要隨時盯住後視鏡,她也知道停車等候左轉時,絕對不能先往左打方向盤。「千萬不能——永遠不行!」第一堂駕駛課上,父親就這樣告訴她,但他仍然沒告訴她托馬斯和蒂莫西的故事,露絲只知道出事時托馬斯在開車。
「耐心,露西,耐心。」她父親反覆強調。
「我很有耐心,爸爸,」露絲會告訴他,「畢竟我還在等著你告訴我那個故事呢,對不對?」
「我是說開車時要耐心,露西——一定要做有耐心的駕駛員。」
那輛沃爾沃——和特德從六十年代開始買的所有沃爾沃一樣——是手動擋的(特德告訴露絲,永遠不要信任開自動擋車的男孩)。「當你坐在乘客座,我在開車時,我永遠都不會看你——不去管你說了什麼,或者你有什麼感覺,哪怕你喘不動氣我也不能管。」特德說,「我開車時可以和你說話,但不能看著你——絕對不行,當你開車時,你也不能看我,不能看任何乘客,除非你已經把車開到路旁停好了,明白嗎?」
「明白了。」露絲說。
「假如你出去約會,男孩開車,如果他看你,無論出於什麼原因,你都要阻止他,否則你寧願下車步行,或者請他讓你來開車,明白嗎?」她父親問。
「明白,」露絲說,「告訴我托馬斯和蒂莫西的事吧。」
可她父親卻說:「如果你開車時心情不好——比如突然想起了不開心的事,忍不住哭了起來——看不清路,因為你流出了眼淚……無論出於什麼原因……」
「好的,好的——我明白!」露絲告訴他。
「好吧,如果你遇到這種情況,哭得看不清路,那就把車停在路邊。」
「那次意外呢?」露絲問,「你也在場嗎?你和媽媽也在車裡嗎?」
在泳池的淺水區,露絲感到冰塊在肩膀上融化,涓細的冰水順著她鎖骨的線條流下來,流過她的胸脯,淌進溫暖的池水中,太陽已經落到了高大的水蠟樹籬後面。
她想起格雷厄姆·格林的父親查爾斯·格林,那個小學校長,他經常給愛戴他的老學生們提出奇怪的建議,但提建議的方式卻魅力十足。「記得忠於你未來的妻子。」1918年,他對一名即將參軍的學生說,而另一名男生參加堅信禮之前,查爾斯卻告誡他:「有一大批女人是依靠男人的色慾過活的。」
這「一大批女人」去了哪裡?露絲懷疑,漢娜就是從這群女人裡面走失的一個。
從露絲記事起——比她開始讀書要早,在她父親第一次給她講故事的時候——書和其中的人物就走進了她的生活,甚至依然留在那裡,地位比她的父親和她最好的朋友還要穩固,更不用說她生命中的那些男人了,他們和特德、漢娜一樣不可靠。
格雷厄姆·格林在他的自傳《一種人生》中寫道,「我一輩子都在聽從自己的直覺,放棄那些我沒有天賦的東西。」擁有這樣的直覺固然很好,但如果露絲也聽從直覺,她這輩子就別想再和男人打交道了,她認識的男人裡面,似乎只有艾倫令人欽佩、為人忠誠,當她坐在泳池裡,準備測試斯科特·桑德斯的時候,腦海里浮現的卻是艾倫的犬牙,還有他手背上的汗毛……那裡的毛實在有點多。
她不喜歡和艾倫打壁球,他是個優秀的運動員和訓練有素的壁球球手,然而塊頭太大,在狹小的球場中跑動時顯得格外危險,但艾倫永遠不會試圖傷害或者恐嚇她,雖然輸給他兩場,可露絲毫不懷疑她會贏回來,只要學會不擋著他的路就行——同時還要不害怕他的反手球。那兩次她之所以會輸,是因為沒守住T形區,下一次,如果有下次的話,她決心一定不把球場的有利位置讓給他。
享受最後一點沒化完的冰塊時,露絲暗忖:大不了眉毛縫上幾針,或者碰斷鼻樑,而且如果艾倫不小心用球拍打到她,一定會覺得很過意不去,這樣他就會把有利位置讓給她,所以不管是否被他打到,她都能輕易擊敗他,不過露絲又想:為什麼一定要打敗他呢?
她怎麼會打算放棄男人呢?無論如何,比起男人,她更不信任女人。
在泳池裡坐得太久,傍晚的寒意和融化的冰塊讓她打起了哆嗦,體驗到十一月小陽春寒冷的一面,她不由得想起1969年11月的那個夜晚,她父親給她上了所謂的「最後一節駕駛課」,還有「倒數第二次駕駛考試」。
第二年春天她才滿十六歲,那時就可以申請學習駕照——然後輕鬆地通過考試——但那年11月,從來不把學習駕照當回事的特德提前警告露絲:「為了你好,露西,希望你再也不會遇到比這次更難的駕駛考試,我們上路吧。」
「去哪兒?」她問,當時正是感恩節長周末的星期天晚上。
為了過冬,泳池已經蓋了起來,果樹的果實和葉子已經掉光了,連水蠟樹也光禿禿的,像骨架一樣在風中僵硬地擺動,北方的地平線隱隱泛光:那是已經堵在蒙托克公路西行車道的汽車長龍的大燈,車上坐的是打算回紐約度周末的人。(一般情況下開回紐約只需要兩小時,最多三小時。)
「今晚我想看看曼哈頓的燈光,」特德告訴女兒,「看看公園大道的聖誕裝飾是否已經布置好了,我還想去斯坦霍普的酒吧喝一杯,我在那裡喝過一次1910年的雅馬邑白蘭地,當然我沒再喝雅馬邑白蘭地,但我想再來點跟它一樣好的東西,哪怕是一杯真正夠味的波特酒,我們走吧。」
「你想今晚開車去紐約,爸爸?」露絲問,除了勞動節或者國慶日的周末(也許還可以算上陣亡將士紀念日的周末),一年中的這天晚上大概是最不適合去紐約的時候了。
「不,我不想開車去紐約,露西——我不能開車去紐約,因為我喝了酒,喝了三杯啤酒和一整瓶紅酒,我答應過你母親再也不酒駕了,至少不會在你也在車上的時候酒駕,我的意思是你來開車,露西。」
「我從來沒開車去過紐約。」露絲說。如果她開車去過紐約,這也算不得什麼考試了。
當他們終於在馬諾維爾上了長島高速路,特德說:「到超車道上去,露西,保持限速,別忘了觀察後視鏡,如果有車從你後面過來,你又有足夠的時間移動到中央車道,車道上也有足夠的空間的話,那就移過去,但是,如果後面的車像瘋了一樣衝過來,那就讓他從你右邊超車好了。」
「這不是違法的嗎,爸爸?」露絲問,她覺得學駕駛應該遵守一定的限制——比如不能在晚上開車,或者不能開到以她家為圓心、十五英里為半徑的範圍之外什麼的,卻不知道沒有學習駕照就開車已經違法了。
「你沒法通過循規蹈矩學到你需要學會的東西。」父親告訴她。
露絲必須專心開車,所以這一次她沒有像往常那樣跟父親打聽托馬斯和蒂莫西的事,等他們快到法拉盛草原的時候,特德才毫無預警地開始對她講述兩個兒子的故事,而且敘事方式和當年他給埃迪·奧哈爾講故事時一模一樣——特德·科爾是第三人稱,似乎他本人只是故事裡的一個不起眼的小角色。
講到他和瑪麗恩喝了很多酒,所以只能由托馬斯開車——因為他是唯一頭腦清醒的人——的時候,特德指揮露絲離開超車道,換到最右邊的車道。「你得從這兒上中央公園大道,露西。」他漫不經心地說,雖然不得不以非常快的速度變道,但她還是設法做到了這一點,謝伊體育場很快便出現在右側的視野中。
講到他和瑪麗恩爭論在哪裡左轉彎最好的時候,特德又中斷了講述,指揮露絲開上北大道,穿過皇后區。
她知道堵車時的走走停停會使這輛老沃爾沃引擎過熱,但當她提出這個問題時,特德卻說:「掛空擋就行,露西,開不動的時候你就掛空擋,踩住剎車,儘量鬆開離合器,記得觀察後視鏡。」
這時她已經哭了起來,因為特德講到了鏟雪車撞上了汽車,她母親知道托馬斯死了,但不知道蒂莫西也死了,瑪麗恩一直問特德蒂莫西是不是沒事,特德沒法告訴她真相——只能看著蒂米死去,說不出話來。
他們穿過皇后區大橋,進入曼哈頓,這時特德正講到蒂莫西的左腿——鏟雪車把他的大腿切成兩半,當他們試著移走屍體時,必須把腿留在原地。
「我看不見路了,爸爸。」露絲告訴他。
「嗯,也沒有地方停車,對嗎?」特德問她,「你只能向前開,不是嗎?」然後他繼續給她講瑪麗恩是如何發現她哥哥的鞋的。(「噢,特德,看——他會需要這隻鞋的。」瑪麗恩說,並沒有注意到蒂莫西的鞋仍然連著他的腿……)
露絲沿著第三大道朝上城區開去。
「我會告訴你什麼時候拐到公園大道上去,」父親告訴她,「公園大道上有個地方的聖誕裝飾特別漂亮。」
「我哭得太厲害,看不清前面的路,爸爸。」露絲再次告訴他。
「但這是考試,露西,考驗的就是當你沒有地方停車——或者沒辦法停車的時候,能不能找出一條路來繼續向前開,明白嗎?」
「明白了。」她說。
「所以,」她的父親說,「現在你什麼都知道了。」
露絲後來才意識到,她還通過了父親沒有提到過的一項考驗:她始終沒有看他,仿佛副駕駛座上根本沒有人,他父親講述整個故事的過程中,露絲一直盯著路面和後視鏡。這也是考試的一部分。
1969年那個11月的夜晚,她父親讓她開上公園大道,一路上對那裡的聖誕裝飾評頭論足,到了第八十幾街,他指揮她拐進第五大道,來到大都會博物館對面的斯坦霍普酒店,這是她第一次聽到大都會博物館的旗幟在風中劈啪作響,特德讓她把車鑰匙交給門童,他的名字叫曼尼,令露絲印象深刻的是,門童認識她父親。
不過,斯坦霍普酒店裡的人都認識她父親,他一定是常客,這就是他帶女人鬼混的地方!露絲意識到。「要住就住在這裡,露西,如果你負擔得起的話,」她父親告訴她,「這是家很好的酒店。」(從1980年開始,她就能負擔得起了。)
那天晚上他們去了吧檯,但她父親改了主意,沒喝波特酒,而是點了一瓶上好的波馬特酒代替,他喝光整瓶酒的時候,露絲還在喝濃縮咖啡,因為她知道自己還要把車開回薩加波納克,他們在酒吧坐著,露絲恍惚覺得她還在握著方向盤,雖然在酒吧里可以看她父親——只有開車時不能看他——但她還是沒法去看他,好像他還在對她講述那個可怕的故事似的。
午夜過後,特德指揮她開上麥迪遜大道,來到第九十幾街之後,又叫她往東拐,沿羅斯福路上三區大橋,然後由中央公園大道到長島高速路,之後她父親就睡著了,露絲記得她可以在馬諾維爾出口下高架橋,所以不用叫醒父親,問他回家的路。
路上的車幾乎全是回紐約度假的——頭燈不停地刺激著她的眼睛——同向的車道則空空蕩蕩,她幾次把油門踩到底,想看看這輛老沃爾沃究竟能跑多快,結果兩次達到了時速八十五英里,一次九十英里,然而這樣的速度會導致車身前部震動,所以她大部分時間都保持限速,想著哥哥們死去的經過——尤其是她母親想要撿回蒂米的鞋子的那一段。
汽車穿過布里奇漢普頓的時候,她父親才醒。「你怎麼沒走小路?」他問。
「我喜歡讓那些燈照著,別的車的頭燈。」露絲說。
「哦。」她父親說,似乎又睡著了。
「那是只什麼鞋?」露絲問。
「那是只籃球鞋,蒂米最喜歡的。」
「高幫的?」她猜測道。
「對。」
「明白了。」露絲拐上撒格大街,雖然那時沃爾沃四周沒有別的車,露絲還是打開了轉向燈,在距離轉彎處還有五十碼的地方,她就讓轉向燈閃了起來。
「開得很好,露西,」她父親說,「假如你遇到比今晚還糟糕的情況,我相信你也不會忘記學到的東西。」
從泳池裡上來時,露絲全身發抖,她知道應該先熱身再和斯科特·桑德斯打壁球,但回憶學車的過程和《格雷厄姆·格林傳》已經讓她的心情低落下來,雖然並非諾曼·謝利的錯,但這部傳記寫到了一個令她反感的轉折點,謝利先生相信,格雷厄姆·格林小說里的每一個主要人物都在現實生活中有對應。接受《泰晤士報》採訪時,格林本人曾告訴V. S. 普利切特「我不能發明人物」,然而,在同一個採訪中,雖然承認他的人物是「真人的混合體」,格林卻否認他筆下的人物是根據現實創造的。「真人太受限制了,會被想像中的人物排擠的……」可謝利先生卻用了大量篇幅討論「真人」。
露絲尤其為格林早年的感情生活難過,他的傳記作者說,他把「難以自拔的愛」獻給了最終成為格林妻子的那位「狂熱的天主教徒」,而這正是露絲對於喜歡的作家所不想知道的一面。「作家的心中有一塊碎冰。」格林在《一種人生》中寫道,但在年輕的格雷厄姆寫給未婚妻薇薇安的日常信件中,露絲卻看到一個被迷得神魂顛倒的男人在以她熟悉的可悲方式追求女人。
露絲就從來沒有因為愛情神魂顛倒過,也許她不情願接受艾倫的求婚是因為她知道艾倫被她迷得神魂顛倒。
《格雷厄姆·格林傳》讀到第338頁的時候,她沒有接著往下讀,這裡是第二十四章的開頭,章節名稱是「終於結婚了」,可對露絲而言,停下不讀是個遺憾,因為如果她堅持讀到這一章的末尾,她對格雷厄姆·格林及其新娘的印象可能會產生些許改觀,當兩人終於結婚並且去度蜜月的時候,薇薇安交給格雷厄姆一封沒有拆開的信,信是她母親給她的,據說裡面寫的是「性行為指導」,但薇薇安沒看就給了格林,而他讀了之後立刻把信撕了,所以薇薇安從來沒有讀過信的內容,如果讀到這裡,露絲大概會欣賞格林夫人的果決和自信——相信自己無須母親的建議就能應付各種人生問題。
那為什麼這一章的標題「終於結婚了」讓露絲鬱悶了呢?是因為她想起自己也逃不過婚姻的掌控嗎?無論如何,露絲·科爾絕對不會寫出這種標題,甚至連讀也不想讀。
露絲覺得還不如重新讀讀格雷厄姆·格林的小說,她確定自己再也不想知道任何有關格林本人的事情,她又想起漢娜指出的她「最喜歡的主題」——不知疲倦地分析「真實」與「虛構」的關係,然而單是想起漢娜這個人也會把她送回眼下的情境中。
她不想讓斯科特·桑德斯看到她光著身子坐在泳池裡,至少不是現在。
她走進屋裡,穿上打壁球的乾淨衣服,在短褲的右前口袋裡裝了一些爽身粉,這是為了讓握球拍的那隻手保持乾燥光滑,不會磨起水泡。她冰好了白葡萄酒,又把米放進電飯鍋——過一會兒只需要按下按鈕,還擺好了飯廳的桌子,準備了兩個人的餐具。
最後,她爬到穀倉二樓,先做拉伸,接著開始練球。
她的練習節奏很簡單:朝牆壁打四個正手球,然後打響聲板;四個反手球,再打響聲板,打響聲板需要低瞄,每次她都非常用力,讓響聲板發出很大的聲音,但在實際的比賽中,露絲很少擊中響聲板,也許在艱難一些的對決中,她偶爾能擊中一兩次,然而她希望斯科特·桑德斯過來的時候聽到她擊中響聲板的聲音,他或許會想:對於一個所謂的非常優秀的球員來說,她的確能經常擊中響聲板,然後等他們開始比賽,他會驚喜地發現露絲幾乎打不到響聲板。
每當有人爬到穀倉二樓的球場,練球的人一定會感到樓板發顫,當露絲產生這種感覺時,她已經多打了五個球——第五次還擊中了響聲板,她可以輕鬆地連續扣殺五次,同時小聲咒罵:「爸爸和漢娜·格蘭特!」
斯科特用他的球拍敲了兩下壁球場的門,然後小心翼翼地推開了門。「你好,」他說,「希望你不是因為要和我打球才練習的。」
「噢,只是練一小會兒而已。」露絲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