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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清廷加強推行以漢制漢政策2

2024-10-09 05:02:41 作者: 顧誠

  關於鄭成功的封爵,是南明史上比較費解的問題之一。導致後來史學家困惑的原因來自兩個方面,其一是鄭成功的幕僚人物在追記鄭成功事跡時往往用後來更高的爵位敘述他早期的活動(這種情況現代也屢見不鮮);另一原因是永曆朝廷偏處雲貴,鄭成功等侷促於東南沿海地區,中間為清統治區,朝廷決定加封官爵、鑄造印章、撰寫誥敕需要一段時間,而使者轉輾於道,迂迴陸路海上,動輒數月,殊非易事。因此從朝廷決定加封到使者開讀詔書、頒發敕印,在時間上必有一個相當長的間隔,部分史籍記載上的差異即由此而來。

  

  鄭成功在隆武時期已封忠孝伯,但他自己極少用這一爵位發布文告,原因是隆武朝廷和魯監國封了一批公、侯、伯爵,鄭成功看不上眼,他寧可用賜姓、招討大將軍名義顯示自己的獨特地位。《小腆紀年》記永曆二年(1648)十月永曆朝廷加封鄭成功為威遠侯,永曆三年(1649)七月封廣平公[94]。威遠侯事不大清楚,封廣平公的記載肯定是錯誤的。因為同書記載永曆七年(1653)六月,封鄭成功為漳國公[95]。自1648年到1653年,鄭成功的勢力有很大發展,連李定國第一次進攻廣東(1653)時也對鄭氏寄予厚望,永曆朝廷不可能僅僅在同等爵位上改封。永曆七年晉封漳國公有可靠文獻證實,在陳乃乾、陳洙纂《明徐闇公先生孚遠年譜》內收有永曆八年頒發給徐孚遠的詔書,其中就明確稱鄭成功為「漳國勛臣」,證實了在這以前永曆朝廷曾封鄭成功為漳國公。鄭成功大約由於上述原因,似乎從未用過這個頭銜。直到永曆十一年九月,朱由榔已遷入雲南昆明之後,才決定進封鄭成功為延平王,製作印敕完備後,派漳平伯周金湯等為使者取道廣西、廣東,航海至廈門,行冊封禮。周金湯等到達廈門已經是永曆十二年(1658,戊戌,順治十五年)。現將《敕封延平王誥》轉錄於下:

  克敘彝倫,首重君臣之義。有功世道,在嚴夷夏之防。蓋天地之常經,實邦家之良翰。爾漳國公賜姓忠猷愷掣,壯略沉雄。方閩浙之飛塵,痛長汀之鳴鏑,登舟灑泣,聯袍澤以同仇,齧臂盟心,謝辰(晨)昏於異域。而乃戈船浪泊,轉戰十年,蠟表興元,間行萬里,絕燕山之偽款,覆虎穴之名酋,作砥柱於東南,繁遺民以弁冕,弘勛有奕,苦節彌貞,惟移忠以作孝,斯為大孝,蓋忘家而許國,乃克承家銘。具金石之誠,式重河山之誓。是用錫以冊封為延平王,其矢志股肱,砥修茅戟,丕建犁庭之業,永承胙土之庥。尚敬之哉![96]

  在這以後,鄭成功和他的兒子鄭經、孫子鄭克塽一直以延平王的身份,奉明朝永曆正朔,在東南沿海獨樹一幟。

  [1] 《清史稿》卷二百四十四《趙開心傳》記:「滿洲兵初入關,畏痘,有染輒死。」類似避痘事實見於許多史籍。清順治帝和豫親王多鐸等均系染上天花而病死。

  [2] 順治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豫親王多鐸由南京凱旋京師,不僅掠得了白銀一百八十多萬兩和其他大批財物,還搶得「才貌超群漢女人一百零三」,送順治帝十名,攝政王多爾袞三名,輔政鄭親王濟爾哈朗三名,肅親王豪格等各二名,英郡王阿濟格等各一名。見《清初內國史院滿文檔案譯編》中冊,第一九七頁。《清史稿》卷二百四十四《季開生傳》記:順治十二年「民間訛言往揚州買女子,開生上疏極諫。得旨;太祖、太宗制度,宮中從無漢女。朕奉皇太后慈訓,豈敢妄行,即太平後尚且不為,何況今日?」說宮中沒有漢族女子完全是文過飾非。

  [3] 方文《塗山續集·北游草》。按:「爭肯」即「怎肯」之義。

  [4] 《清初內國史院滿文檔案譯編》下冊,第二六八頁。

  [5] 《清初內國史院滿文檔案譯編》下冊,第三○四、三○五頁。

  [6] 《清初內國史院滿文檔案譯編》下冊,第二七○頁記:「戶部尚書車克等謹奏為欽遵聖旨事……順治十年五月二十五日午刻聖諭內三院(特命洪承疇為經略湖廣等五省軍務)。」

  [7] 原密疏稿及揭帖均見《明清檔案》第十七冊,A17—76號、A17—77號;另見《明清史料》甲編,第四本,第三○七至三○九頁。

  [8] 均見前二件。

  [9] 《明清檔案》第十七冊,A17—107號《上傳》。

  [10] 《明清檔案》第十七冊,A17—134號,洪承疇八月十五日揭帖。按,同書中A17—81號有尾書順治十年閏六月初日之敕諭稿一件,其中已將「廣東」圈去,旁改江西;「事關藩王及公者」圈改為「事關續順公者」。

  [11] 《明清檔案》第十七冊,A17—81號;又見A17—133號洪承疇八月十五日揭帖。

  [12] 《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六十六頁。從語氣推測這份奏稿似出於兵部。原件無年月,但稿中有「宜敕督臣劉清泰星馳赴任,察彼情形,量我兵力,能剿則剿,當撫則撫」。劉清泰接任浙江福建總督在順治九年,此件當作於劉清泰尚未赴任之時。

  [13] 《清世祖實錄》卷六十六。

  [14] 《清世祖實錄》卷六十七。《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八十八頁,「廂黃旗下正欽尼哈番鄭芝龍揭帖」云:「職初入京時,蒙朝廷宏恩,撥入正白旗下,賜屋齊化門小街居住。」鄭芝龍入京後曾先後隸屬正白、正黃、鑲黃旗。

  [15] 《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六十七頁,順治九年十月初九日,下註:「本日用寶即發與親領訖。」參見《清世祖實錄》卷六十九。

  [16] 順治十年刑部等衙門為審擬張學聖等事題本,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七十九至八十二頁;又見《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十三至二十九頁所載,順治十年九月十七日刑部等衙門尚書覺羅巴哈納「為劣撫輕貪啟釁致地方淪陷」事題本。後面一件更完整。

  [17] 同上。

  [18] 清廷封鄭芝龍、鄭成功、鄭鴻逵、鄭芝豹爵職敕諭稿四件,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八十四、八十五、八十六、八十七頁。

  [19] 順治十年五月初十日敕同安侯鄭芝龍等稿,見《明清史料》第一本,第八十四頁。《清世祖實錄》卷七十五收入了這件敕諭,「移檄撤兵」誤寫為「移檄徹兵」,「墨勒根王」改譯「睿王」。按,李德系鄭氏家丁,為芝龍、成功父子之親信,在清、鄭和談中北往南來,傳遞消息。敕諭中沒有明說把泉州府作為鄭成功屯兵之地,但給鄭成功的敕諭中所授爵銜為「鎮守泉州等處地方充總兵官海澄公」,實際含義是封以海澄公虛銜,充任泉州總兵。

  [20] 楊英《先王實錄》,排印本,第六十二至六十四頁。

  [21] 順治十一年六月初八日「黃征明為鄭成功已領敕印事題本」,見《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三十九頁。

  [22] 順治十一年三月初四日廣東巡撫李棲鳳題本所引順治帝敕諭,見《鄭成功檔案史料選輯》第七十四至七十五頁。

  [23] 順治十一年三月初四日廣東巡撫李棲鳳題本所引順治帝敕諭,見《鄭成功檔案史料選輯》第七十四至七十五頁。

  [24] 佟國器《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順治十年十月初六日奏本。

  [25] 福建巡撫佟國器順治十一年十月初九日奏本中說:「自去年至今,成功派銀索餉,大縣不下十萬,中縣不下五萬……」見《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

  [26] 阮旻錫《海上見聞錄》(定本)卷一。

  [27] 佟國器《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下文所引鄭成功致清廷信很可能就是他所具的疏。

  [28] 佟國器《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順治十一年三月二十八日奏本。

  [29] 見《明季稗史》第三種,原題《朱承晃報書》,抄本用硃筆注「疑似鄭成功」,墨筆改為「即鄭成功」。參考其他文獻,這是鄭成功給清廷的一封重要書信。

  [30] 順治十一年七月浙閩總督劉清泰「為密報齎到清字咨文事」,此疏雖為七月所上,其中已說「前疏所以秘切入告也」。

  [31] 《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九十七頁,順治十一年四月左都御史王永吉揭帖。

  [32] 順治十一年六月二十五日鄭親王濟爾哈朗題本,見《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四十四至四十五頁。

  [33] 《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一頁。

  [34] 江日升《台灣外紀》卷四。

  [35] 佟國器《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順治十一年九月初九日奏本。按,這裡也可看出張名振並不是鄭成功的部將。

  [36] 楊英《先王實錄》第八十六至八十七頁載葉成格、阿山復鄭成功信。

  [37] 《先王實錄》第八十七頁。

  [38] 順治十二年正月初十日同安侯鄭芝龍密題本,見《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八十二至八十三頁。

  [39] 佟國器順治十一年十月初九日奏本,見《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

  [40] 鄭成功復父書見《台灣外紀》卷四;《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收順治十一年十一月十八日鄭親王濟爾哈朗題本也引述了書信全文,字句略有不同。

  [41] 《先王實錄》第八十八至八十九頁。

  [42] 《台灣外紀》卷四。

  [43] 《清世祖實錄》卷八十七。

  [44] 《清世祖實錄》卷八十七。《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〇八頁載「敕諭世子吉都稿」,稿內濟度譯作吉都、巴爾處渾作巴爾出紅、吳達海作吳達亥、噶達渾作噶達洪。

  [45] 順治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福建巡撫佟國器「為報明緝獲書札並投驗告示恭候睿裁事」奏本:同年三月十五日佟國器「為再報續獲書札仰祈睿鑒事」奏本,均見《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按,《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一一七至一一九頁收有兵部尚書李際期順治十二年六月初五日題本,這件題本就是根據佟國器的奏本奉旨詳議具奏的,由於從滿文譯出,所用漢字與佟國器所引鄭芝龍原信有出入,如「本爵美景日近」譯作「本爵好事日近」,「本爵得意日近」譯作「本爵佳音在邇」。語意雖近,仍應以鄭芝龍原文為準。又,該書第一一九頁第十四至十五行「順治十二年三月十五日奉旨」有誤,三月十五日為佟國器上奏日期,奉旨日期當在這以後。

  [46] 《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九十一頁。

  [47] 《清世祖實錄》卷八十七。

  [48] 順治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福建巡撫佟國器「為報明緝獲書札並投驗告示恭候睿裁事」奏本,見《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

  [49] 上引諸件均見《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其中吏部員外郎彭長庚原譯作「吏科員外郎彭常庚」。

  [50] 清實錄不載囚禁鄭芝龍事。上引正月三十日兵部尚書張秉貞密題本中談到「其胞弟鄭芝豹來京,已乘船抵浙江蘭溪等語。今若囚禁鄭芝龍,恐其途中聞知而驚逃。故此派本部章京吳克新前往伊處迎之,並與該處官員會同商議,沿途派官兵護送至京」。二月二十一日張秉貞等題報,浙閩總督佟代赴任途中在嘉興遇「候補左都督總兵官鄭芝豹」,兵部請旨將鄭芝豹「速解來京」。此件批紅:「依議,作速密行。」同年六月初五日兵部尚書李際期疏中則明言:「現今已將鄭芝龍囚禁,正待議處之時。」

  [51] 順治十三年閏五月原同安水師參將楊其志啟本,見《鄭成功檔案史料選輯》第一六一頁。楊英《先王實錄》第九十七頁載於十一月初一日,乃曆法不同之故。

  [52] 楊英《先王實錄》第九十八頁。

  [53] 《先王實錄》第一○二頁,參見《台灣外紀》卷四。

  [54] 《先王實錄》第一一一頁。

  [55] 《先王實錄》第一一二至一一三頁。

  [56] 《南疆逸史》卷五十四《鄭成功傳》。

  [57] 夏琳的這種說法不僅未能從其他材料中得到印證,而且難以自圓其說。一代有一代的典章制度,南明自唐、魯繼立起濫發敕、札固為常事,但永曆帝未必會下詔規定鄭成功自行任命的「主事秩比行在侍郎」。何況這裡的「銜」「秩」又說不明白,明制主事為六品官,侍郎為正三品官;前者為部內清吏司屬官,後者為六部堂上官。箇中奧妙大概只有鄭成功和他自己設立的官員才說得清楚。

  [58] 楊英《先王實錄》記是年「九月,藩駕駐思明州,漳、泉各屬邑並漳城俱報拆完平地」。朱希祖先生據夏琳《閩海紀要》、沈雲《台灣鄭氏始末》二書評雲「所墮不過一府二縣一鎮城耳」,楊英所記「頗有失實」。陳碧笙先生引兩府所屬縣誌及清檔,斷定楊英所載確為實錄,極有見地。

  [59] 《先王實錄》。

  [60] 《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二三頁《舟山將官投賊殘揭帖》。

  [61] 順治十二年十一月初三日浙江巡撫秦世禎揭帖,見《鄭成功檔案史料選輯》第一三四至一三六頁。

  [62] 順治十二年十一月浙江巡按葉舟揭帖,見同上書第一三八至一三九頁;參見《明清史料》甲編,第四本,第三八九頁,浙江巡按葉舟揭帖。

  [63] 楊英《先王實錄》等書寫作張鴻德,據清方檔案及任光復《航海記聞》當為張洪德。又《荊駝逸史》收入《航海記聞》一書誤將作者寫作汪光復,實為任光復,即任廷貴,謝國楨先生《晚明史籍考》早已糾正。

  [64] 阮旻錫《海上見聞錄》(定本)卷一。

  [65] 親鄭史籍說張名振病死;其他史籍則說是鄭成功命人毒死;清江南總督馬鳴珮揭帖中據來降兵丁報告說因攻崇明失利,鄭成功要捉張名振去殺,名振驚憤得病而死,見《明清檔案》第二十九冊,A29—88號。張名振去世的時間在順治十二年十二月間。沈光文有挽定西侯詩(見《沈光文斯庵先生專集》),「陳漢光註:定西侯,即張名振,系隆武元年(順治三年)魯王所封,死於永曆十年(順治十三年)。此詩應系是時所作」。按,陳注有誤,隆武元年即順治二年(1645)七月至年底。封定西侯時間已見本書。名振卒年在永曆九年(順治十二年)。

  [66] 《明清史料》已編,第四本,第三六二至三六三頁,戶部尚書車克等題本。

  [67] 《先王實錄》第一三一頁;《海上見聞錄》(定本)第二十五頁。按,彭孫貽《靖海志》實即《海上見聞錄》,彭氏不過篡改原書,改明朔為清朔,故「征虜將軍」亦避嫌改作「定北將軍」。

  [68] 乾隆四十四年《揭陽縣誌》卷七《事紀》附《兵燹》。

  [69] 順治十一年三月二十五日清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繼茂、兩廣總督李率泰、廣東巡撫李棲鳳聯名上疏朝廷,建議授吳六奇協鎮潮州總兵,駐鎮饒平,額定兵員為一千名,見《明清史料》甲編,第四本,第三三六頁。獅拋球戰役中吳六奇部所受重創可想而知。

  [70] 乾隆四十四年《揭陽縣誌》卷七《事記》附《兵燹》。

  [71] 順治十三年閏五月兩廣總督李率泰揭帖,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五二至一五三頁。

  [72] 乾隆《揭陽縣誌》卷七《兵燹》。

  [73] 前引《揭陽縣誌》雲鄭軍戰死者四千餘人,《海上見聞錄》(定本)卷一記「兵死者五千餘人」,《先王實錄》等書雲「折兵大半」。按,《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六九頁,《會剿揭陽閩寇殘件》記雙方交戰於揭陽萬里橋,鄭軍失利,黃廷下後營鎮副將何猛陣亡,年月及情節均與鄭方記載不符。

  [74] 《先王實錄》;參見順治十三年五月初一日廣東巡撫李棲鳳題本,《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三八至一四一頁。

  [75] 《先王實錄》。

  [76] 《海上見聞錄》《台灣外紀》等書均記甘輝等返回廈門在六月,鄭成功誅殺蘇茂後,同月內,黃梧、黃明即以海澄縣城降清。楊英《先王實錄》記二月間鄭成功聞敗訊,先調回蘇茂、黃梧、杜輝等,三月間斬獲茂徇軍中,甘輝至六月間方返回廈門。看來楊英所記更合情理。

  [77] 見《先王實錄》《海上見聞錄》(定本)。《台灣外紀》作罰黃梧賠償盔甲五百副。蘇茂被殺的具體日期在五月,其弟蘇明降清後揭帖中說:「順治十三年五月內,兄茂以疑被戮。」(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八二頁。)

  [78] 祭文全文見《台灣外紀》卷四。

  [79] 見《明清史料》甲編,第五本,第四一四頁。

  [80] 順治十三年七月初六日福建巡撫宜永貴揭帖,見《明清檔案》第二十八冊,A28—24號,同件又見《明清史料》甲編,第四本,第四○○頁。

  [81] 楊英《先王實錄》第一三六頁。

  [82] 順治十三年九月初四日兵部揭帖,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五九頁。按,此件中雲黃梧「殺其同守偽官華東」,華東當指華棟(即郭遂第),但查有關諸書,華棟雖曾奉命同黃梧守海澄,此後仍在鄭軍中。又,此件提及與黃梧大致同時降清的還有總兵林興洙,林興洙當即林興珠,此人在康熙前期平定三藩之亂和雅克薩戰役中擊敗沙俄侵略軍起過重要作用。清廷「封黃梧為海澄公敕諭稿」見同書,第一六○頁。

  [83] 順治十四年四月初四日都督僉事蘇明揭帖,見《明清史料》甲編,第五本,第四一四頁。

  [84] 阮旻錫《海上見聞錄》(定本)記:1657年九月,「永春義師林忠襲破永福縣。清部院李率泰發兵救援,檄海澄公黃梧,未至,疑之,盡撥其轄下官兵分入八旗。黃梧大悔」。楊英《先王實錄》亦載此事,並云:「黃梧只剩隨從數人,始悔叛之誤也。有思來歸,藩弗納之。」據順治十八年十一月清廷兵部揭帖,升同安副將施琅為同安總兵官時雲,「此副將所管兵丁一千原系海澄公標下之兵」,其部「仍作海澄公所屬」。實際上黃梧並沒有兵權。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三本,第二五六頁。按,據《明清史料》甲編,第五本,第四三二頁,順治十四年八月浙閩總督李率泰揭帖,「偽伯」林忠與「胞弟偽左都督林暹」「偽中鎮左都督鄭世雄」率領總兵以下官兵七千人降清,即在上引二書所記之前一月已降清,陳碧笙先生曾指出時間有誤。佟國器《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內收順治十二年二月十五日奏本,稱林忠為鄭芝龍舊部,「系逆賊鄭成功所封偽伯,現今擁賊萬餘,侵犯永福、閩清二邑」。林忠部一直在德化、永春、永福(今永泰縣)一帶活動,即如李率泰揭帖中所云「梗化十年」。

  [85] 順治十六年十月初六日海澄公黃梧揭帖,見《明清史料》甲編,第五本,第四二九頁。

  [86] 浙江巡撫陳應泰揭帖殘件(順治十三年九月二十八日到),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六一頁。按,此件中既說擊殺賊首阮駿,又雲「偽英義伯阮四」受傷身死。參考各種文獻,英義伯即阮駿,「阮四」大概是他的小名。

  [87] 順治十三年十月初三日浙江巡按王元曦「為海外孤城已復,封疆善後宜圖」事題本,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六五頁。

  [88] 順治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浙江巡撫佟國器揭帖,見《明清史料》甲編,第五本,第四六四頁。道光二十六年《寧波府志》卷十五《海防》云:「國朝順治初舟山為明季遺頑所據,八年始討平之。旋陷於海寇。十二年再攻克之,遂徙其民,棄舟山為界外。」十二年當作十三年。

  [89] 順治十七年二月初四日浙江巡撫佟國器「為匯報舟山海逆南遁情形」事揭帖,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三本,第二四三頁。張煌言詩文也提到他再到舟山時所見荒涼情景和張名振墓被清軍所毀等情況,見《張蒼水集》。

  [90] 海外散人《榕城紀聞》記:順治十三年「七月十八日,海兵破閩安鎮,陸路由古嶺,水路由大江。十九日掠鼓山下各村及東北一帶,鄉村俱焚。二十一日掠南台至洪塘,皆焚燒無遺。……圍城之中(指被圍之福州),百姓皆分垛守御,燈火器械,各令自備。至二十七日始退,據閩安鎮……」

  [91] 順治十四年九月浙江福建總督李率泰「為閩安攻克大捷」事揭帖,見《鄭成功檔案史料選輯》第二二三至二三五頁。

  [92] 覺羅阿克善在鄭方文獻中寫作阿克商。楊英《先王實錄》第一四三頁記為陳蟒所殺;江日升《台灣外紀》與阮旻錫《海上見聞錄》說是甘輝所殺。《滿漢名臣傳》卷九、《清史稿》卷二四二本傳中都說他在順治十四年福建羅源戰役中陣亡;鄂爾泰編《八旗通志》卷一五○本傳中卻說阿克善在此戰役中擊敗鄭成功軍,「斬獲甚眾」,順治十七年還跟隨定西將軍愛星阿進軍雲南,入緬甸阿娃(阿瓦)城,「獲偽桂王(永曆帝)以歸」,恐誤。

  [93] 《清初內國史院滿文檔案譯編》下冊,第三七〇頁。按,該書云:「逆賊偽鎮南將軍陳斌率沈奇鎮偽總兵陸錢及其屬下來降……均殺之。」「沈奇鎮偽總兵陸錢」系「神器鎮盧謙」之誤譯。楊英《先王實錄》記:「守羅星塔護衛前鎮陳斌、神器鎮盧謙俱被獲逮去,不屈,殺之。」(見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年陳碧笙校注本第一六〇頁)江日升《台灣外紀》卷四記:「陳斌等死守羅星塔待援。總兵施琅遣人招斌。斌率盧謙等剃髮投誠,全師至福州。泰(指李率泰)令大廳按冊內花名領賞,五人一隊,從東轅門入,由西轅門出,即收其器械,梟首千有餘人,斬訖,方收斌與謙等並殺之。」(見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一三七至一三八頁)阮旻錫《海上見聞錄》(定本)(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三十一頁)記施琅招降陳斌等後有小注云:「後說李率泰盡殺之南台橋,凡五百餘人。」被殺降兵數當以滿文檔案為準。

  [94] 徐鼒《小腆紀年附考》卷十五及卷十六,中華書局排印本,第五九六頁及第六一八頁。

  [95] 同上書,卷十八,見排印本第六九二頁。

  [96] 引自許浩基編《鄭延平年譜》。讀者可參考楊彥傑撰《鄭成功封爵新考》,收入廈門大學台灣研究所歷史研究室編《鄭成功研究國際學術會議論文集》第三一八至三三四頁,此論文集由江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8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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