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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星期一

2024-10-09 04:01:26 作者: 弗·福賽斯

  他蜷縮著身體躺在一片黑暗中,心裡充滿恐懼。房間盡頭一盞搖曳閃爍的夜燈,把怪模怪樣的運動著的影子投射到了天花板上。從這座孤兒院宿舍的另一邊,傳來了其他男孩睡夢中的囈語和偶爾因為做噩夢而發出的嗚咽。現在爸爸媽媽都走了,他不知道自己會去哪裡,也不知道將來怎麼辦。他只知道,在這個新的環境裡,他很孤獨,也很害怕。

  他大概就要睡著了,但房門被打開時,他又醒了。從外面的廊道里投進來一片橢圓形的光。然後她朝他彎下腰來,用柔軟的手掖緊了他周圍的床單和毯子,還把他那被汗濡濕的頭髮從臉上拂開。

  「小伙子,還沒睡著嗎?要像乖孩子那樣睡覺,上帝和天使會照顧你的,明天早上梅姨還會來的。」

  他感到很舒服,於是慢慢進入到了無盡夜晚的漫長而溫暖的黑暗之中。

  是皇家倫敦醫院重症監護室的那位值班護士發現情況的。她已經打電話到「多佛爾監獄」去過,還好伯恩斯之前在重症監護室留了自己的住宅電話號碼,以防出現緊急狀況。

  「是伯恩斯偵緝督察嗎?我是皇家倫敦醫院的。我很遺憾地通知你,你關照的傷員,就是那個重症監護的身份不明的男人,已於今天上午六點十分去世。」

  傑克?伯恩斯擱下電話,又有一天要忙了。他手上的這個案子現在成了謀殺案,至少應該獲得優先處理。要進行一次屍體解剖,而且他必須參加。關在彭頓維爾監獄裡的那兩個畜生,必須被押回海伯利法院重新接受指控。

  那就意味著必須通知地方法官的書記員,還有辯護律師盧?斯萊德。手續,更多的手續,但這些必須得辦,而且不能出差錯。聰明的律師鑽技術性細節的空子使普賴斯和科尼什獲得無罪釋放也不是不可能。伯恩斯要讓他們遭受長久的牢獄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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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家倫敦醫院有一個小小的停屍間,還有一個病理科。中午時分,在內政部病理學家勞倫斯?漢密爾頓先生的帶領下,屍體解剖就是在這裡進行的。

  私下裡,伯恩斯認為法醫病理學家都是一些古怪的人。他們從事著的工作,使他感到噁心。有些人興高采烈,邊把屍體切割成碎塊,邊輕鬆愉快地說著笑話。另一些人顯得更有學究氣,對他們的發現充滿孩子般的熱情,好比昆蟲學家發現了一隻新奇的蝴蝶。還有些人陰沉嚴肅,說話單調冷漠。漢密爾頓先生屬於第一類。對他來說,生活已經好得不能再好,他的工作也再精彩不過了。

  在刑警生涯中,傑克?伯恩斯參加過幾次屍體解剖,但是乙醚和福馬林的氣味常常使他幾乎喘不過氣來。當圓盤鋸插入頭蓋骨時,他轉過身去看牆上的圖表。

  「天哪,他被人毆打過。」漢密爾頓說。他們審視著仰臥在解剖台上的遍布淤痕的蒼白屍體。

  「是上星期二,被踢死的,」伯恩斯說,「在醫院裡躺了六天才死。」

  「不過,『踢死』不會是我要作出的結論。」漢密爾頓和藹地說。他開始解剖,把他的發現一一口授給一位女助手,後者將連著錄音機的話筒遞到在解剖台周圍移動的漢密爾頓的面前。

  屍檢花了整整一小時。屍體身上有許多傷。漢密爾頓先生檢查了舊傷,右股骨和臀部在多年前粉碎性骨折,接上了鋼條,是這些傷導致了那個人在餘生歲月里成了一個跛子。

  「看上去他似乎被卡車撞過,」漢密爾頓說,「很嚴重的傷。」他指向那些疤痕,骨頭曾穿透那部分肌肉,外科醫生曾切開那裡以治療創傷。

  還有其他許多傷是上星期二才有的:左手粉碎性骨折,摔在人行道上,門牙脫落,三根肋骨開裂,顴骨破裂。伯恩斯檢查了一下右手,卡爾?貝特曼大夫是對的。右手沒受傷,很奇怪。

  「死亡原因呢?」他最後問道。

  「嗯,伯恩斯先生,這一切都會寫在我的正式報告裡的。」當然,他還將作為控方的一名主要證人出庭。「可我告訴你,致死原因是顱腦大面積軸突損傷。神經外科醫生已經盡了最大努力,但他不可能發現這個。這在掃描拍片時是看不出來的。雖然單一傷都不足以致命,但由於多處受傷,合起來後就產生了疊加效應。我會把屍身縫合起來轉交給親屬的。他有親屬嗎?」

  「我不知道。」伯恩斯說,「我甚至不知道他是誰。」

  整個下午,伯恩斯在辦理第二天工作所需的所有手續:給地方法官的書記員的,還有彭頓維爾監獄的。盧?斯萊德適時表達了遺憾。他的法律協助已獲同意,整個上午,他一直在試圖找個能接手這個案子的律師。與伯恩斯一樣,他也遭受了八月綜合徵;他致電過的半數的人都外出度假了。但他認為,內殿律師學院的某位年輕人會接手這個案件。至少,謀殺案會使他產生更大的興趣。凡事有利也有弊……

  「我還得為他們辯護。」他說。

  「不用太賣力,斯萊德先生。」伯恩斯說完後擱下了電話。

  那天下午有壞消息傳來,但之後又被好消息所取代。在偵緝警司帕菲特要求加快進度的催促下,取證小組匯報了查驗結果,普賴斯和科尼什衣物上沒有任何血跡或纖維樣本可以證明他們與死者有過身體接觸。T恤衫上的血跡只有一個來源,那就是衣服的主人普賴斯。

  伯恩斯以理性的眼光看待問題。如果他們有過身體接觸的搏鬥,那麼就會有衣物的纖維從一個人身上沾到另一個人身上。普賴斯和科尼什那麼笨,不可能知道二十年以來的司法取證技術先進了多少。現代的偵查技術是年輕時在佩恩頓當片警的伯恩斯根本預料不到的。

  但跛腳男子是被一拳和踢在腿凹的一腳給撂倒的。在地上時,與他身體有接觸的部位只有腳尖而已,而且經過了二十四個小時,從普賴斯和科尼什腳上脫下來的皮靴經過又一天的步行和磨損,因此沒能檢測出可以作為有力證據的痕跡。

  但指紋技術專家打來的那通電話則令人振奮。那隻錢包上有狗的唾液和三組指紋。一組是死者的,毫無疑問他是錢包的主人。一組與惠特克先生相符,這位先生錄完口供後順從地留下了他的指紋。第三組是由哈利?科尼什留下的。伯恩斯興奮得跳了起來,手裡抓著電話聽筒。

  「你有把握嗎?不會搞錯吧?」

  「傑克,要使結果完全相符,我需要十六個相同點。現在我已經獲得二十一個相同點。這超過了百分之一百。」

  指紋技術室的這位專家在庭審時也將是一名重要證人。伯恩斯謝過他之後擱下電話。

  「逮到你了,混帳。」他對著一棵盆栽植物說。

  還有一個問題仍在困擾他。死者到底是什麼人?他為什麼要來到埃德蒙頓?只是為了把廉價鮮花放到一個早已死去的女人墳墓前嗎?他有家庭嗎?家人也像他自己的妻子珍妮那樣去海邊度假了嗎?他有工作、有同事嗎?為什麼沒有人注意到他失蹤了?他是如何只用一拳就打破普賴斯的鼻頭而指關節卻絲毫沒有留下淤青的?而且他為什麼要反抗呢?就為了保護裡面只有區區幾張紙幣的那隻破錢包嗎?

  盧克?斯金納提出了一個主意。

  「抵達現場的第一個警察。他彎腰去看那個人時,在臉部開始腫大之前看清了他的面孔。還有第一位急救員,就是在人行道和救護車上照料他的急救員。如果我們把他們請來,再請上警方的一名肖像專家……」

  伯恩斯在倫敦急救中心追蹤到了那位急救員。那人在獲悉傷者已經去世後,同意提供幫助。第二天他上早班,但下午兩點鐘以後就有空了,他很樂意到時過來。

  那個警察就在多佛爾街警署,通過值班記錄和案情記載也查到了。倫敦蘇格蘭場的一位經驗豐富的為警察畫素描的藝術家,同意第二天下午兩點鐘趕過來。

  在與艾倫?帕菲特詳細討論完之後,伯恩斯結束了這一天。偵緝警司核查了伯恩斯呈交給他的每一份證據,最後他同意了。

  「這案子我們會有一個結果,長官。我們有帕特爾先生的證詞,帕特爾對他們身份的辨認,鼻樑上的傷,三小時後由梅爾羅斯醫生對鼻子的治療,以及錢包。我們能把他們打入大牢終身監禁。」

  「是的,我也這麼認為。」帕菲特說,「我會支持你的。明天我要到皇家檢察院去見一位上面的人,我認為我能說服他,讓這個案子暢通無阻。」

  證詞,證詞,更多的證詞。卷宗已有兩英寸厚。屍檢科和指紋技術室的詳細報告還要等送過來了再加上去。但這兩位警官都同意了案子的起訴,而且帕菲特認為,他肯定能就這個案件說服皇家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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