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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關於表達

2024-10-09 01:27:11 作者: 叔本華

  要想對某一作家加以初步的評價,不必知道他思想的內容和形式,因為這要閱讀他所寫的全部作品——我們只要知道他如何思考就夠了。而關於他如何思考,關於他思想的主要本質和重要特質,他的風格會給我們提供一個明確的答案。風格表示一個人整個思想的形式性質,不管他思想的內容和形式如何,這種形式的性質總是一樣的。這就好像麵團一樣,它可以被捏成種種不同的樣子。

  有人問尤倫斯皮吉爾走到下個城鎮需要多長時間,他給了這位問話者一個表面上看毫無意義的回答:「走!」其實,他的意思是想從這個人的步伐中了解他在一定時間內能走多遠,同樣地,只要我閱讀某一作家的幾頁作品,就大概可以知道我能從他那裡得到多少益處。

  必須有東西可以表達,這個規則是創作出好風格的充分條件。

  平庸者一知半解地表達自己,就是說,他們並不真正了解自己所用文字的意義,因此他們的作品枯燥乏味,令人生厭。這些人筆下的文字是他們從別人那裡整套學來的,因此他們所拼集的不是個別的文字,而是整套的話語框架,也就是說,儘是一些「陳腐的詞句」。這讓他們的作品明顯地缺乏那種能夠展現個人特色的明確觀念,因為他們從根本就缺乏那種能使觀念明晰的素質。在他們的作品中,我們看到的儘是一些含混模糊的文字、流行的詞句、陳腐的語句和時髦的慣用語。他們模糊的作品,就好像是用陳舊的字版印出來的印刷品。

  關於上面所說著作中的令人生厭的問題,如果細緻的區分,可以分成兩種:一種是客觀的,另一種是主觀的。

  

  客觀的令人生厭往往是由於作者沒有任何明確的觀念或見聞知識可供表達。凡是具有明確觀念或見聞知識的人都會用直接方式把它們表達出來,因此他們的作品總是能表達出明確清楚的概念,既不冗長乏味,也不含混模糊,因而根本不會令人生厭。即使他們的主要觀點有錯,但那也經過了明確思考和仔細考慮,至少在形式上是對的,因此他們所寫的東西往往具有某些價值。而與之相反的,客觀上令人生厭的作品則往往毫無價值。

  主觀方面令人生厭只是相對的,這主要因為讀者對某一題目缺乏興趣,也就是說,是由於讀者本身的限制。因此,即使是最令人欽佩的作品,對某一讀者而言也可能會在主觀上感到厭煩。相反,即使是最壞的作品,對某一讀者而言也可能會在主觀上覺得很有趣,因為他可能對該書所討論的問題或對作者本人感興趣。

  一個裝腔作勢的作家,就像一個把自己打扮起來免得讓人把自己和一般民眾同等看待的人一樣,紳士人物是從來不敢冒這種風險的,儘管他可能衣著一般。正如過分裝飾和穿著華麗衣服反而會表現出一個人的平凡一樣,裝腔作勢的風格也會表明作者頭腦的平庸。

  不過,如果你想像說話一樣寫作,那是不對的。所有寫作風格多少都應保持某種與碑文體相近的痕跡,碑文體是一切風格的原始形式。這種企圖和相反的企圖一樣,都應該批評,因為要想像寫作一樣講話,一方面得有些學究氣,另一方面也得有理解力。

  含混和模糊的表達方式,總是最壞的象徵,因為表達的模糊百分之九十九都是由于思想模糊,而思想模糊又是由于思想本身中原有的不和諧不一致。如果頭腦中所產生的是真正的思想,那應該立刻就能尋求到明確的表達方式,並且會很快達到目的。也就是說,經過明確思考的東西更容易找到適當的表達方式。

  一個人所能琢磨出來的一切思想,總是能用明白易懂和毫不含混的文字輕鬆地表達出來。凡是把困難的、模糊的、含混的論述擺在一起的人,都不是真正地知道自己在說什麼,他們所具有的只是對它的一種模糊意識,並想盡力在此基礎上形成思想而已。於是他們時常要對自己和他人掩飾一個事實,那就是實際上他們並沒有什麼東西可以表達。

  真理是完全赤裸的,表達真理的方式越簡單,真理的影響便越深刻。例如對人生空虛所做的悲嘆,有什麼能比喬布的話更使人印象深刻呢?喬布說:「人為婦人所生,日子短少,多有患難。出來如花,又被割下。飛去如影,不能存留。」

  任何多餘的東西都是有害的,正因為如此,歌德純真的詩歌比席勒經過修飾的詩歌不知要高明多少,也正因為這個,民歌產生了強有力的效果。

  能夠閱讀的人當中,有超過十分之九的人除了報紙什麼書都不讀,因此他們的拼字法、文法和風格幾乎都是根據報紙而來的,而且由於閱讀的單一性,他們甚至會把自己對語言的扼殺看作是對語言進行的簡潔、優美和真正的改革。

  一般從事對學識要求低的行業的年輕人,只因為報紙是印出來的東西,就把報紙看作權威,因此國家應該慎重地採取行動,保證報紙完全不犯語言上的錯誤。國家應該設立檢查者來監督報紙,檢查者不支薪俸,只領獎金,每發現一個糟蹋語言或在風格上令人討厭的文字、文法或語法結構上的錯誤,或發現用錯的介詞、系詞,就可領取相當於20法郎的獎金,若發現風格和文法上的笑話,則可領取60法郎獎金,若一再發現,則獎金加倍,而這些獎金應由犯錯者支付。

  德國語言是任何人的玩物嗎?就連最卑鄙的人都受到法律的保障,難道德國語言竟是如此的微不足道,以至於不值得法律進行保護了嗎?可憐的凡夫俗子!如果准許所有胡說八道者和報紙作家有無限權力任意運用語言的話,德國語言不知道要變成什麼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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