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時空的法律
2024-10-09 01:01:25
作者: 任超
很多人以為,商鞅變法就是一下子頒布很多新法,立馬讓秦國脫胎換骨。
但從上一章我們可以看出,商鞅是一個很講邏輯的人。他與秦孝公的談話,是按照帝道、王道、霸道的順序,從古至今,給了國君三種選擇方案。不管對方願不願意聽,商鞅都是按照這個邏輯順序講下去。好在秦孝公是一個很有耐心的人,最終還是聽完了。
商鞅在魏國相國公叔痤身邊幹了多年秘書,知道強大的魏國是如何運行的。他身上還攜帶著偶像李悝的《法經》,《法經》對於他來說是一本寶書,每天睡前都要看,裡面的內容都深深地印在了他的腦海里。
將魏國變法的模式直接套用在秦國,可行嗎?每晚,商鞅在睡前放下《法經》時都要問一下自己。
如果直接套用,是很方便,而且不需要費腦子、花精力。可是變法是對秦國這個重病纏身的病人進行康復治療,治療的過程必須循序漸進,絕不能指望一下子就治好。如果急於求成,搞不好變法就如同虎狼之藥,讓虛弱的病人一命嗚呼。所以,商鞅對魏國變法在秦國的施行進行了優化升級。
首先要明確秦國變法的目的是什麼。秦國變法的目的很簡單,就是要讓自己變強,具有能把對手吃掉的能力。在彪悍的秦人眼中,高尚的理想並不能當飯吃,只有糧食、土地、財富才是實實在在看得見摸得著的。
目的明確後,就要開始著手實施。飯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商鞅前後進行了兩次變法。
公元前359年,商鞅頒布了首道法令——《墾草令》。這道法令的核心就是要老百姓多開墾荒地。為了保證糧食產量,全社會都要圍著農業轉。
老百姓只要願意開墾荒地,國家就不會虧待你,不會對你橫徵暴斂,會根據你的實際收成來徵稅;管理農林水利的官員,工作絕不能懈怠,不允許拖延公務,整個政府機構要高效運轉起來;老百姓禁止隨意搬家,否則人跑了,國家找誰開荒種地,找誰收稅啊?此外,商鞅還要讓老百姓愚昧無知,這樣老百姓心眼少,便於管理與控制;最後一條,就是老生常談的抑制商業。商鞅認為商人只會投機倒把,他們倒賣糧食,控制糧食價格,不利於國家穩定。
穩定農業生產之後,商鞅開展了全國人口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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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工作在現在看來很常見,每個公民的信息在政府的系統里都有記錄,只要在電腦上一查,就能知道該地有多少人,男女老少各有多少。可是在古代,想查清全國的人口絕非一件簡單的事,這其實是要用人力收集大數據,工作量極其巨大。
商鞅是一個邏輯性極強的人,他善於推理,知道事物的發展都是一環套一環,這一環沒銜接好,下一環就接不上來。手中沒有秦國人口的大數據,就不能調動整個國家的人力資源。所以,哪怕人口普查工作再苦再累,也得義無反顧地推行下去。
於是秦國基層的官吏帶著滿腔熱情投入到人口普查事業中。他們走家串戶,每走進一戶人家裡,都會仔細登記該戶人口。同時,他們也會嚴肅地向老百姓做起普法教育:五家為一伍,十家為一什,如果一伍里有一家犯罪,其餘四家都要連坐。不想連坐可以向官府打小報告,就算檢舉有功。外地人到家裡借宿必須有憑證,收留沒有憑證的人住宿也要坐牢。
為了減輕官府的工作量,老百姓以「伍」「什」為單位,從伍里選一位當伍老,再從什里選一位當里典。伍老和里典負責管理老百姓,類似於小區居民樓里的樓長。
當人口普查完成後,商鞅手裡就掌握了秦國各地人口的大數據。只要知道哪個地方住了幾戶,家裡有幾口人,國家徵兵與征糧就方便了。
商鞅知道恨他的人數不勝數,可他沒有時間去理睬。他以大無畏的精神,頒布了影響中國的律法——《秦律》!
雖然後來秦朝滅亡了,但是它的律法沒有亡。
漢朝一直批判秦朝是亡於暴政,《秦律》也被潑髒水,被說成是嚴刑峻法,是暴君迫害百姓的利器。然而漢朝一邊罵秦朝,一邊卻繼承了秦朝的衣缽,將《秦律》換個封面,改些內容,變成了《漢律》。《秦律》對於漢朝來說,就像是一塊臭豆腐,聞著臭,吃著那可真香啊!
商鞅變法為律,將李悝的《法經》變成了《秦律》,《法經》六篇變成了《秦律》六律,分別是盜律、賊律、囚律、捕律、雜律、具律。商鞅並不是對著李悝的《法經》直接照抄,而是繼承了李悝依法治國的理想,並根據秦國的實際情況做出了修改。
後世很多人以為《秦律》裡面只有六種律法,而1975年湖北省雲夢縣出土的震驚中外的睡虎地竹簡推翻了人們這一認知。這批珍貴的竹簡編寫於秦王嬴政滅六國時期,其中《秦律》的內容涉及農業、庫管、貨幣、貿易、徭役、吏治、爵位等,多達十八種律法。
由此可知,在商鞅死後,後來的繼任者仍在不停地擴充《秦律》,其細緻程度絲毫不弱於現在的法律條文。
《秦律》非常嚴苛,哪怕犯的是輕罪也會被施以重刑。之所以這麼規定,是為了對社會起警示作用。商鞅還專門用一句話來解釋:「行刑,重其輕者,輕者不生,則重者無從至矣,此謂治之於其治也。」意思是,執行刑罰,對輕罪也要重罰,這樣就沒有人敢犯輕罪,重罪就更沒有人敢去觸碰了。
在秦國,偷盜牛馬的人會被直接處以死刑。五個人偷竊,贓物達到一定數額,就要被砍去左腳,還要在臉上刺字,送到工地上修四年城牆。把灰倒在馬路上的,臉上也要被刺字。鄰居中有犯罪分子,而自己沒有向政府告發,要被腰斬。
「輕罪重刑」是《秦律》的特色之一,而更讓人毛骨悚然的就是刑罰的種類。現在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懲處,大多是被判監禁,最慘的就是死刑。而《秦律》里懲處犯人所用的刑罰,不得不讓人懷疑商鞅是從十八層地獄裡爬出來的,所以他設置的每一種酷刑都像是為惡鬼準備的。什麼絞死、砍腳、割鼻子、臉上刺字,閹割都算輕的。嚴重的比如車裂、腰斬、戮(殺死後陳屍示眾)、梟首(砍掉腦袋示眾)、破腹、囊撲(裝入袋中打死)、烹(下鍋烹了)等,聽著就讓人渾身起雞皮疙瘩,太恐怖了!
《秦律》的頒布讓秦國百姓神經緊張。他們知道只要觸犯法律,哪怕是輕罪,都有可能被商鞅送上西天。因為不想受刑罰,秦國老百姓全都小心謹慎,走在大街上都疑神疑鬼,生怕自己犯法。《秦律》施行之後,秦國國泰民安,路不拾遺,夜不閉戶。
商鞅的《秦律》之所以能大獲成功,不光是酷刑對社會起到了震懾作用,更重要的是商鞅看穿了亂世中的人性。
小孩啟蒙時背的《三字經》,開篇第一句就是「人之初,性本善」。所以性善論從小就牢固地紮根在我們心中。然而有陰就有陽,有性善論就有性惡論。《聖經》故事裡,亞當與夏娃偷吃了禁果,被上帝逐出伊甸園。亞當、夏娃是人類的祖先,所以人類繼承了這一罪惡,被稱為「原罪」。在西方的教堂里,經常會有人向上帝懺悔自己的罪過。而在東方,戰國後期的荀子也提出了性惡論。
作為法家的代表人物之一,商鞅也發現了人性之中有剔除不了的惡。他用一句話來解釋自己眼中的性惡論:「民之性:飢而求食,勞而求佚,苦則索樂,辱則求榮,此民之情也。民之求利,失禮之法;求名,失性之常。」意思是,人的本性就是餓了就會找吃的,累了就要休息,痛苦時想尋找快樂,屈辱時想追求榮譽,這是人之常情。人在追尋利益時,會不管禮法;在追求名聲時,會失去人性。
人在追逐利益時,往往會暴露出人性中最陰暗的一面。要想遏制住惡,維護社會的秩序,就必須用嚴酷的刑罰。
嚴刑峻法也不光是為了遏制人們心中的惡,更重要的是方便管理國民,因為秦人可不是安分守己的良民。戰國後期,荀子曾經到過秦國,他是這樣評價自己眼中的秦人的:「以秦人從情性,安恣孳,慢於禮義故也。」意思是,秦人的性格縱情任性,肆意妄為,傲慢無禮。
荀子到秦國訪問時,距離商鞅變法已經過了幾十年,而秦人仍然活得很隨意,這樣的人組成的軍隊怎麼能上戰場呢?當年,吳起就是利用秦人缺乏組織性與紀律性的弱點,多次大敗秦軍。
所謂有紅燈的約束才有綠燈的自由。面對生性如此隨意的秦人,商鞅就必須採用嚴刑酷法來管教他們,才能打造一支令人生畏的虎狼之師。
雖然《秦律》甩不掉嚴刑酷法的帽子,但是它的很多核心價值觀卻是超越時空的。對現代人來說,公平與正義的理念是理所當然的,可是在古代,誰提出這一觀念,無異於掀起驚濤駭浪,而《秦律》就是公平與正義的化身,它比李悝的《法經》更進步。
「刑無等級,自卿相將軍以至大夫庶人,有不從王令、犯國禁、亂上制者,罪死不赦。」意思是,在刑罰面前人人平等,無論卿相、將軍、大夫、百姓,凡是有不聽從國君頒布的法令的,一律殺無赦!
這句話等於法家告訴世人,就算天王老子犯了法,也得法辦。商鞅還真的就這麼幹了,他在秦國殺的犯罪的貴族數不勝數,就連太子的老師也難逃商鞅的手掌。
《秦律》還含有罪刑法定這一現代法律的重要原則。
什麼是罪刑法定呢?就是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舉個例子,一個人總喜歡光著膀子在大街上走,假設有一條法律說光著膀子上街違法,那麼這個人將受到制裁;如果沒有這樣一條法律條文,那麼雖然這種行為不文明,但這個人不違法。
一個人是否犯法,要看法律條文裡是否有明文規定。過去,國家的法律都被貴族藏了起來,老百姓是否犯罪全憑貴族一張嘴,他說你有罪你就有罪。老百姓活在恐慌之中,只能順從貴族的意志。
然而《秦律》的公布起到了普法作用,老百姓現在明白自己做的哪些事是合法的,哪些事是非法的,真正學到了法律知識,就不會再受到貴族的要挾。
後世很多君王為了自己的專制統治,經常會違背罪刑法定的原則。南宋時,宋高宗實在找不到岳飛的罪名,就用「莫須有」的罪名來處死他。明代的皇帝看大臣不順眼,直接扒了大臣褲子,廷杖伺候。他們想抓人,也完全可以繞過法律,直接讓錦衣衛把人關在詔獄裡。
《秦律》的確有其先進的一面,不過商鞅在推廣《秦律》的初期還幹了一件影響極其惡劣的事,那就是燒書。燒書並不是秦始皇首創,他祖先秦孝公就已經這麼幹了。
燒書不是什麼書都燒,而是燒儒家的經典書籍《書》《詩》。《書》就是後世常說的《尚書》,裡面講述的都是上古帝王的故事,《詩》主要是戰國前的詩篇。儒家經常會借古言今,這是商鞅不能容忍的。在他看來,儒家學者因循守舊,只會自取滅亡,大膽創新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