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的私人護衛
2024-10-13 05:24:21
作者: 朱燕 王曉琪 吳婉絢 劉小健 彭嬌妍
明朝建立之初,在軍事上的制度十分簡單,只是設置衛所,每「衛」有五千個士兵。但是京城的衛所有四五十處,皇帝直接調撥甚是麻煩。尤其是大明朝剛剛建立,根基不穩,明太祖認為所用之人需是心腹之人才好,於是他改革禁衛軍制度,建立了十二支親軍衛。這些親軍,都是經過嚴格篩選的,個個都身強體壯,武藝高超。
十二支親軍的職責也各不相同,有的專門負責保護皇帝的安危,時刻陪伴皇帝左右,寸步不離。有的負責守衛紫禁城,在皇宮的重要宮門把守,四處巡邏,防火防盜。此外,還有一支行蹤隱秘的軍隊,他們負責秘密執行皇帝的命令,比如監視大臣的動向、除去一些危險的人物,這支軍隊被稱作「錦衣衛」。
據說,錦衣衛的篩選非常嚴格,而且要有三項技能,第一是擅走,因為錦衣衛要長時間巡邏。第二是擅跳,能跳過兩尺高的牆且落地無聲。三是要擅斗,能夠出手快。這三個條件都是針對日後監督大臣而提出的必備條件。
由皇帝親自選出一名信任的武將來做錦衣衛的指揮使,相當於朝廷的三品官員,可以世襲。錦衣衛指揮使的職位之下,又設有同知、指揮僉事、衛鎮撫、正千戶、副千戶、百戶、試百戶、所鎮撫、總旗、小旗等大大小小百十名官員。錦衣衛設立之初,僅僅是用作鹵簿儀仗(1),後來皇帝認為大理寺和都察院不直接受自己掌控,就把錦衣衛設置為南北鎮撫司,直接受命於皇帝,可以不經過司法部門,直接逮捕和處決皇帝指定的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