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行官制
2024-10-13 05:15:38
作者: 朱燕 王曉琪 吳婉絢 劉小健 彭嬌妍
從金熙宗繼位到新官制的頒行,新建的中央機構除三省六部外,還有御史台、宣徽院、翰林院、國史院、殿前都點檢司、太常寺、秘書省等。同時,金熙宗在官吏的選舉、考核、俸祿等方面,也都進行了相應的改革。
所謂換官格,就是將原來女真和遼、宋的舊官職,按照新制定的官制統一更換。同年十月,又正式制定了封國、封爵制度,使新的官僚制度基本上得以完善。
舊有的勃極烈制度實行的是終身制,而新的官制規定,官員任期為二十五個月,尚書省的官員由皇帝隨時任免。新的官僚機構分工明確,直接對皇帝負責,完全成為皇帝實現君王專制統治的工具。
這套官僚制度,從金熙宗以後直到金亡國,基本都沒有改變,也由此成為金代的定製。此舉大大加強了皇帝的權威,同時也提高了行政機構的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