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禮
2024-10-08 19:59:44
作者: 季羨林
送禮是一門學問,送禮給官長更是這門學問裡面最深奧的,須要經過長期的研究簡練揣摩,再加上實習,方能得到其中的奧秘。
我們中國究竟是禮義之邦,所以每逢過年過節,或有什麼紅白喜事,大家就忙著送禮。既然說是「禮」,當然是向對方表示敬意的。譬如說,一個朋友從杭州回來,送給另外一個朋友一隻火腿,二斤龍井;知己的還要親自送了去,免得受禮者還要賞錢,你能說這不是表示親熱麼?又如一個朋友要結婚,但沒有錢,於是大家湊個份子送了去,誰又能說這是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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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當然是好事情,而且想起來極合乎人情,一點也不複雜;然而實際上卻複雜艱深到萬分,幾乎可以獨立成一門學問:送禮學。第一,你先要知道送應節的東西,譬如你過年的時候,提了幾瓶子汽水,一床涼蓆去送人,這不是故意開玩笑嗎?還有五月節送月餅,八月節送粽子,最少也讓人覺得你是外行。第二,你還要是一個好的心理學家,能觀察出對方的心情和愛好來。對方倘若喜歡吸菸,你不妨提了幾聽三炮台恭恭敬敬送了去,一定可以得到青睞。對方要是喜歡杯中物,你還要知道他是維新派或保守派。前者當然要送法國的白蘭地,後者本地產的白干或五加皮也就行了。倘若對方的思想「前進」,你最好訂一份《文匯報》送了去,一定不會退回的。
但這還不夠,買好了應時應節的東西,對方的愛好也揣摩成熟了,又來了怎樣送的問題。除了很知己的以外,多半不是自己去送,這與面子有關係;於是就要派聽差,而這個聽差又必須是個好的外交家,機警、堅忍、善於說話,還要一副厚臉皮;這樣才能不辱使命。拿了東西去送禮,論理說該到處受歡迎,但實際上卻不然。受禮者多半喜歡節外生枝。東西雖然極合心意,卻偏不立刻收下。據說這也與面子有關係。聽差把禮物送進去,要沉住氣在外面等。一會,對方的聽差出來了,把送去的禮物又提出來,說:「我們老爺太太謝謝某老爺太太,盛意我們領了,禮物不敢當。」倘若這聽差真信了這話,提了東西就回家來,這一定糟,說不定就打破飯碗。但外交家的聽差卻絕不這樣做。他仍然站著不走,請求對方的聽差再把禮物提進去。這樣往來鬥爭許久。對方或全收下,或只收下一半,只要與臨來時老爺太太的密令不衝突,就可以安然接了賞錢回來了。
上面說的可以說是常態的送禮。可惜(或者也並不可惜)還有變態的。我小的時候,我們街上住著一個窮人,大家都喊他「地方」,有學問的人說,這就等於漢朝的亭長。每逢年節的早上,我們的大門剛一開,就會看到他笑嘻嘻地一手提了一隻雞,一手提了兩瓶酒,跨進大門來。雞咯咯地大吵大嚷,酒瓶上的紅簽紅得眩人眼睛。他嘴裡卻喊著:「給老爺太太送禮來了。」於是我嬸母就立刻拿出幾毛錢來交給老媽子送出去。這「地方」接了錢,並不像一般送禮的一樣,還要努力鬥爭,卻仍舊提了雞和瓶子笑嘻嘻地走到另一家去喊去了。這景象我一年至少見三次,後來也就不以為奇了。但有一年的某一個節日的清晨,卻見這位「地方」愁容滿面地跨進我們的大門,嘴裡不喊「給老爺太太送禮來了」,卻拉了我們的老媽子交頭接耳說了一大篇,後來終於放聲大罵起來。老媽子進去告訴了我嬸母,仍然是拿了幾毛錢送出來。這「地方」道了聲謝,出了大門,老遠還聽到他的罵聲。後來老媽子告訴我,他的雞是自己養了預備下蛋的,每逢過年過節,就暫且委屈它一下,被縛了雙足倒提著陪他出來逛大街。玻璃瓶子裡裝的只是水,外面紅簽是向鋪子裡借用的。「地方」送禮,在我們那裡誰都知道他的用意。所以從來沒有收的。他跑過一天,衣袋塞滿了鈔票才回來,把瓶子裡的水倒出來,把雞放開。它在一整天「陪綁」之餘,還忘不了替他下一個蛋。但今年這「地方」倒運。向第一家送禮,就遇到一家才搬來的外省人。他們竟老實不客氣地把禮物收下了。這怎能不讓這「地方」憤憤呢?他並不是怕瓶子裡的涼水給他泄漏真相,心痛的還是那隻雞。
另外一種送禮法也很新奇,雖然是「古已有之」的。我們常在筆記小說里看到,某一個督撫把金子裝到罈子里當醬菜送給京里的某一位王公大人。這是古時候的事,但現在也還沒有絕跡。我的一位親戚在一個縣衙門裡做事,因了同縣太爺是朋友,所以地位很重要。在晚上回屋睡覺的時候,常常在棉被下面發見一堆銀元或別的值錢的東西。有時候不知道,把這堆銀元抖到地上,嘩啦一聲,讓他吃一驚。這都是送來的「禮」。
這樣的「禮」當然不是每個人都有資格接受的。他一定是個什麼官,最少也要是官的下屬,能讓人生,也能讓人死,所以才有人送這許多金子銀元來。官都講究面子,雖然要錢,卻不能幹脆當面給他。於是就想出了這種種的妙法。我上面已經提到送禮是一門學問,送禮給官長更是這門學問裡面最深奧的,須要經過長期的研究簡練揣摩,再加上實習,方能得到其中的奧秘。能把錢送到官長手中,又不傷官長的面子,能做到這一步,才算是得其門而入了。也有很少的例外,官長開口向下面要一件東西,居然竟得不到。以前某一個小官藏有一顆古印,他的官長很喜歡,想拿走。他跪在地上叩頭說:「除了我的太太和這塊古印以外,我沒有一件東西不能與大人共享的。」官長也只好一笑置之了。
普通人家送禮沒有這樣有聲有色,但在平庸中有時候也有傑作。有一次我們家把一盒有特別標誌的點心當禮物送出去。隔了一年,一個相熟的胖太太到我們家來拜訪,又恭而敬之把這盒點心提給我們,嘴裡還告訴我們:這都是小意思,但點心是新買的,可以嘗嘗。我們當時都忍不住想笑,好歹等這位胖太太走了,我們就動手去打開。盒蓋一開,立刻有一股奇怪的臭味從裡面透出來。再把紙揭開,點心的形狀還是原來的,但上面滿是小的飛蛾,一塊也不能吃了,只好擲掉。在這一年內,這盒點心不知代表了多少人的盛意,被恭恭敬敬地提著或托著從一家到一家,上面的簽和鋪子的名字不知換過了多少次,終於又被恭而敬之提回我們家來。「解鈴還是系鈴人」,我們還要把它丟掉。
我雖然不怎樣贊成這樣送禮,但我覺得這辦法還算不壞。因為只要有一家出了錢買了盒點心就會在親戚朋友中周轉不息,一手收進來,再一手送出去,意思表示了,又不用花錢。不過這樣還是麻煩,還不如仿效前清御膳房的辦法,用木頭刻成雞魚肉肘,放在托盤裡,送來送去,你仍然不妨說:「這魚肉都是新鮮的。一點小意思,千萬請賞臉。」反正都是「彼此彼此,諸位心照不宣」。絕對不會有人來用手敲一敲這木頭魚肉的。這樣一來,目的達到了,禮物卻不霉壞,豈不是一舉兩得?在我們這喜歡把最不重要的事情複雜化了的禮義之邦,我這發明一定有許多人歡迎,我預備立刻去註冊專利。
194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