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其他類型> 邁爾斯教授講世界歷史:世界通史(上)> 第四十三章 封建制度與騎士制度

第四十三章 封建制度與騎士制度

2024-10-08 17:50:06 作者: (美)菲利普·范·內斯·邁爾斯

  第一節 封建制度

  412.封建制度的定義

  

  「封建制度」是一種基於特殊土地占有權之上的社會與管理體制。中世紀後期盛行於歐洲,在11、12和13世紀取得了最完美的發展。

  采邑(fief)或封地(feud),可以是幾畝地,也可以是整個王國。這也是「封建制度」(Feudalism)一詞的由來。授予他人封地之人被稱為封建主(suzerain)、封建君主(liege)或封君(lord);接受封地之人則被稱為其封臣(vassal)、臣下(liegeman)或侍從(retainer)。

  413.理想的制度

  上述定義可以使封建制度的原理更易理解,理論上,帝國土地之上的所有國王都是皇帝的封臣,而忠誠的帝制擁護者認為皇帝是上帝的封臣,但虔誠的教會人士卻認為皇帝是教皇的封臣。國王將采邑作為領土,其條件是對宗主的忠誠和對自己權利和公正的恪守。如果某位國王不忠、不公乃至無道,其封地會因此而被沒收,由宗主收回並將其封給另外一位稱職的臣下。

  同樣,國王從皇帝那裡得到封地之後,再分塊授予其要員,一般來說,作為對分封的回報,他們會許諾效忠、侍奉並援助他。同樣,這些國王或封建主的直系封臣,可能把他們的封地以類似的方式再分給其他人,以此類推,直至任何階層。

  到目前為止,討論的只是一國的土地,然而,必須要注意的是,此種分配製度下人民將如何分配。國王得到封地之時,便得到了統治居住在這片土地上的所有人的權力,成為了他們的統帥、立法者和法官,實際上就是絕對且無須負責的統治者。然後,國王把自己的封地再封給他的要員之時,便也附帶了所封土地內的統治權;各封臣也成為自己封地上實際上的最高統治者。當這些封臣再將自己的封地分封給他人,便也將該封地上被賦予的統治權或多或少地賦予了他的封臣。(28)

  為了說明這個制度的運行機制,假設此時國王或封建主需要一支軍隊。他要求自己的直系封臣給予援助;封臣則要求他們的封臣給予援助;命令這樣一級一級地向下傳達。每個封君只能向自己的封臣發號施令。最底層的封臣集合在他們的封君周圍,封君帶著隊伍再集合到自己的封君那裡;這樣逐級向上,直到封建主或最高封君的直系封臣帶領訓練有素的追隨者出現在他面前為止,他們便組建了一支封建軍隊。這在理論上有條不紊,但在實戰中卻糟糕透頂。

  這是理想的封建國家,然而毫無疑問,理想從未完全實現。該制度只是在歐洲幾個國家或多或少地接近理想而已。

  414.臣服之禮

  封地會舉行一場莊嚴而特殊的授予儀式,稱為「臣服之禮」(Ceremony of Homage)。即將成為封臣的人脫帽跪地,將雙手放在他未來封君手中,莊嚴地宣誓此後便是他的封臣(29),要忠實地侍奉他,即使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在效忠宣誓之後,封君吻一下封臣表示接受他的臣服,儀式的這一部分告一段落。而整個儀式會以授權典禮收尾,封君將封臣送於封地之上,或通過將一塊泥土或一根樹枝交到其手裡,象徵著將這塊他剛剛行過臣服之禮的封地移交給他。

  415.封君與封臣的關係

  一般來說,封臣的義務就是侍奉;而封君的義務則是保護。封臣義務中最為光榮且戰時必須心甘情願提供的是軍事援助。臣下必須隨時準備跟隨封君進行軍事遠征;但一年內服役的時間一般不超過40天。封臣必須在戰鬥中捍衛自己的封君;如果封君沒了馬騎,封臣必須把自己的坐騎讓給他;如果封君被囚禁,封臣必須把自己作為人質以換取他的獲釋;還必須在封君及其隨從的征程中款待他們。

  還有其他主要涉及財務性質的權利附屬於封地之上,如繼承金(reliefs)、充公(escheats)及特徵稅(aids)。

  繼承金是繼承人要繼承封地時須向封君繳納金錢的名稱。繼承金通常數額巨大,幾乎為封地一年的全部收入。

  充公即封地沒有繼承人時由封君收回。如果封臣不忠或有其他不法行為,其封地則被沒收。

  特徵稅是封君為滿足其例外花銷有權要求封臣繳納的金錢名稱,特別是當他的長子授爵、長女出嫁以及他在戰爭中被俘需要贖回時。封君回饋封臣的這些侍奉與援助的方式是忠告和保護,而絕非動盪不安時期的小回報。

  416.農奴和農奴制度

  在封建制度盛行的國家中,各級封臣或封地所有者的數量只是很小的一部分,約為總人口的5%或更少。而絕大多數人是農奴(30),這些人才是真正的土地耕種者。這一被奴役階層到底是怎樣出現的已經不得而知。有人認為中世紀農奴的祖先是奴隸,還有人說基本都是自由人。至少在有些國家,他們似乎是羅馬時期奴隸的直系後代,其地位在不同的國家和不同的時期有著很大的差異;也就是說,真正的奴隸和完全的自由人之間有許多不同等級的農奴。因此,對任何特定時期內的這一群體的真實狀況進行總體描述都絕無可能。所以,只能是通過最籠統的方式描述其義務與權利。

  首先,農奴身份最重要的特點就是他們依附於土地。他們不能自由離開自己所屬的土地或莊園;而另一方面,封君也不能剝奪他們的所有權並將其驅逐出去。當土地改變歸屬,他們也隨土易主,就像「屬地的樹木或石頭」。

  每位農奴獲得農莊廣闊田野上的一個小屋和數畝土地——正常標準為30畝,並為此支付租金,在封建時代早期通常是以某種個人勞役來代替。個人勞役包括一般每周兩到三天在領主留作私人農場的土地上的勞動,包括:犁地、耕種、除草、挖溝、築牆、修路、建橋、伐樹並運至領主的家、洗剪羊毛、餵狗以及為城堡里的人採摘堅果和野生漿果。可憐的農奴常常只能在月夜或雨天才能有時間耕種自己的那一小塊土地。而且,他還必須要在領主的磨坊磨谷、葡萄榨機上壓榨葡萄、爐子上烤麵包,並常為此付出不合理的費用。

  當農奴把所有的地租都以某種方式交給領主,而且通常並非按照法律而是按照慣例,剩餘的農產品便歸自己所有了。一般來說,所剩部分也就只夠果腹而已。

  前面所述傳遞了一些關於領主與農奴之間現存關係本質的思想,而且表明了農奴只是占有一間小屋和一小塊地的土地占有制度對其來說是多麼沉重的奴役和負擔,以及農奴將如何從地役權的沉重枷鎖中逐漸解脫出來成為自由人。

  417.封建制度的發展

  9、10世紀的大部分時間裡,各地社會的混亂狀況促使作為軍事制度的封建制度迅速發展。因為查理曼的去世及其帝國的分裂使得世界似乎再次陷入了混亂之中,社會的紐帶似乎完全斷裂。

  內部的混亂不堪加之外部蠻族入侵,因為沒有查理大帝的強大軍隊抵禦,他們再次開始劫掠。北部有北歐海盜襲擾德意志、高盧和不列顛的海岸。這些異教徒海盜引起的恐慌被流傳至今的連禱文所記錄:「主啊,從北歐人的憤怒中拯救我們吧。」東部有可怕的匈牙利人;而南部海路是薩拉森人,這個同樣可怕的敵人已經在西班牙和西西里建立了據點。

  正是這種混亂狀況,社會各階層都急於成為該制度的一員,進而享受唯有封建制度才能給予的保護。有大量土地卻從未作為采邑的國王、貴族和富人此時都加入了這一行列,這樣他們的土地就由履行過神聖的臣服之禮的佃戶使用。因此,國君和貴族們變成了封建主和封君。然而,小的土地所有者自願將自己的絕對所有土地交給某個臨近的封建主手中,然後再把它作為封地接受過來,從而成為其封臣,以獲得保護。他們認為成了封臣比所有財產都被掠奪強得多。

  此外,出於類似的原因並以類似的方式,教堂、修道院和城鎮都成為了封建制度的成員。他們把自己的大片領地作為采邑分封,從而成為封建主和封君。主教和修道院成為擁有大量采邑的首領,常常像世俗首領一樣領導軍事遠征。另一方面,這些寺院和城鎮經常將自己置於某個強大領主的保護之下,使自己也成為了封臣。有些時候,主教和修道院院長不是通過服兵役,而是代之以為封君及其家人做一定數量的彌撒來履行自己的義務。

  通過這種方式,教會和國家,從富有的封建主到最卑微的封臣在內的社會各階層,都由封建制度的紐帶聯繫在了一起。一切都蓋上了封建制度的烙印。

  418.貴族城堡

  通過封建制度盛行時貴族為自己興建的住宅類型便很好地表現出來了當時無法無天與暴力橫行的時代特徵。這些堅固的石頭城堡,通常坐落於岩石高地上,擁有用以防禦的護城河和塔樓。

  在封建制度全面發展的法蘭西、德意志、義大利、西班牙北部、英格蘭和蘇格蘭,矗立的貴族城堡多如牛毛。堅固的城牆是那個普遍暴力年代的唯一保護。

  當時歐洲許多地區最優美動人的景色,便是這些封建城堡那爬滿常春藤的塔樓和城牆,現今卻已然一片廢墟。

  419.封建制度衰敗的原因

  破壞和最終推翻封建制度最主要的原因有:國王和平民對封建制度的反對、十字軍東征、城鎮的發展以及戰術中火器的引入。

  國王反對並企圖打破這一制度,是因為它只給他們留下了權力的表象,使得國王再次成為孤家寡人(第五十一章)。12、13世紀期間攪動整個歐洲的十字軍東征或聖戰大大削弱了貴族的力量;為了給東征籌集資金,貴族經常出售或抵押自己的土地,而其權勢也隨之傳給了國王或城裡的富商。許多大貴族還在與異教徒的戰鬥中陣亡,導致其土地充公轉歸封君,進而擴大了封建主的領地。

  城鎮的發展也導致了同樣的結果。財富與影響的增加使得城鎮有實力抵抗萬一碰到的封君的苛捐雜稅與暴政,並最終能夠從封建領主的管轄下獨立出來,把自己的領地變成一個小共和國。

  加之作戰方式的改善與變化,特別是火藥的運用,使自耕農步兵頂得上披著盔甲的騎士,從而加速了封建制度的衰落。正如卡萊爾(Carlyle)所說:「這讓所有人都有了同樣的身高。」

  封建制度作為一種管理制度已隨中世紀一起煙消雲散,但廣義上講,它仍作為一個社會團體繼續存在。貴族失去了作為君主的權勢,但仍保留了頭銜、特權、社會地位以及大片土地。

  420.封建制度的主要缺陷

  封建制度最大的缺陷是難以形成強大的國家政府。每個國家都被分割且再分成大量幾乎獨立的封邑。例如,10世紀的法蘭西被大約250個封建領主瓜分,都行使平等的權力,擁有同等的統治權。這些大領主的廣闊土地又被分割為約7萬塊小的封地。理論上,這些小塊封地的所有者一定會服從其貴族領主,而這些貴族又宣誓臣服於法蘭西國王。但是這些貴族中的許多人比國王本人更富有、更強大,如果他們選擇放棄效忠,國王就無法再次令其臣服。總之,法蘭西同其他封建制度盛行的國家一樣,不是一國之君用權勢迫使舉國臣服,而只是100多個實際上的君主國組成的聯盟,以極為鬆散的紐帶聯繫在一起,可以毫無顧忌地剪斷。國王的時間主要用來徒勞地打壓傲慢而倔強的貴族,以使其適當地臣服,並用來無力地干預、平息貴族之間沒完沒了的爭執。很容易想像此種事物狀態所致的混亂與不幸。

  421.封建制度的有益影響

  封建制度對歐洲文明作出的最突出的貢獻,是查理曼帝國分裂後給社會帶來的保護。奧曼(Oman)寫道:「正是身披鎧甲的騎士和堅不可摧的封建城堡挫敗了丹麥人、薩拉森人和匈牙利人的襲擊。」

  封建制度對社會作出的另一個突出貢獻是培養了特權成員之間的個人主義及對人格獨立的熱愛,這是日耳曼人性格的顯著特點。歐洲封建貴族強橫、暴力、倔強,在中世紀後期為保持自由精神的活力作出了巨大貢獻。封建貴族們不允許國王對他們傲慢;他們作為自由人擁有自己的權利。因此,君權本應專制,但卻被有效阻止。例如,在英格蘭,封建貴族們控制著像約翰王(第486條)這樣殘暴的統治者,直到自耕農與市民都足夠勇敢、足夠強大,可以單獨抗拒他們專制傾向的君主為止。

  封建制度的另一個有益的影響是激發了某種形式的純文學。就如修道院的與世隔絕培養了學識和哲思,貴族大廳里開放與歡樂的盛宴培養了詩歌和傳奇。城堡的大門總是向流浪歌手和說書人敞開著,正是在這些歡宴的場面之中,誕生了中世紀詩歌集和文學中的民謠及傳奇。

  封建制度還有一個對文明的貢獻是貴族城堡中觀念與情懷的發展,其中包括良好的榮譽感及對女性的崇高關懷,均在騎士制度中找到了最高貴的表述。

  第二節 騎士制度

  422.騎士制度的定義;它的起源

  騎士制度被巧妙地定義為「封建之花」,是一個軍事機構或團體,其成員被稱為騎士(knights),承諾保護教會、弱者及被壓迫者。騎士制度是通過以下方式從封建制度之中衍生的:所有的封地擁有者都必須服騎兵役成為規則,在馬背上戰鬥逐漸成為常態,並一直延續了幾個世紀。封建武士階層逐漸發生轉變,成為獨立於封建制度以外的部分。封建制度只在土地範圍內,但一個人如果出身良好,而且被恰當地授予相關知識,可能會在沒有封地的情況下成為騎士。後來的騎士很大一部分是沒有繼承權的貴族子弟。

  423.騎士訓練

  騎士制度剛剛建立起來後,所有貴族的子弟,除了那些要出任教會聖職的,都會被送去接受騎士訓練。稍窮一點的貴族子弟通常被寄養於一些聲望顯赫、家產豐盈的封君家裡,並按照騎士職責與禮儀進行訓練,城堡儼然成了某種學校。

  這種教育早在7歲時開始,年輕人的名頭是「學習騎士」(Page)或「騎士侍童」(Varlet),直到年滿14歲,才可以晉升為「騎士隨從」(Squire)或「候補騎士」(Esquire)。封君與麾下騎士訓練這些男孩的男子氣概與軍事職責,而城堡的貴婦人們則教導他們宗教職責和所有的騎士禮儀。學習騎士雖然偶爾也會陪同領主去野外,但責任通常只限於城堡內。候補騎士總是跟他侍從的騎士一起參加戰鬥,幫助騎士攜帶武器,必要時也會參戰。

  424.騎士晉封儀式

  騎士隨從在20歲時可以晉升為騎士,然後通過一場別具一格且印象深刻的儀式正式將其納入騎士隊伍。在一個長長的禁食和守夜祈禱之後,要聆聽其作為騎士的職責的長篇訓誡。然後如臣服之禮中一樣跪於封君的面前,並宣誓捍衛宗教、保護貴婦人、救人於困苦並永遠忠於他的騎士戰友。同時被授予武器,領主將寶劍的平面按於他的肩部或頸部,說:「以上帝、聖米迦勒和聖喬治之名,冊封你為騎士;你須勇敢、無畏、忠誠。」

  425.比武大會

  比武大會(tournament)是騎士時代最受歡迎的娛樂項目,是貴族騎士之間的模擬戰鬥,武器是無尖的寶劍或鈍頭的長矛。騎士時代後期,比武大會成為了一項愉快而優雅的紀念活動。君主或貴族為這一活動做廣泛的宣告,甚至到遠方邀請勇敢而尊貴的騎士們到場展示自己的技能和高超本領,從而為比武大會增光添彩。競技場是一個用繩子或欄杆圍出的水平空間,周圍有供觀眾觀看的看台,裝飾了艷麗的旗幟、掛毯和紋章。

  獲勝者的獎品包括珠寶、盔甲或披著騎士馬飾的戰馬,而最重要的是贏得了比他人更多的尊重及愛慕之人的讚美與歡心。

  426.騎士制度的衰落

  15世紀是騎士制度的衰落期。封建制度被推翻的原因也正是導致騎士制度衰落的原因。戰爭形式的改變有助於破除封建貴族及身著盔甲的侍從,同樣也毀掉了騎士精神。而且,隨著文明的進步,新的感情與情懷開始引起人們的注意,並在人類的想像中發揮作用。人們追求卓越的雄心壯志可以通過騎士冒險以外的其他形式去實現。國家管理日漸規範,社會秩序和安全日益改善,使得英勇的騎士為弱勢群體及被壓迫者打抱不平的需求逐漸減少。

  427.騎士制度的益處

  騎士制度將北方民族對女性特有的尊重感,極大地提升為構成了近代顯著特徵的對女性的體貼敬慕,騎士精神功不可沒,進而使其有異於此前任何一個文明階段。

  而且,騎士精神創造了禮貌、溫柔、仁慈、忠誠、慷慨、守信的品格典範,超越了任何先前的時代。正如基督教給了世界一個完美的人性,世人努力去企及,同樣,騎士也樹立起了一個典範,人們也會學習仿效。實際上,人們從未完美地實現基督教的理想或騎士精神的理想;但是,這兩種理想在塑造和賦予人生品質方面的影響怎樣高估都不為過。通過熱情與努力使之合二為一,便產生了一種新的人性特徵,稱為「兼具騎士與聖徒品格之人」。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