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工業
2024-10-08 17:29:30
作者: 呂思勉
中國於工業,不甚重視,然巧思之士,亦歷代有之。在晉、南北朝之世,似當以祖沖之為巨擘。
《齊書·沖之傳》云:初宋武平關中,得姚興指南車,有外形而無機巧,每行,使人於內轉之。升明中,大祖輔政,使沖之追修古法。沖之改造銅機,圜轉不窮,而司方如一。馬鈞以來未有也。時有北人索馭驎者,亦云能造指南車。大祖使與沖之各造。使於樂游苑對共校試,而頗有差僻,乃毀焚之。
案《劉休傳》云:宋末,上造指南車,以休有思理,使與王僧虔對共監試,則休亦必有巧思。索馭驎之智巧,未知視沖之如何。其所為雖無成,然若沖之因姚興成制,而馭驎無所因循,則其製作實較沖之為難,不得以成敗為優劣也。
《沖之傳》又云:永明中,竟陵王子良好古,沖之造欹器獻之。《南史》同,而上多「晉時杜預有巧思,造欹器三改不成」十四字,下多「與周廟不異」五字。
案《晉書·預傳》云:周廟欹器,至漢東京,猶在御坐。漢末喪亂不復存,形制遂絕。預創意造成,奏上之。帝甚嘉嘆焉。預所作若無成,必無由奏上;又周器形制無存,沖之所作,後人安知其同異?《南史》蓋雜采眾說而失之也。
《周書·薛憕傳》云:大統四年,宣光清徽殿初成,憕為之頌。魏文帝又造二欹器:一為二仙人共持一缽,同處一盤。缽蓋有山,山有香氣。一仙人又持金瓶,以臨器上。以水灌山,則出於瓶而注乎器。煙氣通發山中。謂之仙人欹器。
一為二荷,同處一盤,相去盈尺。中有蓮,下垂器上。以水注荷,則出於蓮而盈乎器。為鳧雁、蟾蜍以飾之。謂之水芝欹器。二盤各處一床。缽圓而床方,中有人,言三才之象也。皆置清徽殿前。器形似觥而方,滿則平,溢則傾。憕各為作頌。魏文欹器,必非古制。杜預所作,宋末蓋亦已無存,沖之乃又以意創為之也。
《沖之傳》又云:以諸葛亮有木牛流馬,乃造一器,不因風水,施機自運,不勞人力。又造千里船,於新亭江試之,日行百餘里。於樂游苑造水碓磨,世祖親自臨視。又特善算,注《九章》。造《綴述》數十篇。沖之之才,蓋誠能利物前民者。建武中,明帝使巡行四方,興造大業可以利百姓者,可謂用當其材,而會連有軍事,事竟不行,惜矣。
《南史》云:沖之子暅之,少傳家業,究極精微。亦有巧思。入神之妙,般、倕無以過也。當其詣微之時,雷霆不能入。嘗行遇僕射徐勉,以頭觸之,勉呼乃悟。父所改何承天曆,時尚未行,梁天監初,暅之更修之,始行焉。暅之子皓,少傳家業,善算曆。可謂世濟其美矣。
《梁書·江革傳》:革為鎮北豫章王長史。魏徐州刺史元法僧降附,革被敕隨府、王鎮彭城。城既失守,革素不便馬,乃泛舟而還。途經下邳,遂為魏人所執。
魏徐州刺史元延明,聞革才名,厚加接待。革稱患腳不拜。廷明將加害焉,見革辭色嚴正,更相敬重。時祖暅同被拘執,延明使暅作欹器、漏刻銘。
革罵暅曰:「卿荷國厚恩,已無報答,今乃為虜立銘,孤負朝廷?」延明聞之,乃令革作丈八寺碑、並祭彭祖文。革辭以囚執既久,無復心思。延明逼之逾苦,將加箠撲。
革厲色而言曰:「江革行年六十,不能殺身報主,今日得死為幸,誓不為人執筆。」延明知不可屈,乃止。日給脫粟三升,僅餘性命。值魏主討中山王元略反北,乃放革及祖暅還朝。祖暅巧矣,江革之氣節,尤國之寶也。
北方有巧思者,當以蔣少游為最。《魏書·術藝傳》云:少遊樂安博昌人。慕容白曜之平東陽,見俘。入於平城,充平齊戶。後配雲中為兵。性機巧,頗能畫刻,有文思。遂留寄平城,以傭寫書為業。而名猶在鎮。後被召為中書寫書生。與高聰俱依高允。允愛其文用,遂並薦之。與聰俱補中書博士。驟被引命。屑屑禁闥,以規矩刻繢為務。
因此大蒙恩錫,超等備位,而亦不遷陟也。及詔尚書李沖與馮誕、游明根、高閭等議定衣冠于禁中,少游巧思,令主其事。亦訪於劉昶。二意相乖,時致諍競。積六載乃成。始班賜百官。冠服之成,少游有效焉。後於平城將營大廟、大極殿,遣少游乘傳詣洛,量准魏、晉基址。後為散騎侍郎,副李彪使江南。
《齊書·魏虜傳》,謂孝文議遷都洛京,於永明九年,遣李道固、蔣少游報使。少游有機巧,密令觀京師宮殿楷式。清河崔元祖啟世祖曰:「少游臣之外甥,特有公輸之思。宋世陷虜,處以大匠之官。今為副使,必欲模範宮闕。豈可令氈鄉之鄙,取象天宮?臣謂且留少游,令使主反命。」
世祖以非通和意,不許。然則少游是行,乃專為窺覘宮殿來也。
《少游傳》又云:高祖修船乘,以其多有思力,除都水使者。遷前將軍,兼將作大匠,仍領水池湖泛戲舟檝之具。及華林殿治,修舊增新;改作金墉門樓;皆所措意,號為妍美。又為大極立模範,與董爾、王遇等參建之,皆未成而卒雲。
此外巧思之士,如南朝之張永。
《晉書·石季龍載記》云:季龍游於戲馬觀,觀上安詔書,五色紙在木鳳之口,鹿盧迴轉,狀若飛翔焉。
《南史·齊本紀》云:東昏侯始欲騎馬,未習其事,俞靈韻為作木馬,人在其中,行動進退,隨意所適。其後遂為善騎。
《陳書·長沙王叔堅傳》,言其刻木為偶人,衣以道士之服,施機關,能拜跪,晝夜於日月下醮之,咒詛於上。此皆能為機捩者。又《孫瑒傳》,言其巧思過人,為起部尚書,軍國器械,多所創立。
《魏書·術藝傳》云:高宗時,郭善明甚機巧。北京宮殿,多其製作。高祖時,青州刺史侯文和,亦以巧聞。為要舟,水中立射。世宗、肅宗時,豫州人柳儉,殿中將軍關文備、郭安興並機巧。洛中制永寧寺九層佛圖,安興為匠也。
《恩幸傳》云:王叡子椿,雅有巧思。凡所營制,可為後法。
正光中,元叉將營明堂、辟雍,欲征椿為將作大匠。椿聞而以疾固辭。椿僮僕千餘,園宅華廣,聲伎自適,無乏於時。或有勸椿仕者,椿笑而不答。蓋溺於宴安者,非欲遠元叉也。又云:茹皓性微工巧,多所興立。為山於天淵池西,世宗悅之。此等亦皆有巧思之士。
若乃赫連勃勃,以叱干阿利領將作大匠。蒸土作城,錐入一寸,即殺作者而並築之。又造五兵之器。射甲不入,即斬弓人,如其入也,便斬鎧匠。既成呈之,工匠必有死者。又造百剛刀,為龍雀大環,號曰大夏龍雀。復鑄銅為大鼓、飛廉、銅仲、銅駝、龍、獸虎字避唐諱改。之屬,皆以黃金飾之,列於宮殿之前。凡殺工匠數千。此則徒為虐殺而已。史謂阿利性尤工巧,然殘忍刻薄,殘忍刻薄誠有之,工巧或轉未必也。
爭戰之世,能造兵器者必多,蓋以趨時用也。
《宋書·武帝紀》云:大軍進廣固,即屠大城,慕容超退保小城。於是設長圍守之。公方治攻具。城上人曰:「汝不得張綱,何能為也?」綱者,超偽尚書郎,有巧思。會超遣綱稱藩於姚興,乞師請救,綱從長安還,泰山大守申宣執送之。乃升綱於樓上,以示城內。城內莫不失色。於是使綱大治攻具。成,設諸奇巧。飛樓、木幔之屬,莫不畢備。城上火、石、弓矢,無所用之。此事或言之大過,然綱必機巧之士,則無疑也。
《陳書·徐世譜傳》,言其領水軍,從陸法和與侯景戰,時景軍甚盛,世譜乃別造樓船、拍艦、火舫、水車,以益軍勢。高祖之拒王琳,水戰之具,悉委世譜。世譜性機巧,諳解舊法。所造器械,並隨機損益,妙思出人。其巧思,亦未必遜於張綱矣。
《北齊書·方技傳》云:綦母懷文造宿鐵刀。其法:燒生鐵精,以重柔鋌,數宿則成剛。以柔鐵為刀脊。浴以五牲之溺,淬以五牲之脂。斬甲過三十札。今襄國冶家所鑄宿柔鋌,乃其遺法。作刀猶甚快利,但不能截三十札也。此制,當尚勝於叱干阿利之百剛刀也。
《魏書·食貨志》云:鑄鐵為農器、兵刃,在所有之,然以相州牽口冶為工,故常煉鍛為刀,送於武庫。可見魏於兵器,亦甚留意矣。
此時公家銅、鐵甚乏,頗為考工之累。銅之乏,別見第四節。《晉書·刑法志》,云:「魏國建,定甲子科,犯釱左右趾者,易以木械。是時乏鐵,故易以木焉。」
《南陽王模傳》云:模代河間王顒鎮關中。時關中饑荒,百姓相啖,加以疾癘,盜賊公行。模力不能制,乃鑄銅人、鐘鼎為釜、器以易谷。議者非之。模之所為,乃以銅代鐵,可見鐵之乏矣。然乏於官者必散之民,民間之械器,正可因此而益修也。
《晉書·陶璜傳》:吳用璜為交州刺史。滕修數討南賊,不能制。璜曰:「南岸仰吾鹽鐵,斷勿與市,皆壞為田器。如此二年,可一戰而滅也。」修從之,果破賊。
《庾翼傳》言:時東土多賦役,百姓乃從海道入廣州。刺史鄧岳,大開鼓鑄,諸夷因此知造兵器。冀表陳夷人常伺隙,若知造鑄之利,將不可禁。可見鐵之多少,關係於工業者大矣。
《宋書·禮志》云:「天子坐漆床,居朱屋。史臣按:《左傳》丹桓宮之楹,何休注《公羊》,亦有朱屋以居,所從來久矣。漆床亦當是漢代舊儀,而《漢儀》不載。尋所以必朱必漆者,其理有可言焉。夫珍木嘉樹,其品非一,莫不植根深阻,致之未易。藉地廣之資,因人多之力,則役苦費深,為敝滋重。是以上古聖王,采椽不斫。斫之則懼刻桷雕楹,莫知其限也。哲人懸鑒微遠,杜漸防萌。知采椽不愜後代之心,不斫不為將來之用。故加朱施漆,以傳厥後。散木凡材,皆可入用。遠探幽旨,將在斯乎?」
案漢人言舜造漆器,諫者七人,其言雖不足信,可見其時尚以施漆為侈靡之事,此則轉以為儉矣。
《齊書·文學傳》:崔慰祖父慶緒,永明中為梁州刺史,家財千萬。慰祖散與宗族。漆器題為日字,日字之器,流乎遠近。則不獨宮禁用之,臣下之家,亦多有之矣。可見社會生計之逐漸進步也。
奇巧之制,來自西域者頗多。魏文欹器,疑亦西域巧工所制,仙人瓶缽等固皆西域意匠也。然此等奇技,惟淫侈之家,用為玩弄,故不久而即絕。何者?閒其事者少;且千金屠龍,成亦無益,故其傳不廣也。
《北史·元韶傳》云:齊神武以孝武帝後配之,魏室奇寶,多隨後入韶家。有二玉缽,相盛轉而不可出;馬腦榼容三升,玉縫之;皆稱西域鬼作也。此等物果何所用之邪?王濟以琉璃器貯饌享晉武帝,帝色為不平。
《晉書·崔洪傳》云:洪口不言貨財,手不執珠玉。汝南王亮嘗燕公卿,以琉璃鐘行酒,酒及洪,洪不執。亮問其故。對曰:「慮有執玉不趨之義。」當時之重琉璃如此,以其來自外國,難得故也。
《魏書·大月氏傳》云:世祖時,其國人商販京師,自雲能鑄五色琉璃,於是採礦山中,於京師鑄之。既成,光澤乃美於西方來者。乃詔為行殿。容百餘人。光色映徹。觀者見之,莫不驚駭,以為神明所作。
自此中國琉璃遂賤,人不復珍之。則其技曾傳入中國矣。然《北史·何稠傳》言:稠開皇中累遷大府丞。稠博覽古圖,多識舊物。波斯嘗獻金織錦袍,組織殊麗。上命稠為之。稠錦成,逾所獻者。上甚悅。時中國久絕琉璃作,匠人無敢措意。稠以綠瓷為之,與真不異。則琉璃之制,傳入未久而又絕矣。
稠以博覽古圖,多識舊物而能作波斯錦,則異物之可仿製者正多。然不特實物不能久存,即圖亦終歸覆瓿[6],則一技之傳,非成為尋常之事,其物能供眾人之用,終必不久而旋絕耳。平心論之,其絕亦正不足惜也。珍貴之物,果為眾人所能用者,則始雖為貴豪所專有,久必漸流於民間。
《魏書·高祖紀》:大和十一年十月,詔罷起部無益之作。出宮人不執機杼者。魏初綾錦,皆由宮中婢使自造。
十一月,詔罷尚方錦繡綾羅之工。四民欲造,任之無禁。其御府衣服、金銀、珠玉、綾羅錦繡,大官雜器,大仆乘具,內庫弓矢,出其大半,班賚百官及京師士庶,下至工商、皂隸,逮於六鎮戍士,各有差。此事與歷代以車服別貴賤之禁令正相反。可見其物果為眾人所能用,雖以法令禁之亦無益,此生計之情勢使然也。
《隋書·地理志》言:魏郡雕刻之工,特雲精妙。又言梁州綾錦、雕鏤之妙,殆侔上國。知凡侈靡之地,富厚之邦,民間工作,亦無不精進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