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一十四節 千年對頭
2024-05-05 22:28:05
作者: 要離刺荊軻
「這是丙吉的新文章嗎?」張越拿著一份剛剛從西域快馬送回來的報紙,細細的閱讀著:「有意思……」
如今,已經是三月中旬了。
去年的紛紛擾擾,漸漸淡去。
而長安內外,都已經重新繁榮、熱鬧起來。
甚至,若不知道的人,恐怕都不會清楚,這座城市已經悄然進行了一次換血。
數不清的達官貴人,已是階下之囚,無數的富商巨賈,人頭落地,更有執政大臣、外戚宗室或家破人亡或淪落天涯海角。
就連長安城的百姓,也差不多忘記了去年的血雨腥風與提心弔膽。
街頭巷尾,八卦黨滿血復活,閭里坊間,鍵正局重新上線。
作為穿越者,深諳輿論操作之妙的張越,更是在動亂剛剛平息的時候,便開始了各種操作。
首先,就是鼓譟輿論。
身為丞相,張越通過丞相府、太尉和大將軍府,直接控制和影響天下州郡的所有主要城市的讀報亭。
許多地方,控制讀報人的所謂遊俠巨頭,甚至私底下還有著錦衣衛的身份。
於是旬月之間,在張越一聲號令之下。
真真是地無分南北,人無分老幼。
有讀報亭之地,便知國家要立『天子之法』的事情。
而且,通過輿論引導和前期鋪墊,漢室士民,對此都表示理解和接受。
哪怕是從前嗷嗷叫著『國家養士百五十年,仗義死節,就在今日』的清流們,這一次也罕見的閉嘴了。
於是,張越立刻趁機而動,利用著早在數年前就已經在天下時報編輯部里準備好的一個馬甲,悄悄的將幾篇文章刊載了上去。
瞬間,一時激起千層浪。
這首先做出激烈反應的,就是法家!
因為,張越悄悄的用他的那個叫『肆零肆』的馬甲,連續刊登的三篇文章的標題分別是:惡法非法、自然為法以及理法是理。
這下子,就戳到了當代法家巨頭們的痛腳。
甚至直接威脅到了法家思想的根本!
一個個法家巨頭,紛紛跳出來,或是破口大罵,或是寫文章反駁。
然而,張越在發完那三篇文章後,就將那個馬甲束之高樓。
叫法家學者和大臣們一拳打在空氣中。
偏偏這個時候,黃老學派回過味來了。
他們仔細研究了張越的那三篇文章後,總感覺哪裡有些熟悉。
然後就有聰明人醒悟過來了。
惡法非法,那麼秦法是不是惡法?
漢承秦制,現行漢律是不是惡法?
那它們還算法律嗎?
致命三連叫人浮想翩翩。
野心在不安中騷動,特別是黃老學派的學者,對此興趣無比濃厚。
畢竟,在如今的天下諸子中,法家怎麼看都是一個軟柿子。
因為有原罪的緣故,他們影響力局限在廷尉官署,困守在司法官員之間。
通常都是父子相傳,口口相授。
若能打趴下法家,那麼……
廷尉官署不就是黃老家的了?
更不提,那後面兩篇文章,簡直是給黃老學派送炮彈啊!
自然為法,法理是理!
無數人只是看到標題,就已經血脈僨張,再看內容,就激動的嗷嗷叫了。
於是,在三月初,黃老學的鉅子,從儒家的穀梁學派橫跳過去的膠東人王甫,吹響了進攻的號角!
一篇《法者,天地之理,物之自然》就像飛龍騎臉,騎在了當代法家學者的臉上,直接輸出起來。
在這篇文章里,這位王博士,引用尸子、老子、孔子、孟子、墨子甚至韓非子的名言,再用張越提供的理論,搭建起了一個新的法學結構。
這位王先生在文章里提出了三個前所未有的法學原則。
第一:法,乃天地自然之道,亘古存在之規律,先王聖人見之,以立條貫,教之萬民。
第二,法,永恆不變。如青山、綠水,似日月星辰,上及陰陽,下涉萬民,故天地不變,法不變。
第三,法與令,必須遵循法的本性與法的理性,上應天地,下順萬民。
這其實,就是後世所謂的自然法學的雛形了。
而這自然法學和黃老學派,天生就八字相合。
簡直是天造地設的一對!
於是,王甫文章一出,頓時天下皆驚。
黃老學派的聰明人紛紛跟進,蹭起了熱點,由此衍生出無數文章。
而這些人對著法家,就是一頓猛批!
更因為如今,漢家盛行的『我注詩書』思潮,黃老學者根本不在乎自己引用其他諸子的言論。
於是,便出現了黃老道家之士,截著韓非子、商君說過的話,掐頭去尾,批判法家的荒誕場面。
更荒誕的是,儒家的一些派系,也紛紛加入戰場,搖旗吶喊,對著法家一頓輸出。
不過,儒家的著眼點,基本上都在『惡法非法』這個理念上。
自然也是免不了悄悄摻私貨。
面對兇狠大敵的步步緊逼,法家一開始也被打懵了。
根本不知道如何反應,更不知道如何抵抗。
因為對手是直接站在道德制高點上開火,拿著秦法說事,又高舉『自然之理,天地之道』的旗幟。
法家的鐵憨憨們則大多數都留在舊時代。
習慣了服從上級,依靠皇權辦事。
但現在,漢室早已經放開了言論束縛,解除了言論與思想的禁錮。
平日裡,長安城裡的太學生們喝醉了酒,在御街上公開罵當場執政,也沒見官府插手。
太學生們跑去北闕城樓下散步,更是被認為是義士之舉。
那裡有人敢管這些文人的嘴炮?
頓時,法家就被打了滿頭包,幾乎丟掉了所有的陣地。
以至於黃老學派公開叫囂:廷尉的釋法博士,未必一定要用法家出身的刑名文學。
假如丞相不介意的話,俺們黃老道家之士,其實也可以為丞相和天下分擔的。
這下子,終於讓法家感受到了威脅。
因為,黃老學派,這是衝著挖他們的根來的。
一旦,廷尉左右師的釋法博士,出現了非法家的學者。
那麼,法家恐怕馬上就要根基動搖,甚至淪為歷史的符號。
生死存亡之際,法家的人也顧不得許多了,立刻就是快馬加鞭,派人前往天下州郡,聯絡法家巨頭,打算展開反擊。
這就有了如今,張越手上的這篇文章。
在半個月前,刊載於河西發行的《居延月報》上的文章。
作者,便是故廷尉卿丙吉。
文章的名字叫:法所以為法,乃實也!
張越看著這篇文章,都忍不住嘖嘖稱奇。
「實證法學啊……」
「太有意思了!」
「想不到丙吉這些年,也沒有閒著,居然靠著我平時的隻言片語,加上自身所得,竟萌發出了實證法學的雛形!」
「了不起啊!」
在他所知的後世,法學界,有兩個冤家對頭,天天撕逼。
一個就是自然法學派,另外一個則是實證法學派。
自然法學,就是後世人們耳朵都聽出繭子來的什麼『天賦人權』『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自有民豬』等思想的法學理論支撐來源。
其主要主張,大抵就是法律和法律觀念,必須和人們的思想、價值以及社會現實聯繫。
認為法律就是反應自然客觀規律的條文。
這些觀點和理想,天生就和黃老學派有著極大的適配性。
甚至連改動都不需要太多,就可以用直接用黃老思想來闡述。
只是角度不同,論點和說法不同。
但框架與思想是一致的。
而這實證法學,講的則是法律就是法律,是一個封閉的邏輯,是國家的意志,也是統治的表現。
所以,惡法也是法!
這又莫名的擊中了法家,特別是韓非子一系的g點。
丙吉如今稍稍修改,用韓非子和商君的思想加以包裝後,用儒家的一些思想進行裝飾後,居然也是條條有理,邏輯嚴密,近乎無懈可擊。
於是,這篇文章一經刊登,便立刻從河西刮向天下州郡。
吹響了法家反攻的號角。
一時間,思想領域真的是打的火花四濺,熱鬧非凡啊!
放下手裡的文章,張越感慨著:「這對冤家,起碼還能糾纏幾百年!」
後世自然法學和實證法學,打了三百多年,也沒見分出勝負來。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如今,這對冤家,披上黃老和法家的皮,用著老子、黃帝、尸子、莊子、孔子、孟子、商君、韓非子、尉繚子的思想和理論來闡述。
恐怕也起碼能敵對個幾百上千年。
不過,這正是張越想看到的。
法家和黃老,互為磨刀石。
互相刺激,互相競爭,互相進步。
所以,他在看完丙吉的文章後,本著看熱鬧不嫌事大的心理,便在廷尉派人送來請求批示的公文上,用毛筆寫了一個大大的『可』字。
這公文送到他這裡,已經差不多一個月了。
但他一直拖著沒有批覆,今天看完丙吉的文章,知道法家已經喘過氣來後,他就毫不猶豫的批准了。
於是,公文立刻通過丞相府,送抵廷尉官邸。
廷尉旋即宣布,廷尉左右師的釋法官,原則上准許其他學派的學者競爭。
只不過,必須『如制度』。
如制度的意思就是,必須有一位執政大臣的推薦和保舉,然後再經過執政大臣會議投票,丞相任命。
瞬間,整個漢室的思想學派,全都沸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