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2024-10-05 16:15:07
作者: JJ
毋庸置疑,我很喜歡百里。
小時候,我們的理想千奇百怪,覺得自己長大了可以去當動物園飼養員,想做遊樂場的守門人看著摩天輪在散場時在黑暗中的樣子。
十四五歲的時候,我們在腳趾甲塗上玫瑰紅的指甲油,再穿上厚厚的白襪子,戴著眼鏡坐在老師的眼皮底下,心底卻歡愉得想要大聲地叫用力地跳。
十九歲夏天,你買了一條薔薇色的百褶裙子,你對她愛不釋手,炎熱的午後,一個人偷偷躲在陽台的植物後數著一條又一條的褶皺,穿著裙子一遍又一遍地旋轉。那時的你頭頂上的天空是海洋一般的藍色。在很久以後,百褶裙子已經變舊變老的時候,你還不捨得丟掉,你把它藏在衣櫃裡,直到成年後搬家時候才又一次看到屬於年少的回憶。當初美貌的裙子現在已經失了光彩,但你永遠記得第一次穿上這條裙子的自己,在傍晚的街道一個人走過,迎面而來的幾個男生對你吹了悠長的口哨。那種被異性讚美的認同感覆蓋了你的胸腔,你像是飛了起來一樣地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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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在某一年的冬天買過一副雪白的小熊手套,只花了不到十塊錢。可是這雙便宜得毛線手套卻又溫暖又舒適,它陪伴了你一個冬天。你和小熊手套照過許多張照片,年少的你笑得輕盈,戴著小熊手套的手貼在臉頰上,可愛得不得了。你當然不會忘記,幫你拍照的是你一直喜歡他他也喜歡你的男生,你們一起牽手度過了一些美好的白天和夜晚。
那時候的快樂很簡單。
一條裙子,一本畫滿了玫瑰的日記,一瓶散發著橘子味道的香水,一個花朵發圈……這些都是快樂的根本,它們源源不斷地湧出清澈的泉水,澄澈著你的小世界。
但不知道什麼時候,物質控制了我們。
我們被忽然出現的CHANEL、IPHONE、LOUISVUITTON打敗。
我們變得虛榮,物慾,開始用RMB衡量情感的真假輕重。
我們戴上面具,穿上偽裝,變成另外一個人。
我們忘了最美好的情感是永遠也無法用金錢買到的。
我們樂此不疲地掙扎在物慾里,成了千遍一律拜金面孔中的一個。
我所認識的兩個人,A男和B女。
這兩位曾是戀人,後來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兩個人分手了,各自讀大學,畢業工作結婚。
一直還有聯繫,保持「分手也是朋友」的矯情,沒有「分手就是仇人」的痛恨。
前不久,A男新宅入住,B女前去道賀。
A男狀似隨意地將新家入戶花園那塊看似普通實則為小酸枝的木雕炫耀了一下,又甚是低調地用一斤上萬的XX紅茶招待客人。
過幾天A男回訪,一不小心失手將B女家的一隻口徑六厘米的茶杯打碎了。
B女心疼得臉色都白了,但還是假裝鎮定地說,不過是明前的東西,碎了就碎了。
這一局,B女全勝。
可是,從頭到尾都在場,熟知她和他當年「非君(婦)不可」的情史的我心底卻悲哀了起來。
是什麼時候,交往了三年一牽手還會臉紅,當初山盟海誓的這一對少年情侶會變成今天這樣?為了證明他(她)過得比她(他)好,而將品茶這一人生快事變成炫耀的資本,而她又將美好的明前茶杯當成還擊的利器。
他和她用物慾為記憶中那一段溫情脈脈到讓人心跳變緩的歲月劃下了殘忍的句號。
我們早已忘記了自己來到這個世界的初衷。
或許一開始,你只是想買一個手袋裝你那些亂七八糟的小東西;或許一開始,你只是純粹地被那枚像柳芽一樣的翡翠鑲成的蝴蝶掛墜所驚艷;或許一開始,你只是想穿著那件飄逸的白裙做他眼中的仙女。
但是後來,你買了一個又一個的手袋,只為了讓大家能叫你「愛馬仕小姐」,你購置了一件又一件毫無藝術可言但卻昂貴的珠寶,只因為你的朋友圈都在戴這個牌子的珠寶,你的衣櫃裡塞滿了走秀場上的華衣,也不管它們是否適合你。
你淪為了物質的奴隸,你以「拜金」為榮。
什麼時候,你才可以回到最初,坦然地穿著舒適的棉布T恤和皺巴巴的闊腳褲,趿拉著一雙人字拖。牌子?哦,它們是我在小店淘來的。你自然地回答,聲音和靈魂一樣的高潔。
我喜歡百里的原因就在這裡。
她有一顆赤子的心。
她用著別人饋贈的書包,她穿著三十塊一雙的布鞋,她是不用手機的異類,她不惺惺作態,她在任何的物質和所謂的高貴奢侈面前像一個無瑕的孩子,她不嫉妒,她心靈安詳。
她從不覺得孤單,她覺得這個世界上有許多比「為賦新詞強說愁」重要一千倍的東西,她接受自己被遺棄的事實,她不怨恨,她愛那個貧窮而溫馨的家和生活在下層的養父母,她不埋怨命運。她寬容她善良。
在精神的世界裡,她是富有的女王。
這是百里的生活態度。
即使她只是一個活在書里的人物,但我相信,這個世界上一定有許許多多像百里一樣的女孩。
貧窮和寂寞,在百里這樣的女孩眼裡,並不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