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輯 詼諧談師爺 衙門裡的夫妻檔
2024-10-05 15:17:30
作者: 尹劍翔
在明、清兩代的官府之中,都有一些特殊才能的人,他們非官、非吏、也非平民百姓,但卻有著比官吏更加顯赫的聲望和地位,他們沒有正式的行政職務,卻在事實上管理著衙門中的行政事務,他們不是法官,卻在事實上操縱著衙門中案件的審判,他們在行政系統上沒有法定地位,卻受著衙門官吏與平民百姓的敬畏。他們被稱為「老夫子」,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紹興師爺」。
師爺是個專業性極強的精英團體,沒兩把刷子,那可真是不敢在這個圈子裡邊混。
師爺始於明朝,盛行於清代。師爺不同於一般的知識分子,一般過去的知識分子都想著趕考,中個舉人、進士什麼的,好當官。但是有一個地方的知識分子可不是這麼想的,人家生下來,就沒拿當官當成最高理想。他們就是浙江紹興一帶的知識分子,這些人不愛讀四書五經這些考試必備教材,而是喜歡讀厚黑學這些混跡官場、提供計謀的絕學,他們大多到各大衙門工作,負責為官員出謀劃策。師爺雖非幕府職官,但卻成了各級別軍政官員的智囊,主心骨。
讀者會問了,這師爺是不是也要有所分工呢?
沒錯,師爺按其職能可以分為摺奏師爺、刑名師爺、書啟師爺、征比師爺和掛號師爺等,其中以摺奏師爺和刑名師爺對官員的升黜、榮辱干係最大。摺奏師爺主要負責起草奏疏,也就是給皇上寫奏摺的,那文筆給超級好才行,東西寫差一點都入不了皇帝的法眼。所以,摺奏師爺務必熟讀詩經史,博通政制民情,了解山川輿地。參與戎幕者尚須精研兵法,為此才能為幕主設謀獻策,佐理軍政要務。
刑名師爺專理刑事、民事案件。這類師爺熟讀各類法律條文,清朝的官衙里,案件判例累積無數,如未經名師指點和專門鑽研,官員便無法按照律例審理刑事、民事案件。
錢穀師爺專門辦理財政、稅務事務,清代地方主官的任卸,都須辦理接收移交,盤查核實帳目,不僅手續繁複,且多陳規陋習,這就必須有個錢穀師爺,這個工作頗有點像今天機關里的大會計們。
書啟師爺主要負責撰寫官方文書處理信函等,相當於秘書文書之職,待遇亦較其他師爺為低。征比師爺主要負責稽查與考證田賦,與錢穀師爺職能相近。掛號師爺主要負責批牘,即代理主官批答文件,其地位因主官是否倚重而異,若主官放權,即可廣泛過問各類行政時務,有時還可承擔刑名、錢穀師爺部分工作,地位那就高了。否則,僅負責來往信件、公文登記及製作表冊等日常事務,那就無足輕重了。
自古這衙門裡的大小事務,能夠左右縣太爺只有兩個人,一個是縣太爺的老婆,另外一個就是這個師爺了。
大家別以為我在說笑,其實老婆和師爺這兩個角色可以是一個人的,這叫「夫妻檔」衙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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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就來講一個夫妻搭檔的「家庭政府」。乾隆年間,在直隸地方就曾經有過這樣一位「巾幗師爺」。這個女人的名字已經不詳了,但是她的父親歷任過地方官員,她自幼在衙門裡長大,經常在幕後幫助父親處理政務,「刑名錢穀及書札往來、財賦出入」,無不精通。後來他父親年紀大了,精力不濟,政務實際上都仰仗她來處理。父親去世後,她又跟隨在直隸地方任官的長兄,「兄倚之如左右手」。39歲時,由大哥做主,嫁給了一位新任的進士知縣。結婚後,她囑咐夫君只管出頭露面的「堂上事」,自己則在內院裡設立「內籤押房」,以丈夫的4個小妾承宣謄抄,兩個老婆子出入傳遞公文,這位縣官老婆把一個縣的政事辦理得井井有條。
這縣官姥爺倒省事了!可這一個女人又忙乎里,又忙乎外的,她忙乎的過來嗎?
丈夫因此得到了上級賞識,任滿後被提拔為知州。可是這位內當家的女師爺卻拿出了一張辭職的稟文,說:「你的才能最多治理一個縣,治理不了一個州,而我要管理家務、養孩子,不再有精力來幫助你,我們還是激流勇退的好。」
這個丈夫非常聽話,於是辭去了官職,夫妻雙雙把家還。
不過,這事放在現在,那時不可能的了。根據《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不過,比如公司上班就沒有這樣的禁止規定了,有的夫妻在同一個單位上班。可以一起上下班,對對方的工作能夠理解,有共同的討論話題,認識共同的人,是夫妻在一個單位上班的好處。但是,夫妻在同一單位上班,也有不便之處,比如說沒有隱私,一有風吹草動對方馬上就能知道,發多少錢也無法隱瞞,所以根本不能私設「小金庫」。
所以,在一個單位上班的夫妻們,就別嘀咕著攢什么小金庫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