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口無遮攔造《冤獄》
2024-10-05 15:15:22
作者: 尹劍翔
《聊齋》上還有個叫《冤獄》的案子也挺值得人們去回味的,山東陽穀縣有個秀才姓朱,和武大郎是老鄉。
這個朱秀才,生性風流,好開玩笑,嘴上說話,沒個把門的,什麼話都愛瞎說。他老婆去世的早,就拖媒婆再給他說個漂亮老婆。
有一天,朱秀才看到鄰家的一位娘子,長得特漂亮,就和這個媒婆開玩笑,說:「剛才看到的鄰家的那位娘子,長得十分美貌,又漂亮,又有風度,如我能討到這樣的人做老婆,我就心滿意足了。」
這媒婆也開玩笑,「你要把她丈夫殺了,我就給你去提親。」沒想到朱秀才就這麼隨口答應了。
更讓人沒想的事情發生了,一個月後,這個漂亮小媳婦的丈夫,真就被人給殺死在荒郊野外了。
縣官把四鄰都叫來審問,這個死者是個老好人,跟四鄰關係都不錯,沒有殺人動機,案件毫無頭緒。
這個媒婆一拍大腿,想起來了,一個月前朱秀才說了前幾天朱秀才說了想把他殺了,然後娶他們家娘子。
但是這人不是朱秀才殺的,他死也不承認。縣官也不能因為這麼一句玩笑之言就判殺人。縣官就有了另外一個想法,會不會殺人兇手就是這個小娘子?結果,這個小娘子就被捉來了,嚴刑拷打。
這小娘子挺不過酷刑,只能屈打成招,說是和朱秀才通姦,是自己殺害了丈夫。
縣官又提審了朱秀才,朱秀才一聽,便說道:「她細皮嫩肉的,受不了酷刑,完全是亂招的,她這樣做不但會含冤而死,還會背上個不貞潔的名聲,縱然是鬼神無知,無良心上也說不過去,告訴你,人是我殺的,我一個人幹的,和這個女人沒有干係。」
縣官起初也挺慎重的,怕是秀才自己為了這個女人頂罪,就說了,你說是你殺得,證據呢?朱秀才說了,有血衣為證。縣官就派人到朱秀才家裡去找血衣,結果沒找到。朱秀才就說,這血衣肯定是我老娘給藏起來了,我母親怕我被判死刑,不肯拿出來,我還是親自回家去取吧,回到家裡朱秀才就跟老娘說,反正是個死,就把血衣給他吧,否則他們還要打我。母親聽了,哭著轉進屋裡不一會拿出來了一件血衣。縣官一看,證據確鑿了,就把朱秀才問成了死罪。
眼看著朱秀才被行刑的日子就要到了,縣官正在準備做處決朱秀才的決定,衙門裡忽然有一個闖進了公堂,圓睜二目,瞪著縣官罵道:「你這個昏庸的糊塗官,怎麼能治理好老百姓呢?」幾十個差役往上一闖,想要制服這個大膽的狂徒,沒戲那個到這個人力氣特別大,肩膀一扭,那些差役們就踉踉蹌蹌的跌坐在地。
縣官嚇得的臉色發白,想要逃走。
這個大漢一聲斷喝:「我是關老爺駕前的周將軍,昏官如果敢動一動,我立馬殺了你!」關老爺就是關羽了,這周將軍,就是周倉。三國里的人物,這二位後來就成神了,關帝廟裡供奉著。
縣官戰戰兢兢的,只好聽他說,那大漢說道:「殺人者叫宮標,與朱秀才不相干。」說著,大漢倒地,昏迷了過去。
縣官和衙役們小心翼翼走過去,踢踢,還活著。一會大漢醒了過來,縣官就問他,你是誰?
大漢說我叫宮標!
縣官又沒客氣,一陣拷打,宮標承認了自己的罪行,原來宮標欠了被害人老大的一筆銀子,被害人來討債,宮標就把他給殺了,還把死者身上的錢財都給拿走了。後來聽說朱秀才承認了殺人罪行,心裡高興,就來縣衙門口看熱鬧,也不知道怎麼著,就恍恍惚惚地走進了縣衙,自己也不知道怎麼就進來了。
真兇是抓到了,但是那個血衣從哪裡來呢,朱秀才的母親招認說那血衣使自己割傷了自己的手臂,用血染成的。檢驗了一下母親的手臂,刀傷果然還沒有癒合。這個縣官看的是目瞪口呆,後來縣官因為這件事被彈劾了,丟了官。在拘押期間病死了。
又過了一年多,媒婆又想起了給那個小娘子再說門親事,小娘子感激朱秀才的義氣,就嫁給了他。
這個案件是一樁明顯的冤獄,一對青年男女被逼忍辱招供,甚至含冤待死,而一個疼愛兒子的母親竟然被逼著割傷自己的手臂,為了是給兒子做一個殺人的證據,從而減少兒子的痛苦。這樣的事實值得我們今天的司法工作者警惕的。
但除此之外,這個案件還有什麼現代的意義呢。首先說,如果那個小娘子真的殺人了,那麼朱秀才的行為就是替人頂罪。現代司法實踐中,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證明包庇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為,是為包庇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條規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是這種情況的話,朱秀才和他的母親就犯了包庇罪,也要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