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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鄭板橋的斷案藝術

2024-10-05 15:14:48 作者: 尹劍翔

  鄭板橋,名燮,字克柔,漢族,江蘇興化人。一生主要客居揚州,以賣畫為生。「揚州八怪」之一。其詩、書、畫均曠世獨立,世稱「三絕」,擅畫蘭、竹、石、松、菊等植物,其中畫竹已五十餘年,成就最為突出。著有《板橋全集》。

  這個鄭板橋,那也算是歷史上一個知名的人物了,他是清代著名的畫家,文學家,他畫的竹子,現在放在市場上那可是大價錢。

  不過,大家只知道他是個著名的畫家,卻不知道鄭板橋其實還當過官,他是康熙秀才、雍正舉人、乾隆元年進士。

  三朝中每一朝都中了一個功名,中進士後他曾歷官河南范縣、山東濰縣知縣,後來因為替災民請願得罪了上級,最後只能告病回鄉了。

  別看鄭板橋官只當到了縣令,但是他當縣官的時候,故事可是挺多的,就比如他當山東濰縣知縣,就發生了這麼一件事。

  一位教書先生有一天來告狀,說他在一戶有錢人家,辛辛苦苦教了一年的書,而東家卻以才疏學淺為由,拒不執行「教書一年,付酬勞八吊錢」的協議。

  鄭板橋說道:「這麼辦吧!我當場考考你!」

  教書先生也沒怯場,「沒問題!您儘管考就是了。」

  鄭板橋就指著大堂上掛著的燈籠,「咱就以這個燈籠為題,我出上聯,你對下聯。」說畢脫口而出,「四面燈,單層紙,輝輝煌煌,照遍東西南北。」教書先生聽了,沉思片刻便答道:「一年學,八吊錢,辛辛苦苦,歷盡春夏秋冬。」

  

  鄭板橋一聽,這對子多工整,這一試就知道,這個教書先生並非才疏學淺,誤人子弟之輩。那個財主家不給錢是不對的。當時,鄭板橋就判決,財主支付教書先生八吊錢,公正地裁決了本案。

  鄭板橋雖然很好的了結了此案,但是不是每個縣官都像鄭板橋這樣有學問,讀者估計會有疑問了,若是現代也遇到這樣的現象呢?白使喚人,然後說你能力不夠就辭退了,不支付你勞動報酬,該怎麼辦?

  像這個教書先生這種情況,現在就非常好解決了,因為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有了試用期這個概念。

  試用期是伴隨著勞動法的出台而出現的。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不但可以保護勞動者的利益,也可以維護用人單位的利益,為每個工作崗位找到合適的勞動者,試用期就是供用人單位考察勞動者是否適合其工作崗位的一項制度,給企業考察勞動者是否與錄用要求相一致的時間,避免用人單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動合同法》規定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試用期過後,就不能說你才疏學淺,不符合錄用條件,以這樣的名義輕易解除勞動合同了。

  您看,法律為了防止此類問題的發生,特意規定了一個時限,來考察員工的能力。

  繼續講故事,鄭板橋並不是一個整天坐在機關衙門裡的官員,他當縣令時,時常愛微服私訪,探查民情,可以說他親自走遍了縣裡的每條街道,對縣裡百姓的生活起居都了如指掌。

  一天,他忽然聽到衙役來報告,說:「靜安寺的方丈捆著一僧一尼,說他們倆私通,違反佛門清規,請求嚴加懲辦。」鄭板橋一聽就讓衙役把三人帶了上來。

  和尚和尼姑跪在大堂上,鄭板橋一看,認識!鄭板橋馬上命令衙役,「鬆綁!」。這老方丈丈二的和尚摸不著頭腦。

  鄭板橋此時提起筆來,寫了四句判詞,高聲念道:「半個葫蘆一個瓢,兩個合起好成桃,是誰了卻鴛鴦案,濰縣小官鄭板橋。」

  原來,鄭板橋在暗訪的途中,適逢雷雨,就到靜安寺避雨。他當時就了解到,寺中這個年輕的和尚自幼和鄰村的一個姑娘訂婚。後因為女方的父親升了官,發了財,就嫌貧愛富,依仗權勢,非要男方退婚,並把女兒嫁給城裡一個官宦人家當偏房。

  這後生氣性挺大的,一氣之下就去當了和尚。那個女子也立誓不嫁,逃出家門,到靜安寺附近的尼姑庵削髮為尼。

  兩個人歸入佛門後,根據「業務」需要,來往倒更方便密切了。兩個人就打算跳出苦海,一起遠走高飛,不料被老方丈發現了,這才被扭送到了官府。

  鄭板橋本來就想要成全兩個人的美事,今日送上門來,怎能措施良機,最後做了個順水人情。後人贊鄭板橋道:板橋為官明如鏡,出入里巷訪民情;明察秋毫辨真偽,一段姻緣巧做成。

  和尚和尼姑看似違反了清規戒律,但是從現在觀點來看,法外亦應有情,法律的初衷是保護真善美的東西,我們現代的法律在一定的範圍內,賦予了法官自由裁量權,可以根據公序良俗作出的判決,這才是大眾普遍能夠接受的。鄭板橋的判決正是基於百姓們的普遍願望,做出的判決,只有這樣法中帶情的判決,只有這樣的法官,才能真正得到百姓的愛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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