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題18 任何盜竊行為都是絕對不能允許的嗎?
2024-10-04 15:31:01
作者: 【澳】麥可·帕克著;玉冰譯
下列盜竊行為都是絕對不允許的嗎?為什麼呢?
·羅賓住在林子裡。他攔截所有駛過林子的寶馬車和奔馳車,讓車上人把珠寶和金錢全交出來。然後他把這些錢財統統捐給紅十字會。
·瑪麗昂在一家銀行工作。她往銀行電腦里安裝了一個小程序,每個月從每一個銀行帳戶里竊取5分錢,然後把這些錢財轉交給慈善機構。沒有任何戶主發現這件事情。
·約翰在一家銀行工作。他的母親病得很厲害。他的幾個孩子還算健康,但日子並不富裕。約翰掌管著「屁臭·黃鼠狼」先生的帳戶,這傢伙是臭名昭著的黑手黨老大、地下殺手。「黃鼠狼」從沒有掙過一文乾淨錢,而且他把這些錢財幾乎全揮霍到了酗酒、吸毒、飆車等事情上。約翰從「黃鼠狼」的帳戶里取走了10萬元錢,用來給他媽媽治病,也讓幾個孩子出國去玩了一圈。
·塔克在美國外交部工作。他複製了外交部所有秘密文件,存到U盤裡,偷偷拿去外面,交給了朱利安。朱利安把這些秘密全部公開到了網際網路上。
·大英博物館在倫敦展出了一些1839年獲得的澳大利亞土著人的長矛。澳大利亞西部土著努恩嘎族的人告訴該博物館,這些長矛是他們部落的神聖物品。可大英博物館的人不理睬他們。於是,一小隊努恩嘎精銳勇士於夜間闖入該博物館,拿走了這些長矛。他們還拿走了一個1839年製作的鑲有鑽石的英國宗教聖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