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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吃肉大賽

2024-10-02 06:36:47 作者: 蜘蛛

  決賽現場,人山人海,甚至有黃牛倒賣門票,門票就是僅限當天使用的自助餐券。

  特案組好不容易搞到了幾張,餐券價格已經飆升到588元一位。

  本次比賽驚動了當地政府好幾個部門,文化局和旅遊局的領導蒞臨現場,中國烹飪協會委派了幾位特級大師擔任評判,省電視台的美食節目組也前來錄製,金氏世界紀錄認證機構也派來了認證人員。

  這次比賽吸引了幾百萬人在線觀看,某音和某手官方平台都開通了網絡直播。

  餐廳的牆上掛了好幾台大屏幕液晶電視機,保證位置不好的顧客也能一邊用餐一邊看到大賽的直播。

  

  決賽選用的是濟南的把子肉。把子肉就是大塊的紅燒肉,這道傳統魯菜選取五花三層的肋條肉,肥瘦相當,一斤肉可切成數塊,用麻繩捆成一把,浸在醬油之中,配上香料包,猛火開鍋文火慢燉。把子肉用醬油來烹調,不放鹽,燉得像豆腐一樣軟爛,肥而不膩,瘦而不柴。

  臨時搭建起來的比賽場地類似於主席台,一排長桌,七把椅子,面對觀眾。

  長桌上擺著七個不鏽鋼盆子,現場稱重,以示公平,每個盆子裡都裝了十斤熱氣騰騰的大塊紅燒肉。十斤肉,差不多已經是人類的極限。當然,吃完十斤肉之後,如果比賽還沒有結束,還可以再添加,直到決出勝負。

  比賽前,七位大胃王和活動舉辦方簽訂了安全協議。七位選手自願參加,並且已經了解到本次比賽具有一定的危險性,畢竟撐死人的新聞偶有發生。如果自己暴食撐死也和舉辦方無關,這類似於比武前的生死狀,死傷自負。

  按照規則,選手中途不得離席,免得有人去廁所偷偷催吐作弊,時限半小時,誰吃得最多誰就是冠軍,第二名則是亞軍,以此類推。

  七位大胃王可以自選調味品,自助餐廳各類調味品一應俱全。

  胖哥取了一碗剝皮的大蒜,第一個在桌前坐下。

  食不語先生端了一盤泡椒,搖著摺扇,慢悠悠地走到比賽桌前。

  暴食天使選擇的是酸黃瓜和酸筍。

  怪獸君精心調製了一小碗火鍋蘸料,芝麻醬和花生醬是二八比例,還有醬油、韭菜花、腐乳、香油,最後撒上蔥花和香菜,這是地道的老北京涮羊肉的蘸料。

  建築工小偉居然拿了一瓶白酒,他舉起酒瓶展示給觀眾,博得了一片叫好聲。

  李大嘴選取的是大蔥蘸醬,他像運動員那樣做熱身運動,引發觀眾鬨笑。

  魔食仙,只拿了一個洋蔥。

  七位大胃王坐定,王老闆穿西裝,蔡琴穿旗袍,兩人一起敲鑼,比賽開始。

  梁教授說:「你們猜猜,誰能贏啊?」

  畫龍說:「這幾個女的肯定不行,女的哪有男的能吃啊。」

  蘇眉說:「別瞧不起女人啊,我就猜魔食仙能夠奪冠,我看過她的直播。」

  包斬說:「我覺得,那個大胖子應該是最能吃的。」

  周公子說:「我也這麼認為,冠軍有可能在胖哥和怪獸君兩人中產生。」

  梁教授說:「那你們猜猜,誰第一個被淘汰?」

  特案組眾人一致認為是建築工小偉,不出所料,他第一個敗下陣來。不過,他喝光了一瓶白酒,盆里的肉也吃掉了至少四斤。電視台主持人煽情地說道:「不愧是俺們山東好漢,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水滸傳》中,武松能喝十八碗酒,咱們威島,能喝十八瓶啤酒的大有人在;《水滸傳》里的好漢,進了酒家客棧,就嚷嚷著切二斤熟牛肉,現在來看,比水滸好漢能吃的也不乏其人。大家來點掌聲,歡送一下建築工小偉,也給場上剩下的六位選手加加油。」

  胖哥吃得最快,大嘴一張,就咬掉了一半肉,又一口,吃完了另一半。他吃得嘴角流油,腮幫子一直是鼓起來的狀態。一塊肉,配上一個蒜瓣兒,大口咀嚼,大口吞咽。

  食不語先生,用筷子夾起一塊肉,仔細觀察,這塊肉呈現醬紅色,在筷子上顫悠悠。他點頭稱讚,開始細品慢咽。他的左手翹起蘭花指,優雅地捏起一個泡椒,放入口中,泡椒的酸辣味可以抵消把子肉的油膩感。

  暴食天使吃了五斤肉,看了一眼其他大胃王,自認為難以奪冠,她站起身來放棄了比賽。

  怪獸君,根本就不怎麼咀嚼,他也不用筷子,直接用手抓起一塊肉,蘸一下小料,就塞入嘴巴里。他的嘴巴簡直就是一個無底洞,仿佛從洞裡能夠伸出無數隻小手,每一隻小手都無比貪婪地試圖抓住更多的肉。

  李大嘴面前,盆子裡的肉在減少,他吃的速度也變慢了。本來嬉皮笑臉的他,現在皺著眉,打了個飽嗝,胃裡泛起油水,油膩感混合著蔥的辛辣味,直衝喉嚨。他又勉強吃了一口肉,膩得他直搖頭,實在是忍不住,彎腰吐了,最終被扶下場。

  魔食仙吃得旁若無人,她根本不去看別的選手,甚至不去注意現場的觀眾,在她的眼裡,只有肉。觀眾看她吃肉,會情不自禁饞蟲大動,她不是在表演,而是在享受美食,並且能夠感染他人。別的選手吃東西,都有表演的成分,而她真的是在享受美食,她已經進入了一種忘我的境界。

  場上只剩下四人,胖哥、食不語先生、怪獸君、魔食仙。

  食不語先生自始至終都保持著優雅的吃相。他用筷子把肉夾碎,一小塊一小塊地吃,他已經飽了,還想填滿胃裡的最後一點縫隙。他夾起一小塊肉,只是湊到嘴邊,想吃下去,但是胃部在反抗,在排斥。他放下筷子,用濕巾擦手,說道:「我輸了。」他吃了八斤四兩肉。

  胖哥吃得大汗淋漓,用筷子紮起一方肉,送到嘴邊,吃相野蠻,好像餓死鬼托生。他的腹部鼓起一個巨大的球,觀眾驚訝地看到有熱氣從他的身體上升起,不知什麼原因,他每次飽食,都會冒出熱氣,汗水浸濕衣服。

  怪獸君聞到了胖哥身上散發出的濃烈汗臭味,盆子裡的肉所剩無幾,但是他放慢了吃的速度,那股汗臭味熏得他沒有了胃口,直犯噁心。他嫌棄地看了一眼胖哥,放棄了比賽。

  場上只剩下胖哥和魔食仙,這兩個人競爭冠軍。

  胖哥率先吃完了一盆肉,整整十斤。他伸出一根手指,說道:「再來一斤。」

  觀眾歡呼鼓掌,掌聲未落,魔食仙笑著說道:「我也要一斤。」

  比賽進入最後的關頭,每吃一口肉都是在做最後的衝刺,這時候比的不是能力,而是毅力。兩個人的口腔已經無法分泌唾液,全靠意志在支撐著吞咽的動作。美食不再是一種享受,而是成了一種痛苦。魔食仙不再表現得輕鬆無比,她彎下了腰,放慢了吃的速度,每吃一口肉都很艱難。胖哥看著面前的肉,猶豫了一下,拿起了最小的那一塊,這說明他已經快要吃不下去了,胃裡的飽腹感和油膩感達到了極限。

  兩個人面前的盆子裡都只剩下最後一塊肉。

  胖哥用兩隻手拿起最後一塊肉,這塊肉竟然滑落下去。他的手禁不住哆嗦起來,再次拿起肉,狠狠地咬了一大口,也不咀嚼,抬起頭吞了下去。他梗著脖子,過了一會兒說道:「我實在是吃不下去了,就到這裡吧。」胖哥放下了手裡的半塊肉,向後仰躺在椅子上。

  比賽還有三分鐘結束,魔食仙如果吃掉最後一塊肉,那麼就會獲得勝利成為冠軍。

  魔食仙的臉上擠出一個笑容,說道:「其實,我感覺自己不僅能吃完這十一斤肉,還能再多吃一點。不過,我認輸了。原因嘛,很簡單,我希望蔡琴女士能嫁給王老闆,我也是一個女人,我覺得他們兩個人在一起很合適。如果自己能夠成就一樁婚姻,也會感到很開心。」

  代表蔡琴店參加比賽的魔食仙自願認輸,王老闆贏了,按照約定,蔡琴要嫁給王老闆。

  大家紛紛站起鼓掌,王老闆向魔食仙豎起大拇指,蔡琴白了王老闆一眼,那眼神中已經有了一絲嬌嗔,這次比賽居然成就了一段佳話。

  電視台的記者採訪了冠軍胖哥以及亞軍魔食仙。

  胖哥癱在椅子上有氣無力地擺手,已經說不出話來。

  魔食仙依舊談笑風生,記者開玩笑說改天請她吃飯,問她接下來有什麼打算,她說:「我要吃遍世界,一邊旅行,一邊享受美食,我的下一站,要乘坐遊輪,去日本看著櫻花吃壽司,去北極圈和因紐特人一起吃海豹,跟美國人比賽吃火雞,我還要在『世界之巔』珠穆朗瑪峰上面吃火鍋!」

  採訪結束,比賽現場剩下的把子肉被餐廳的顧客一搶而光。

  包斬夾起那肉聞了一下,他說:「這塊肉的味道和那隻斷手的味道非常相近,簡直就是一口鍋里煮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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