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藏

2024-10-12 20:15:23 作者: 汪曾祺

  「逢人只說三分話,未可全拋一片心」,這是一種庸俗的處世哲學。寫小說卻必須這樣。李笠翁雲,作詩文不可說盡,十分只說得二三分。都說出來,就沒有意思了。

  侯寶林有一個相聲小段《買佛龕》。一個老太太買了一個祭灶用的佛龕,一個小伙子問她:「老太太,您這佛龕是哪兒買的?」——「嗨,小伙子,這不能說買,得說『請』!」——「那您是多少錢『請』的?」——「嗐!這麼個玩意——八毛!」聽眾都笑了。這就夠了。如果侯寶林「評講」一番,說老太太一提到錢,心疼,就把對佛龕的敬意給忘了,那還有什麼意思呢?話全說白了,沒個捉摸頭了。契訶夫寫《萬卡》,萬卡給爺爺寫了一封很長的信,訴說他的悲慘的生活,寫完了,寫信封,信封上寫道:「寄給鄉下的爺爺收」。如果契訶夫寫出:萬卡不知道,這封信爺爺是不會收到的,那這篇小說的感人力量就大大削弱了,契訶夫也就不是契訶夫了。

  我寫《異秉》,寫到大家聽到王二的「大小解分清」的異秉後,陳相公不見了,「原來陳相公在廁所里。這是陶先生發現的。他一頭走進廁所,發現陳相公已經蹲在那裡。本來,這時候都不是他們倆解大手的時候」。一位評論家在一次討論會上,說他看到這裡,過了半天,才大笑出來。如果我說破了他們是想試試自己也能不能做到「大小解分清」,就不會有這樣的效果。如果再發一通議論,說:「他們竟然把生活的希望寄托在這樣的微不足道的,可笑的生理特徵上,庸俗而又可悲憫的小市民呀!」那就更完了。

  「話到嘴邊留半句」,在一點就破的地方,偏偏不要去點。在「裉節兒」上,「七寸三分」的地方,一定要「留」得住。尤三姐有言:「提著影戲人兒上場,好歹別戳破這層紙兒。」把作者的立意點出來,主題倒是清楚了,但也就使主題受到局限,而且意味也就索然了。

  小說不宜點題。

  一九八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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