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呼河血案 一、「呼河大俠」
2024-10-02 03:09:48
作者: 姜晨竹
原定最後一站才到龍江,但結合各地的工作安排,九案偵辦組臨時調整了行程。
3月23日晚上七點多,飛機抵達成濱機場。
龍江省公安廳刑偵總隊政委徐佳良人高馬大,若是在冷冰器時代,他應該是一員類似關老爺的猛將。徐佳良提出先去總隊食堂吃飯。
關鶴鳴說:「不用,飛機上吃了。」
一起往中巴車上走的時候,徐佳良看了羅牧青幾眼。在他的印象中,關鶴鳴出門辦案從來不帶女的,除非這個女的有什麼過人之處。可是,沒人介紹羅牧青的身份,他也不好多問。
徐佳良把大家帶到賓館,分別給關鶴鳴和邱實了一個文件袋。
發到羅牧青的時候,他停住了,看了看關鶴鳴。
關鶴鳴沒表態,但徐佳良懂了,把最後一個文件袋遞給了羅牧青。
第二天早上八點半,在刑偵總隊的會議室,人員到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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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佳良政委手裡拿著厚厚的一沓文字材料。他沒有照著念,而是慢條斯理地說:「部刑偵局讓我們報疑難積案,我們龍江最難的就是『呼河血案』,所以就報了它。2004年研究過,沒研究透。當時的辦案民警去世的去世,離任的離任,沒有一個在崗的。說實話,這樣的案子放到現在,誰都不願碰。不過,這次再拿出來,這人是死是活,還是想有個結論。」徐佳良的態度挺明確,說話也是直來直去。
他深吸了一口煙,從鼻子裡冒出來兩道灰白色的煙霧,眼睛輕輕地眯著,一副悶悶不樂的樣子。
九案偵辦組的幾個人都不吸菸。相對一大屋子菸民,他們顯得有點兒孤立。
這個系列案件,在公安機關的名稱是「呼河系列殺人案」。人們對這個名字可能有些陌生,但要是說起這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呼河大俠」,恐怕就人盡皆知了。
羅牧青在想,「呼河大俠」這稱呼聽起來是挺神秘威風的。這到底是怎樣的一個人呢?為什麼會被冠以「大俠」的名頭呢?
呼河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許大力打開電腦,開始結合PPT詳細介紹這個系列案件。
案件發生在1986年7月7日至1987年3月17日。這個「呼河大俠」一共作案五起,造成十一人死亡、一人重傷。
四十歲出頭的許大力,也是半路接手這個案子,算是經辦此案的第三代警察吧。目前,在刑偵大隊裡,他就算是最了解這個案子的人了。他東北口音濃重,嘴唇很厚,一張嘴就像是在說書,抑揚頓挫,十分健談。
1986年7月7日深夜,呼河縣許堡鄉派出所民警張阿貴和妻子以及長子、長女被人用刀殺死,次女被刺成重傷。張阿貴佩帶的「五一」式手槍和十餘發子彈連同槍套、警用制式腰帶被犯罪嫌疑人搶走。
經勘驗,在現場的棉被上提取了一枚清晰完整的血足跡,系犯罪嫌疑人所留,長二十七點五厘米。經鑑定,是膠底農田鞋底紋。據此推斷,犯罪嫌疑人身高應在一米七五左右。經現場勘查,殺人兇器是單刃刺器,判斷為一人作案。
張阿貴在案發三四天前到縣醫院照顧病人,於案發當晚9點剛搭乘一輛「解放」車返回。他先是到住所附近的小飯店吃飯,然後回家。曾有目擊者反映,有一輛紫紅色兩輪摩托車停在飯店附近。騎車人向飯店裡張望,形跡可疑。
綜上,警方推斷,這是一起有預謀、有準備,精心實施的特大殺人搶槍案件。現場沒有明顯翻動,就連張阿貴衣袋裡的一百多元錢都沒有被拿走。
張阿貴九歲的次女是案件中唯一的倖存者,但是她什麼也說不出來,只說「我爸媽昨天晚上幹仗了」。
大屏幕上,依次閃過四具屍體、屍檢過程、作案工具和現場物品照片等。
羅牧青坐的位置,離大屏幕只有一米多遠。那些血淋淋的場景撲面而來,湧進了她的眼睛。
她的下意識反應是,眼睛迅速逃離屏幕,可是她的心告訴她,不能這樣做,自己是專職記者,要聽清、看清、記清每一個細節。
邱實看起來十分投入,不時地往筆記本上記錄著要點。
關鶴鳴斜靠在椅背上,看著屏幕,若有所思。
「犯罪嫌疑人搶完槍要幹什麼呢?」許大力自己發問,又自己回答,「繼續殺人。他殺的都是什麼人?都是政府公務人員。」
同年10月13日晚上7點,房管所所長赫愛成下班回家後,與妻子趙艷和前來串門的鎮中學教師馮衛民一起閒談。7點30分左右,赫愛成發覺房屋南側的菜園裡有異常情況,便出去查看。
這時,隱藏在房屋西側牆角的犯罪嫌疑人突然向他開槍,赫愛成腹部中彈倒下。犯罪嫌疑人飛身撲上去,向他連刺四刀。趙艷、馮衛民聽到槍聲和赫愛成的叫喊聲後,出去將他抬到了屋內。
犯罪嫌疑人擊發槍枝時,發現卡殼。住在東院的鄰居田大慶聞聲趕到,在赫家西屋給鎮政府打電話時,犯罪嫌疑人處理完卡殼問題,進入屋內走廊,向田大慶開了一槍,擊中腹部。
當犯罪嫌疑人轉身將槍口對準東屋時,槍再次卡殼。馮衛民用木凳將槍打掉,犯罪嫌疑人逃跑了。赫愛成當場死亡,田大慶在被送往醫院的途中死亡。
當月18日,民警走訪得知,趙家樓村村民於14、15日早晨,在涵洞過水平台上看見一條藍褲子、一雙農田鞋、一個手槍套。經打撈和查找,獲取了煙色針織滌綸解放帽一頂、深藍色脖套一個、灰色滌卡制服上衣一件、正一號的確良藍色警褲一條、四十二碼膠底農田鞋一雙、白色粗線手套一雙,還在藍色警褲的褲兜內發現了一枚彈殼。
經檢驗認定,犯罪嫌疑人被打掉在現場的「五一」式手槍是張阿貴被搶槍枝。由此證明,衣物是犯罪嫌疑人作案後拋棄的物品。
的確良藍色警褲上扣子的縫法較為特殊,即加固第一針時留出一個線頭,加固到最後一針時也留出一個線頭,然後把兩個線頭結在了一起。地上的農田鞋鞋帶的系法帶有部隊的特點。經查,的確良藍色警褲為服裝廠生產的計劃外民用產品,可以對外銷售。
據目擊者證實,有犯罪嫌疑人一名,蒙面,身高在一米七五左右。犯罪嫌疑人拋棄衣物的涵洞與案發地相距四公里,路況不太好,僅能步行、騎自行車或騎兩輪摩托車通過。
「殺害張阿貴是為了搶槍。那麼,為什麼要殺赫愛成呢?為了報復。」許大力說,「講到這裡,大家就會產生一個疑問:犯罪嫌疑人與赫愛成之間到底有什麼深仇大恨,才會導致他謀劃如此精密、下手如此狠毒呢?」
許大力拋出了一個關鍵問題。
此時的羅牧青已經聽得精神高度緊張,感覺眼前像閃過了一幕幕場景:遭遇、開槍、補刀。這名蒙著面的犯罪嫌疑人頭腦清楚、動作麻利、下手毒辣,實施過程短,達到目的快。難道是經過正規訓練的人嗎?
「可能當過兵。主要依據是:他的鞋帶系法和他對槍枝卡殼故障的處理。」許大力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