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敗露,「特工」騙子終落馬
2024-09-29 11:29:27
作者: 海劍
「多行不益必自斃」,這是非常富有哲理的亘古訓條。對於任何一個犯罪分子而言,觸犯法律終將受到嚴懲,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也許他們當中的有些人可以暫時逃脫法律的制裁,但是,他們能逃脫的了內心一生的譴責嗎?
拿到了1 萬塊錢之後,王富誠當然用不著真去廣州。他先是換了一個住處,然後用騙來的錢買了幾件家具、置辦了一身西服,穿著西服照了照片,還換了手機號碼,充分做好了繼續幹下去的準備。
在之後的一年裡,王富誠故伎重施,打著「國家安全部特工」甚至「國家安全部部長助理」的名義大肆在網上展開詐騙活動,先後有騙取了4 個女孩的身體和金錢,累計共騙得錢款7 萬元。每個女孩都在他租住的房間裡心甘情願地為他獻出了身體。
到後來,王富誠逐漸總結出了一套行騙經驗,還以「邦德」的暱稱將它發表在自己的博客當中。在他看來,最容易得手的是那些具有單純的、具有大學學歷的女生,她們從未走進社會,只要愛上一個人,就會死去活來,甚至為了愛情拋棄家庭和生命。而且,他還發現,越是漂亮的女生,越容易上當,因為這些女孩子總有一種不勞而獲的想法,還十分虛榮,總想著有朝一日灰姑娘變成公主,嫁個有錢的老公,錦衣玉食、珠光寶氣,享受一生榮華富貴。
正當王富誠為自己的戰果沾沾自喜,繼續尋找新的作案目標的時候,還是靈驗了那句 「多行不益必自斃」 的古話,終於東窗事發了。
這次,王富誠幾乎也如同前4 次一樣故伎重施,輕易博得了女孩的愛情,很快占有了她的身體,編造執行任務的藉口向女孩子要錢。雖然他一再叮囑不要將事情告訴家裡人,但這個女孩在家中偷錢時被父母發現並逼問,只好說出了實情。
女兒的父母覺得非常奇怪,實現也感覺到最近女兒行動比較反常,除了經常上網聊天,出門過夜,還老是向家裡人要錢。在得知女兒的男朋友是國家安全部的特工和經常向女兒要錢花的情況後,女孩父母越來越覺得事情不對:堂堂一個中國人,就算是國家安全部的特工,難道在自己國家裡也要偷偷摸摸的,豈不是笑話?再說了,國家安全部就在北京,為什麼非要跑到廣州?
他們立即向公安機關報了案。公安局在了解情況後,也覺得涉嫌犯罪的可能性極大,很快就予以立案偵察並在王富誠居住的主處外布好口袋,守株待兔將「特工」隨即被抓獲歸案。
王富誠這個「神秘莫測」的「特工」,被原本以為是要送錢給他的「情人」
送進了他再也熟悉不過的老地方——公安局。
最為可笑的是,進了公安局的王富誠依然口口聲聲自稱是「國家安全部特工」,自己執行的任務是國家機密,並拒絕回答任何問題。
辦案人員很快便經過核對指紋、以及通過王富誠申請廉租住房的個人信息,確定了這個「李建偉特工」的真實姓名和身份。
以為好不容易攀上「國家安全部特工」「億萬家產繼承人」這棵梧桐樹的高枝、剛剛由麻雀變成鳳凰的秦夢嵐,得知自己朝思暮想的情郎是個十足騙子的消息後,精神幾乎立即全面崩潰了。她神情恍惚、傷心欲絕。「他這個畜生,他糟蹋了我!」
秦夢嵐痛苦地呼喊著。可要知道,被傷害的豈止是她一個女孩呢?
而王富誠這個老騙子,即使身
在公安局,還想逃脫罪責,一口咬定是在跟秦夢嵐談戀愛,所詐騙的錢都是秦夢嵐自願給的。但是,這些鬼話簡直不堪一擊,王富誠必須對自己的犯罪行為負責。在大量的證據面前,騙子終於底下了頭,老實交代了自己如何騙取5 名女孩肉體和金錢的犯罪經過。
2007 年4 月17 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招搖撞騙罪從重判決,判處王富誠有期徒刑10 年。
王富誠回到了他所熟悉的看守所。但對於年輕單純的秦夢嵐而言,這無疑是她一輩子的痛。她萬萬沒有想到,如此一場風花雪月的「激情」,竟然毀了自己美好的愛情、貞操。她和同樣受騙的4 個女孩一起向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提起了抗訴請求,認為王富誠的行為構成了強姦罪,認為王富誠騙取她們身體構成了《刑法》第236 條強姦罪中「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情形」,她們希望法院判決他死刑。因為這個騙子的罪過太大了,槍斃一次都不能抵償他欠下的孽帳。
但是,對於受害人來說,法律也是無情的。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在終審判決中指出,王富誠在與5 個女孩發生性行為的時候,未違背婦女意志,發生的性行為反映了幾名女孩當時的真實意願,不構成強姦罪,故維持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
正是秦夢嵐等5 名女孩愛慕虛榮的弱點才導致自己上當受騙。這個案件為網戀者敲響警鐘,給了人們一個啟示:在虛擬的世界裡,哪怕是一次虛榮的出軌,都可能釀成一生的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