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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離婚條件

2024-09-29 05:14:16 作者: 鳳芒

  程銳頭痛欲裂。

  送走了程映紅,再回到廚房,看到還在忙活的文殊蘭,他薄唇緊抿,心頭五味雜陳。

  廚房裡沒有風扇,又悶又熱,文殊蘭頭髮盤了起來,露出修長白皙的脖頸,額前幾縷髮絲被汗濕了,貼在悶紅了的臉頰上,有種別樣的風情。

  程銳鬼使神差地,手伸過去,把一縷髮絲別到她耳後。

  白皙的皮膚,觸感細膩,帶著一絲汗濕的熱,對一個血氣方剛又沒跟女人親密過的的男人而言,仿佛散發著某種誘惑,叫人忍不住想……

  「你在幹什麼?」文殊蘭突然抬起頭來。

  程銳如夢初醒,然後指尖觸電似的,把手迅速從她臉頰上彈開,又欲蓋彌彰道:「我們是夫妻,我幫你擦一下汗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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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在擦汗嗎?

  分明是在摸她!

  耍流氓?!

  鋼鐵直女文殊蘭自己用袖子擦掉汗,然後默默側開身,不動聲色離他遠一點,「不用了,謝謝。」

  程銳臉色一黑。

  之前的她,變著法子往他身上撲,他不得不住部隊裡才躲得掉,怎麼這幾天突然性情大變,對他避如蛇蠍,他碰一下都不行?

  是什麼新把戲嗎?

  欲擒故縱?

  程銳有些慪火,但看到文殊蘭的袖子,又氣不起來了。

  廚房悶熱,她洗了半天碗筷,累出了一頭汗,但她還是沒把袖子捲起來,企圖把小手臂上的傷遮住,但根本沒用。

  隱隱有血絲從袖子上滲出來,很刺眼。

  男人的心,仿佛也被狠狠刺了一下,不明白她到底在犟什麼。

  為什麼要這麼忍著,裝作什麼事都沒有,她難道不知道痛嗎?

  想到這傷是王曼姿害的,而就在昨天晚上,她還問過他信不信她,他當時是怎麼說來著?

  他沒有信她,還反問她是不是問心無愧,然後把她一個人扔下。

  心裡那一抹刺痛,更疼了。

  程銳自己都沒注意到,此時此刻,他看文殊蘭的眼神里,帶著一種怎樣的憐惜,語氣也不自覺變得小心翼翼,「文殊蘭,你……沒事吧?」

  「我能有什麼事?」

  文殊蘭只覺得莫名其妙,抬眸瞟了他一眼,「反倒是你,臉色這麼難看,要是待在這兒不舒服,我也不挽留你了。」

  程銳俊臉一黑,「你在趕我走?」

  文殊蘭更迷惑,「你不用去追王曼姿嗎?」

  他的青梅竹馬可是哭著跑掉的,他還留在這兒唧唧歪歪什麼?

  難道是發現了王曼姿的真面目,突然對王曼姿下頭了?

  文殊蘭不信。

  她對這二位的感情問題沒什麼興趣,只知道這位爺從不在這兒留宿,那還杵在這兒幹嘛?

  妨礙她收拾嗎?

  嫌棄的表情,氣得程銳牙痒痒,他幾乎是咬牙切齒道:「文殊蘭,我們得談談。」

  見他表情嚴肅,文殊蘭眼皮一跳。

  這一天還是來了,沒想到這麼快。

  猜到他要談什麼,文殊蘭抿了抿唇,但還是點點,把手上的水擦乾淨了,然後到客廳來,跟他面對面,正襟危坐,並且紙筆都拿出來了,說:「拿來吧,我現在就簽字。」

  「什麼簽字?」

  「離婚申請書啊,你不是寫好了嗎?我沒意見,也不用談什麼條件了,現在就可以簽。」

  程銳臉色驟變。

  原來他和程映紅的對話,文殊蘭都聽到了。

  見他陰著臉不說話,文殊蘭想了想,覺得確實冒昧了,正常的離婚手續可不是簽個字就完事的,更別說是軍婚了。

  好在,她有心理準備的,於是攤開小本本,一邊算一邊說:「離婚涉及到財產和債務分割問題,財產我沒多少,沒什麼好分的,至於你的工資,也不用分給我,這樣誰也不占誰便宜。」

  「至於債務,都是原主……啊不是,是我欠下的,都算到我名下,我自己還就行,不連累你,不過我暫時沒地方住,所以離婚歸離婚,能不能讓我在這兒先住一段時間,等我存夠租房的錢,我就搬出去,不會賴在這兒的,你……」

  一抬頭,發現程銳臉色越來越難看,攥緊的拳頭,手背上青筋暴起。

  瞪著她的眼神尤其兇殘,恨不得把她的腦殼給切開,看她腦子裡到底在想什麼似的。

  是因為她的要求,得寸進尺了嗎?

  文殊蘭活了30年,男人的手都沒牽過,也沒談過什麼戀愛,跟別說跳過結婚,直接辦離婚了。

  真心沒經驗。

  見他這麼惱火,她扯了一下嘴角,露出一抹緩解尷尬的笑容來,「離了婚,咱倆就沒什麼關係了,我再留在這兒,確實名不正言不順,那我還是早點搬出去吧,不耽誤你找下家……啊不是,是娶新媳婦。」

  她就這麼迫不及待,讓他娶別的女人?

  居然還笑得出來!

  程銳終於忍無可忍,「談到離婚,你就這麼高興?」

  「我為什麼要不高興?」文殊蘭一愣,「倒是你,看起來很不高興?」

  「你覺得我應該高興?!」

  「不應該嗎?」

  這段婚姻,他本就是被強迫的,他又那麼討厭她,能忍到現在才談離婚條件,她都佩服他的忍耐力。

  如今終於要得償所願,他要重回自由身,可以毫無顧忌跟他的青梅竹馬在一塊兒了,他應該高興才對。

  「你好像很生氣,為什麼?」

  「你說為什麼?!」

  程銳拍案而起,「你覺得離婚對一個男人來說,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嗎?!」

  「你擔心輿論問題嗎?」

  文殊蘭覺得自己get到了重點,「80年代的風氣,的確還很保守,但我記得1980年,感情破裂就能作為離婚理由寫進《婚姻法》了,所以離婚是有法可依的,別人說閒話,那是別人是法盲,不懂法瞎說,再說嘴長在別人身上,怎麼說是別人的自由,管不著,也沒必要管,管好自己就行了,是吧?」

  有理有據,令人信服。

  甚至還反過來安慰他,他是不是該稱讚她善解人意?

  太可笑了!

  程銳只覺得心頭那股無名火,越燒越旺。

  正如她所說,這樁名存實亡的婚姻終於要離掉,他該高興才對,但他一點都高興不起來,只覺得無比煩躁。

  一種被她拋棄了的煩躁。

  「文殊蘭,你憑什麼跟我談離婚條件?就算要離婚,也該是由我來提條件,輪不到你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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