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2024-09-28 18:26:15
作者: 毛姆
一兩天後,斯特里克蘭夫人叫人給我送來一張便條,問我那天晚飯後是否能去她家見她。到了那兒,我發現只有她一個人在家,穿一身黑衣,樸素得近乎嚴肅,使人會聯想到家裡死了人。這身裝束按說反映的是她真實的心境,即什麼心情穿什麼衣,然而我當時不諳事理,見了這情形不由吃了一驚。
「你說過,要是我有事求你,你樂於幫忙。」她說道,「那你願意不願意到巴黎去一趟,去見見斯特里克蘭?」
「我?」
我嚇了一跳。我想到自己只見過斯特里克蘭一面,真不知道她想叫我去做什麼。
「弗雷德[30]要去,但我知道他不是辦這種事的人,只會把事弄得更糟。我真不知還能求別的什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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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聲音有些顫抖,我覺得自己再猶豫就說不過去了。
「可是,我跟你丈夫說過的話超不過十句。他不認識我,很可能一見面就會攆我走。」
「這又傷不了你一根毫毛。」斯特里克蘭夫人笑了笑說。
「你究竟想叫我去做什麼事?」
她沒有直接回答,而是這般說道:「我認為他不認識你反而有利。你知道,他從來就不喜歡弗雷德,認為弗雷德是個傻瓜—對軍人他是不了解的。弗雷德常跟他發脾氣,二人總是頂牛。這一趟讓弗雷德去,事情不會峰迴路轉,只會雪上加霜。你去就說代表的是我,他不會拒絕聽你說話的。」
「我同你們認識的時間不很長。」我回答說,「我不明白,假如不了解全部的詳細情況,怎麼能處理得了這種事情?對於跟我扯不上邊的事情,我又不願打探。為什麼你不自己去見他呢?」
「你忘記了,他在那裡不是一個人。」
我沒再說什麼,而是遐想起自己去見查爾斯·斯特里克蘭的情景……我叫人遞上我的名片。只見他走進屋子,用兩個指頭捏著我的名片。
「你有什麼貴幹?」
「我來跟你談談你妻子的事。」
「是嗎?等你再年長几歲,就一定能懂點道理,不會瞎管別人的事了。如果你把頭稍微向左轉一轉,就會看到那裡有一扇門。再見。」
可以預見,要想有尊嚴地離開那兒是很難的。真希望當初不要急著回倫敦,等到斯特里克蘭夫人把事情處理完了再回來,那該多好。想到這裡,我偷偷看了她一眼,見她正在沉思。須臾,她抬起頭看看我,深深嘆口氣,莞爾一笑。
「這種事叫人想都無法想到。」她說,「我們結婚都十七年了。我做夢也沒想到查爾斯是這樣一個人,會迷上別的女人。我們的關係一直都非常好。當然了,我有許多興趣愛好與他不同。」
「你發沒發現是什麼人,」—我一時不知道該怎樣措辭—「跟他一起跑的是個什麼人?」
「不知道。似乎誰都摸不著頭腦。太奇怪了。一般來說,男人如果同哪位女子有了愛情,總會有人看見他們在一起的,出去吃吃飯什麼的。女方的朋友不忿,總會來告訴妻子的。可我沒有聽到過任何風聲……一點兒也沒有聽到過。他的信對我好像是晴天霹靂。我還以為他一直生活得很幸福呢。」
說著,她開始哭了起來,真是可憐,叫我為她感到十分難過。但過了一小會兒她又逐漸平靜了下來。
「我不該這麼丟人現眼的。」她擦了擦眼淚說,「現在別無選擇,必須當機立斷,看怎麼樣做才是上策。」
接下來,她繼續說了下去,話頭有些漫無邊際,一會兒說最近的事,一會兒又說起他們初次相遇和結婚的事。不過,我腦海里很快就形成了一幅相當清晰的圖畫,對他們的生活有了了解,覺得我以前的猜測並非不正確。斯特里克蘭夫人的父親在印度當過文職官吏,退休以後定居到英國偏遠的鄉間,每年八月總要帶著一家老小到伊斯特本[31]去換一換環境。她就是在那裡認識了查爾斯·斯特里克蘭。那一年她二十歲,斯特里克蘭二十三歲。他們一起遊玩,一起在海濱大道散步,一起聽黑人流浪歌手唱歌。在他正式提出求婚之前一個星期,她就已經打定主意,準備接受了。婚後他們定居於倫敦,先住在郊外的漢普斯特德,生活富裕了就搬進了城,後來生下了一兒一女。
「他好像一直很喜歡這兩個孩子。即使他對我厭倦了,我不理解他怎麼會忍心把孩子也拋棄了。簡直匪夷所思。直到現在我都難以相信這是真的。」
最後,她把他寫來的信拿出來給我看。豈不知我本來就心裡痒痒,很想看看這封信,只是沒膽量提出這個要求。信的內容如下:
親愛的埃米:
我想你到家後,會發現家中的一切都已安排好,晚飯也已經準備好。要囑咐安妮的事已經轉告。我將不能迎接你們了。我已決定同你分居,明天早晨就動身前往巴黎。這封信是我到巴黎以後才發出的。我不會再回去了,這一決定不容更改。
永遠屬於你的,
查爾斯·斯特里克蘭
「沒有一句解釋的話,也沒有絲毫的愧疚。你不覺得這太沒人性了?」
「根據現有的情況看,這封信的確很奇怪。」我回答。
「原因只有一個:他變心了。我不知道迷住他心竅的那個女子是何方神聖,卻知道她把他變成了另外一個人。顯然,他們的交往由來已久。」
「你怎麼會這麼想?」
「這是弗雷德發現的。我丈夫每星期都要出去三四個晚上,說是去俱樂部打橋牌。弗雷德認識那個俱樂部的一個會員,有一次同他說起查爾斯喜歡打橋牌的事。這個人非常驚訝,說他從未在橋牌室見過查爾斯。事情很清楚,我原以為查爾斯去了俱樂部,誰知他卻在跟那個女的鬼混。」
我沉默了一會兒,後來想到了那兩個孩子,便說道:「這事一定很難向羅伯特開口解釋。」
「哦,對他們倆我隻字未提,誰也沒告訴。你知道,我們回城的第二天他們就回學校了。我留了個心眼,只說他們的父親到外地出差了。」
心裡突然有了這個秘密,要使自己舉止得體,裝作一副坦然無事的樣子,另外還要操心孩子,為孩子們準備上學的用具,這對斯特里克蘭夫人而言著實不容易。
這時,她的聲音又一次哽咽,說道:「可憐的寶貝呀,他們以後可怎麼辦啊?我們以後怎麼生活呀?」
她拼命克制著自己的感情。我注意到她把手忽而攥緊、忽而鬆開,顯得痛苦萬狀。
「如果你認為我能幫得上忙,叫我到巴黎去,我肯定是會去的。不過,你得告訴我,到底讓我做什麼。」
「我想叫他回來。」
「我聽麥克安德魯上校的意思,你已經決心同他離婚了。」
「我永遠也不會同他離婚。」她回答說,聲音突然變得氣哼哼的,「你把我的話轉告給他:他永遠也別想同那個女人結婚。我同他一樣,也是個拗脾氣,說不跟他離婚就絕不跟他離婚。我要為我的孩子著想。」
現在想起來,她說的最後那句話是要解釋她為什麼那麼堅決,當時我卻覺得她那話與其說是出於母愛,不如說是自然產生的嫉妒心理使然。
「你還愛他嗎?」
「我不知道。我只想讓他回來。如果他浪子回頭,我可以既往不咎。不管怎麼說,我們已經是十七年的夫妻了。我不是個小肚雞腸的人,對於他做的那檔子事我眼不見心不煩,不會往心裡去的。他必須清楚:他的婚外情只是曇花一現,不會長久的。如果他現在就回來,事情就算過去了,外人誰也不會知道的。」
斯特里克蘭夫人這麼在乎外人的議論,這叫我的心有些發涼。我那時哪裡知道流言蜚語會對一個女人的生活產生極大的影響,會在她的心靈深處投下一道重重的陰影。
斯特里克蘭住的地方家裡是知道的。他的合伙人曾通過他存款的銀行給他寫過一封措辭嚴厲的信,罵他是縮頭烏龜,讓他有種就說出藏身的地方。斯特里克蘭回了信,語言辛辣、幽默,把他住的確切地方告訴了那位合伙人。看來,他住在一家旅館裡。
「我沒聽說過那家旅館,」斯特里克蘭夫人說,「但弗雷德非常熟悉,說那兒的住宿費很昂貴。」
她的臉漲得通紅。我猜想她似乎已經看到自己的丈夫正住在一套豪華的房間裡,到一家又一家的高檔飯店吃飯,想像著他過著聲色犬馬的生活,天天去賽馬場,夜夜去看戲。
「他這樣的年紀,如此生活是長久不了的,」她說,「畢竟都四十歲了。如果是一個年輕人,倒還可以理解,但他那把歲數還放縱,孩子都快長大成人了,身體是絕對吃不消的。」
憤怒和痛苦相伴,在她的心裡翻騰著。
「你告訴他,就說家裡要他趕快回來。家裡一切如舊,但生活已有了本質的不同—沒有他,我是撐不住的,真恨不得一死了之。你跟他說說我們過去的日子,說說我們共同經歷過的風風雨雨。要是孩子們問起他,我該怎麼說?他的房間仍是原樣,他走的時候是什麼樣子,現在還是什麼樣子,在等著他回來住呢。全家人都在等他回來!」
我見到她丈夫該怎麼說,她一一告訴我了。她甚至想到了斯特里克蘭可能說什麼話,教我怎樣應對。
「希望你能盡一切力量為我辦妥這件事。」她可憐巴巴地說,「你告訴他我現在的處境非常狼狽。」
看得出,她希望我能想盡一切辦法引起她丈夫的同情。她一邊說,一邊眼淚唰唰地往下落,深深地打動了我。對於斯特里克蘭的冷酷和殘忍,我非常氣憤,答應一定要盡一切力量把他弄回來。我同意隔日就啟程去巴黎,不把事情辦出個眉目決不回來。這時天色已晚,我們兩人也都由於情緒激動而疲憊不堪,於是我就向她告辭了。
[30] 作者註:弗雷德即麥克安德魯上校。
[31] 維多利亞式度假區,位於英國英格蘭東南區域東薩塞克斯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