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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大西政權在湘贛的設施

2024-10-09 12:01:25 作者: 顧誠

  張獻忠占領長沙後,大西政權的重心就從武昌移到了湖廣南部。張獻忠本人先在長沙,後在衡州總攬軍政事務。這一期間,大西政權的作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發布文告宣傳大西政權的政策。占領長沙之初,張獻忠就發布了下面這個著名的檄文:

  孤提天兵臨長沙,一日之內兩府三州歸順。副總兵尹先民、何一德帶兵效順,即願前驅進取江西。孤甚嘉之,封先民、一德世襲伯,所部將領皆為總兵。升岳州知府、原任朱朝通判任維弼為分巡監軍長岳道,升蒲圻知縣呂鳳起為知府。所屬州縣士民照常樂業,錢糧三年免徵。軍民人等,各宜投冊歸順,庶免屠戮。天兵臨城,玉石俱焚,毋遺後悔。[42]

  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大西軍攻克常德,這裡是農民起義的死敵楊嗣昌的老家。大西軍以平南先鋒的名義頒布命令說:

  照得朱賊楊某,昔年曾調天下兵馬敢抗天兵。某幸早死於吾刃矣。今過武陵,乃彼房屋、土田、墳墓在此。只不歸順足矣,焉何拴同鄉紳士庶,到處立團。合將九族盡誅,墳墓盡掘,房屋盡行燒毀。霸占土田,查還小民。有捉楊姓一人者賞銀十兩,捉其子孫兄弟者賞千金。為此牌仰該府。[43]

  大西政權常德知府周聖楷、司理王宇幬當即遵令執行。

  這兩個文告具有鮮明的農民革命特色。首先,文告中公開把矛頭指向以朱由檢為頭子的明王朝,稱明朝為「朱朝」,呼楊嗣昌為「朱賊楊某」[44],表明起義農民在政治上日益成熟,他們反對當今皇帝的旗幟是何等鮮明!其次,文告宣布了對明政府文武官僚的政策,歸順者加官晉爵,抗拒者嚴加懲辦。這種區別對待的政策減少了進軍中的阻力,對爾後大西軍在湖廣、江西、四川的發展起了重要作用。大西政權提出了「士民照常樂業,錢糧三年免徵」和「霸占土田,查還小民」的革命政策,對於在明政府無情壓榨和官僚地主瘋狂兼併下的貧苦農民,是個有力的號召。明廣西布政司參議方震孺說「臨武、星子,偽官羅列,紛紛告諭,皆以免三年餉為言。愚民眩惑,利其私恩;而我徵兵運餉,未免勞民動眾。閭左之間怒於心而形於色矣」[45],頗能反映當時的實際情況。有人認為,大西政權把楊嗣昌家霸占的田土「查還小民」,只是出於對楊本人的報復,屬於個別的情況,並不能說明在大西政權管轄區內土地關係的變動。這種說法有一定道理,大西政權確實沒有發布過改變土地所有制的全面性法令,不能以點代面,以偏概全,把平南先鋒的命令說成普遍的做法。但是,我們也應當估計到,大西軍對明宗室和官僚地主的掃蕩必然在土地關係上引起重大的變化。如明朝吉王僅在長沙、善化兩縣就霸占了肥沃田地七八十萬畝,占兩縣田額總數的十分之四[46],又在醴陵縣占有籽粒田六千八百九十五畝。[47]楚王占地數字不詳,但每年租銀多達二萬一千三百兩,租谷二萬三千八百三十七石。[48]榮王僅在湖廣桃源一縣就徵收田租一千八百兩、山場刀斧錢九十六兩。[49]正是在大西軍的打擊下,分封在湖廣的楚王、吉王、桂王、榮王、岷王等最大的土地占有者不是覆宗滅祀,就是遠竄他鄉。[50]他們原先霸占的田地,在很大程度上轉歸了生產者所有,這可以說是不容懷疑的。

  二、普遍設立各級政權。史載張獻忠「陷長沙,據府署稱王府,設官分屬,招兵命將。凡四閱月」[51]。當地鄉紳、原明朝給事中史可鏡投降了大西政權,被任命為長沙辰州常德巡撫。[52]到崇禎十六年底,大西軍在湖廣南部絕大部分府縣和江西袁州、吉安兩府都派設了地方官員。

  

  在湘、贛地區,大西政權也非常重視吸收知識分子,採取的方法有禮聘和開科取士兩種。前者是爭取當地有名望的文人參加大西政權的工作,後者主要是吸收那些在明朝腐敗科舉制度下不得志的文人。如史籍所載,「癸未,獻賊陷郡(指長沙府),大索名士」[53]。衡陽著名學者王夫之多次拒絕大西政權的徵聘,最後毀壞面容,偽稱病重,才免於出仕。這固然說明了王夫之的封建正統立場牢不可破,也反映了大西政權的禮賢下士。「九月,獻忠入衡。……開科殿試,考授偽員。劣衿或羶逐之。」[54]在江西雖然只有兩個月左右時間,也通過徵聘和科舉吸收了不少知識分子為大西政權服務。如在袁州府「初至日,以偽官啖人,蚩蚩者走如鶩」[55]。吉安的吳侯更是一個有代表性的例子。據記載,吳侯「性狂不羈,能為詩、古文、四六,年四十餘不得入庠,惟骯髒自憐」。崇禎十六年冬,張獻忠義軍攻克吉安,屬邑皆下,大西政權「開科求賢,諸落拓者爭赴試」。吳侯參加考試後,取中在三甲,被任命為龍泉(今江西遂川縣)知縣。到任不久,明江西總督呂大器領兵重占吉安,龍泉縣的官僚地主郭維經等人發動叛亂,吳侯被捕。受審時,吳侯「從容慷慨,顏色不變,所書供狀千餘言皆四六駢語,琅琅可誦」[56]。這個在舊政權下受壓抑的知識分子最後獻身於大西農民革命,說明了張獻忠等起義軍領導人爭取知識分子的工作是有成效的。

  [1] 《綏寇紀略》卷十。《懷陵流寇始終錄》卷十四亦同,僅文字小異。

  [2] 崇禎刊本:《禦寇詳文》。

  [3] 乾隆八年馬格撰《重修寶豐縣誌》,記崇禎十五年五月十三日張獻忠起義軍攻克河南寶豐縣,系年有誤,當系十四年五月十三日。

  [4] 《平寇志》卷五。

  [5] 陳宏緒:《寒夜錄》卷中。

  [6] 《綏寇紀略》卷十,記「獻忠尋陷無為州」。據明安廬池太巡撫鄭二陽致應天巡按等人的信件,「廬州、無為相繼失守,在五月初七、初八」(見《鄭中丞益樓集》卷四)。張獻忠起義軍於五月初七日攻占廬州,初九日才起營轉移。初八日占領無為州的是革里眼,見《平寇志》卷五、《懷陵流寇始終錄》卷十五。

  [7] 《平寇志》卷五。下文又說,獻忠「因謀取安慶、桐城,渡江入南京,僭號天命,先刻偽寶,選自宮男子,偽署副總、參、游諸官」。

  [8] 《綏寇紀略》卷十。

  [9] 據鄭二陽的奏疏,他在崇禎十五年四月十七日即已離任,新任巡按徐世蔭也已接事,廬州等處被義軍攻克,都是這以後發生的事情。然而,明廷仍然追究他疏於防範的責任(見《鄭中丞益樓集》卷一)。徐世蔭任安廬池太巡撫的時間很短,九月間就為黃配玄取代。

  [10] 《兵科抄出湖廣巡撫宋一鶴題本》,見《明清史料》乙編,第十本,第九七四至九七五頁。

  [11] 《國壽錄》卷一《皖將廖應登傳》說,張獻忠在桐城地區活動時,曾大書「一統齊天」的聯幅。

  [12] 康熙《蘄水縣誌》卷十七,《人物·熊文燦傳》。

  [13] 《綏寇紀略》卷十。

  [14] 康熙九年《麻城縣誌》卷三,《變亂》。民國《麻城縣誌》前編卷五,《武備·兵事》,記張獻忠改麻城縣為「長順州」。

  [15] 《綏寇紀略》卷十。

  [16] 《平寇志》卷六。

  [17] 《薛諧孟先生筆記》上冊記:「癸未五月三十日,湖廣省城又破矣。楚藩以九十耋齡,引佩帶自縊。」《平寇志》卷六云:「楚宗從賊者執王見獻忠。」

  [18] 《竹中記》云:「賀公被執,賊猶稱為先生,公閉目不語,舁出,死於登子湖。」

  [19] 《平寇志》卷六。

  [20] 據《綏寇紀略》及《竹中記》;《平寇志》卷六,記李時榮為巡按,誤。

  [21] 《懷陵流寇始終錄》卷十六。

  [22] 《竹中記》,見《漢陽魏氏叢書》。

  [23] 《竹中記》。

  [24] 《竹中記》。按,眉史氏著《復社紀略》卷一,「復社姓氏」漢陽府下有龍土貫,當即此人。

  [25] 《懷陵流寇始終錄》卷十六說,獻忠「發銀賑武昌五千,漢陽、六安五千」。數額似乎過小,而且六安當時不在獻忠管轄之下,疑有誤。

  [26] 《竹中記》里記載了張獻忠進入湖廣後,沒收官僚地主家產的一個小故事:「獻賊劫某御史家,自門達寢皆有藏。眾駭其多。一賊曰:『為我輩累此輩。』一賊曰:『為此輩生我輩。』噫,二賊亦黠矣。可為士大夫發一怍也。」至於沒收明宗室的家產,楚王是個典型例子。

  [27] 《懷陵流寇始終錄》卷十六也說:「以婦女立婆子營,收其夜合之資為軍需。」既然說全城的百姓幾乎被獻忠殺光,而起義軍戰士又不准私藏銀財,「夜合之資」從何而來呢?可見造謠也需要水平。

  [28] 真正對武昌地區居民窮極蹂躪的是左良玉部官軍。本地人魏賞延記載說:崇禎十五年十二月十六日,左部官軍從樊城逃到漢口鎮,「士甚強,馬甚壯……而仇鎮人亦甚勇,於是居其居因薪之,食其食因糞之,財其財,婦其婦,而男則築以刀鐶而逐之。越二日,監軍道皖城王揚基與大將軍舊,迎之渡江。駐省城(指武昌)外金沙江洲。洲人受其荼毒與漢口同。二鎮故並雄財貨,甲於全楚,不數日蕩然焉」(見《竹中記》)。可見什麼「婆子營」不過是左軍獸行的折光反射,對男子以「鐵騎圍而蹙之」,也正是左軍「築以刀鐶而逐之」的移花接木。

  [29] 彭觀民:《彭節愍公家書》,附於彭孫貽《湖西紀事》,《虔台節略》之後。

  [30] 是時李時榮已經病死,由謝鳳洲升任巡撫。

  [31] 同治《蒲圻縣誌》卷三,《祥異》記:「十六年秋七月十一日,流寇張獻忠陷城,知縣曾孩死之。」

  [32] 方震孺:《淮南方孩未先生全集》卷九,《筆記·決疑》。

  [33] 《平寇志》卷七。光緒二年《韶州府志》卷二四,《武備略·兵事》。大西軍在湖廣南部掀起的革命風暴還波及廣西。史載大西政權委任童佐聖為江華知縣後,「有臨武礦夫頭蔣應開自號魁楚,率眾到江華招悍奴亡命,橫挾殷戶出銀養兵。領童賊牌令破廣西賀縣,慘殺甚多,刦縣印還報」。(見同治九年《江華縣誌》卷七《寇變》)

  [34] 《平寇志》卷七。康熙二十二年《萬載縣誌》述丘仰寰事云:「麻棚丘仰寰聚黨數千,結寨天井窩行劫。後脅從萬餘,破城一十三次,至甲申年四月方受撫投誠。」這裡沒有說明到一六四四年四月受撫的是丘仰寰本人還是他的部眾。據崇禎十六年十二月兵部題本,十一月左良玉部副將吳學禮攻破袁州府,「生擒偽都司丘仰寰」(見《清代檔案史料叢編》第六輯,第一二八頁)。袁繼咸《潯陽紀事》載,後來投降的是盧南陽等人,未再提及丘仰寰。可見丘仰寰在袁州戰役時已經犧牲。

  [35] 康熙六年《袁州府志》卷二○,《遺事》。與此相對照的是,大西軍卻嚴禁任意屠殺。劉獻廷說:「余聞張獻忠來衡州,不戮一人。以問婁聖功,則果然也。」(《廣陽雜記》卷二)顧炎武《明季實錄》附錄《蒼梧兄酉陽雜筆》內也說:「犯衡陽者,為賊張獻忠第四子(獻忠無子,可能是第四個養子艾能奇,有的書寫作艾四)。……趙公子見其行軍長四十里,見馬則搶,人多不殺。」

  [36] 《平寇志》卷七,《國榷》卷九九。

  [37] 《平寇志》卷七。

  [38] 同3。

  [39] 《平寇志》卷七。按,崇禎十六年十二月十六日《兵部為塘報事咨行稿》中說「改為龍成縣」,見《清代檔案史料叢編》第六輯,第一二八頁。

  [40] 同上條引《兵部為塘報事咨行稿》。

  [41] 《懷陵流寇始終錄》卷十六。《明季北略》卷十九《呂大器復江西郡縣》條記:「大器沈毅知兵。方入援時,路過峽江,城門四閉。聞是官軍,反行遮殺。呂以八王兵到,開門出迎,手持縣印,口稱:『千歲,備有大馬三十五匹,糧草無算,新舊知縣俱已拿下,聽候發落。』大器立取奸民梟示之,次第恢復。」

  [42] 《平寇志》卷七。《懷陵流寇始終錄》卷十六也收錄了這個檄文,但缺後半段,文字也略有不同。中間一段云:「其長沙地方已升岳州知府,原任朱朝通判任維弼為分巡監軍長沙道,升蒲圻知縣呂鳳起為知府。」語意較完整,蓋以呂鳳起升任長沙府知府,而非接替任維弼之岳州知府。

  [43] 楊山松:《孤兒籲天錄》卷十六。參看顧炎武《明季實錄》附錄蒼梧兄《酉陽雜筆》。

  [44] 由於這個文件是楊嗣昌的兒子保存下來的,原文肯定是直呼楊嗣昌之名,被楊山松等人改成了某字。

  [45] 《淮南方孩未先生全集》卷十,《定難》,《詳行大法責成諸將》。

  [46] 《堵文忠公集》卷二,《地方利弊十疏》卷三,《直陳顛末疏》。

  [47] 康熙二十四年《醴陵縣誌》卷三,《賦役志》,《舊賦役紀存考》。

  [48] 《明清史料》丙編,第三本,第二九二頁。

  [49] 康熙二十四年《桃源縣誌》卷一,《派辦》。

  [50] 顧炎武:《明季實錄》附錄,蒼梧兄《酉陽雜筆》記:「榮邸承奉云:賊有老成者亦不妄殺人,惟宗室無得免者。」

  [51] 康熙二十四年《長沙府志》卷一,《沿革》。

  [52] 大西軍西上準備入川時,史可鏡為官軍俘獲,後來在南京被殺。見《綏寇紀略》卷十,《懷陵流寇始終錄》卷十六。

  [53] 乾隆十二年《善化縣誌》卷九,《人物》,《吳愉傳》。

  [54] 乾隆二十六年《衡陽縣誌》卷十,《祥異·兵燹》。

  [55] 康熙六年《袁州府志》卷二○,《遺事》。

  [56] 同治十二年《遂川縣誌》卷十八,《雜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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