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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再遇沈沛

2024-09-28 07:38:02 作者: 沫沫漁生

  第13章 再遇沈沛

  第十三章

  忙了幾天工作,林曉冬終於決定去公社打聽沈沛的情況。

  她本來是想去沈家莊打聽消息的,但是想著,自己突然跑去打聽二癩子這個名人,肯定一下子就傳開了。到時候不好收場。

  

  於是想著還是去找郵遞員耿順同志打聽清楚。順道看看能不能遇到二癩子……啊呸是沈沛!

  她得和沈沛接觸起來,培養感情,然後結婚。

  這樣一來,事兒就解決了。

  平時去公社的機會是很少的。基本上不是逢年過節的,誰也沒必要去公社一趟。

  但是林曉冬是沒機會也給自己創造了個機會。

  晚上吃完飯,她就去找了正在房間裡哄媳婦的林大春。「哥,你出來一下。」

  林大春板著臉走了出來。

  他最近對自家妹子很不滿。好臉色也不想給。

  林曉冬嘆氣,「我這兩天反省了一下自己,覺得自己對嫂子確實不夠尊重。」

  林大春一聽就來勁兒了,「你知道就好。你知道你最近這態度有多過分嗎?你嫂子那是人好,不和你計較。你看別的家裡,嫂子揍小姑子的,還少嗎?」

  「是是是,我也反省了。」林曉冬笑的咬牙切齒,「我這不是反省了嗎,所以想去公社給我嫂子買點吃的,就當是道歉了。讓她心情好點。」

  林大春更受用了,拉長了臉道,「也沒必要去,你現在去給你嫂子道個歉也成。」

  「不行,這不能代表我的誠意。我必須去買點東西才行。再說了,我嫂子學習辛苦了,我也正好找媽拿點錢,給嫂子買好吃的補補。」

  這就說到了林大春的心坎上。

  家裡財政大權,那都在老娘劉慧蘭手裡捏著呢。平時兩人手裡捏著的錢那都是小錢。零花錢。

  所以林大春手裡也很緊湊。

  能給自己媳婦買的東西也不多。要真能多買一份,那當然好。

  關鍵是最近麗芬確實看起來沒以前那樣開心,看書都看的少了。複習都沒勁兒的樣子。

  林大春心裡挺擔心。

  他聽說有生產隊裡的年輕人參加高考,因為兩次沒考上,人瘋了。

  這挺嚇人的。

  他點頭,「你嫂子聽不容易的,你有這個心,哥也謝謝你。以後可不能再對你嫂子不好了。」語氣里都是理所當然。

  林曉冬點頭,「知道了哥。」

  睡覺前,林曉冬又去喊了她媽說這事兒。

  劉慧蘭反而不樂意了,最近她覺得兒媳婦實在過分了。開始說落榜不高興,那也就算了。

  可這都已經開始重新複習,還總是喪著個臉幹啥啊?好婆婆也是有脾氣的。

  「買啥啊,又不是個小孩子了。都是當娘的人了,還矯情呢。」

  林曉冬道,「我這不是怕我哥不高興嗎?哎呀媽,你不是讓我和我哥關係處好點嗎?」

  說起兒子,劉慧蘭雖然有氣,但是心裡還是重視的,這才不情不願的掏了錢,「別買多了,意思一下就成了。」

  林曉冬笑著道,「知道了媽,我給你再帶點東西回來。」

  劉慧蘭笑,「我要啥啊,你們年輕人自己買就成了,我啥都不要。」

  林曉冬看著她媽粗糙的手。其實這些年來,她媽確實很苦。

  對她也好。在她出嫁之前,吃的穿的都沒少。

  反而她爸媽自己捨不得吃穿。

  這也是為啥後來她知道真相之後那樣難過的原因。也是為啥,她哪怕難受,也沒斷絕關係的原因。

  算了,不想了。反正有些感情已經變質了。再怎麼樣也不好調整了。

  第二天一早,林曉冬又把自己收拾的齊整。頭髮也特意扎過了。要不是怕人多想,她都想把眉毛修一修了。

  好在她天生一張好顏面,哪怕不化妝,也是好看的。而且現在還是正好的年紀。

  看著鏡子裡面的自己,稚嫩朝氣。

  其實林曉冬以前也總是遺憾,沒能在自己最好看的時候遇到沈沛。

  現在這樣,也算不錯。

  算是彌補遺憾了。

  出門的時候,劉慧蘭還叮囑她,路上注意點,遇到混子了就走遠點。

  林曉冬乖巧的答應了,心裡想著,你未來女婿就是個大名鼎鼎的混子。

  ……

  「癩子哥,咱啥時候再去縣裡賺點啊?」

  從縣城回來的路上,幾個年輕人徒步走著。

  正是沈沛和他的那幫兄弟們。

  昨天幾人就在縣裡去接了活,在工地上去搬磚。幹了一天一夜之後,拿了工錢,就從縣裡回來了。

  沈沛身上乾淨的衣服又髒了,但是他不準備回家,只準備找個地方洗洗就行。

  聽到兄弟們還想來縣裡賺錢,他吐了一口唾沫,「急啥,咱們都是一人吃飽,全家不餓的。賺那麼多錢幹啥?」

  「這不是想喝點小酒吃點肉嗎?」他身邊的小個子年輕人道。

  他們這些人,都是家裡有些條件,或者乾脆家裡人口少的。

  因為各種原因,在公社裡面當混子。

  一人吃飽,全家不餓。

  沈沛翻了個白眼,「吃吃吃,天天都想著吃。有這個功夫,我找個地方睡覺不舒坦?少吃一口飯,多睡幾個小時呢。」他說著捏了捏自己的肩膀,「反正我這幾天不出去幹活的。實在不行就去抓點魚去縣裡賣吧。現在黑市也開著,也沒以前嚴。」

  沈沛覺得還是抓魚賣錢比較舒坦。這去工地幹活,可累死了。

  「那行,回頭咱再去偷個漁網。」

  他身邊一個瘦高個年輕人嘿嘿的笑道,話剛說完,就被沈沛給打了腦袋,「偷啥偷,真想進去吃牢飯呢。咱這種人,坐牢了都不會有人來送飯。」

  瘦高個兒立馬道,「哎呀癩子哥,咱就隨口說說,不偷不偷。」

  其他幾個青年都在他腦袋上敲了一下,讓他長記性,別讓賴子哥不高興。

  幾人正說著話,就到了公社辦公室這邊。

  鎮上就這一條大道,人民公社就建在這入口的地方。誰要是進鎮子,那都得從這邊路過。

  他們可都知道自己的情況,公社的幹部們見他們一次都得批評一次。

  特別是郵遞員耿順,那就是個多管閒事的。

  於是幾人都沒說話了,小心翼翼從門口路過。

  剛要經過,就聽著一聲脆響的聲音喊道,「沈沛!」

  其他人都還沒意識到是喊誰,倒是沈沛自己驚了一下。

  一回頭,就看到之前遇著的那個林曉冬正板著臉,嚴肅的從公社裡出來。

  其他人見沈沛停住了,才意識到這人是喊的癩子哥。

  「癩子哥,你對象?」年輕人們好奇的打趣道。然後一臉佩服。這女同志長的和天仙似的,竟然是癩子哥對象。

  「滾,別瞎說,老子都不認識。」沈沛往他們腦袋上拍。讓他們滾蛋。

  大伙兒可不信,都以為兩人是想說悄悄話呢,就擠眉弄眼的走了。

  「沈沛,你又去哪裡了?」林曉冬瞪著圓溜溜的眼睛,看著滿身灰塵的沈沛。

  她剛打聽清楚了沈沛的家庭情況。和她想的不一樣,沈沛家裡條件不錯,家裡幾個哥,他娘也是遠近聞名的好後娘。人特別好。

  林曉冬之前以為沈沛是家庭不幸,沒人管,所以才會變成混子,還挺同情的。後來知道真相之後,就知道了,這就是被寵壞的混子!

  沈沛掏了掏耳朵,「哎呀我說女同志,咱熟嗎,你喊啥呢。」

  林曉冬:……

  不熟?咱以後是要結婚的,上輩子咱就是夫妻!你還說我是你姑奶奶!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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