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一見鍾情,見色
2024-09-23 07:04:20
作者: 如魚
沈閱走出醫院,他回到車上,從車裡拿出了煙,剛點了火,就看到袖子上有一塊暗色的污漬。
那是血。
血已經幹了,可依稀能聞到淡淡的血腥味。
沈閱皺眉,愈發煩躁,把煙和打火機往旁邊一丟,啟動車子踩下油門,急馳而去。
開到一半,孟回就打來了電話。
「喂,你人呢?」
「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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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走把風流債留下來幹什麼?」孟回頭疼,看了眼坐在他檢查床上的女人,焦麻了。
沈閱聞言,把車停到了路邊,「她還在?」
「是啊,把我這兒當家了。我不管啊,人是你帶來的,你得給我帶走。」
沈閱臉色也沉了。
他這是招了個什麼妖魔鬼怪?
「你讓她走,不走就叫保安轟。」沈閱嘴上這麼說著,但卻是打了轉向燈,準備掉頭。
孟回捏著眉心,犯難,「大哥,你能別為難我嗎?她現在這樣,我萬一真這麼做了,她再割腕,我怎麼辦?」
沈閱聽後頭都疼了。
「我不管,你趕緊過來帶她走,要不然我把她送你家去。」孟回放了狠話,就掛斷電話,然後深呼吸,重新走進去。
秦詩坐在床邊晃著腳尖,見他進來便抬頭望著他,沖他微微一笑。
孟回整理了一下白大褂,坐在椅子上,儘量柔和對她,「你……跟沈閱什麼關係?」
「沈閱?原來他叫沈閱。」秦詩呢喃著這兩個字,眼神無比溫柔。
孟回掐了一下大腿,這回相信沈閱說的是實話了。
連名字都不知道,確實是偶遇。
不過偶遇能遇到個這樣的,也不知道是幸還是不幸。
「你們剛認識?」孟回有點懷疑這女人是不是腦子有問題了。
秦詩揚起臉,眼裡滿是光,「我感覺認識他很久了。」
孟回皺了皺眉,這確定不是見色起意?
「那個……你喜歡他?」
這回,秦詩沒有那麼快點頭,發呆了幾秒便笑了,「我想讓他當我男朋友。」
孟回喉嚨卡痰,他趕緊拿起了保溫杯,喝了口水。
他敢發誓,老沈這是撞了桃花運。
至於是好還是壞的,就不得而知了。
門被推開。
他們齊齊回去看。
沈閱冷著臉,那雙眼睛深邃且冷冽,落在有點欣喜的女人臉上,上去便抓起女人的右手,拽她下來。
「誒,你慢點。」
孟回嘴上這麼說著,卻是暗自鬆了一口氣,終於把人帶走了。
沈閱拽著秦詩的手,沒有絲毫溫柔可言。
秦詩被迫跟上他的腳步,幾次差點摔倒,她也不喊他慢點。
出了醫院,沈閱甩開她的手,怒容滿面,「你到底想怎麼樣?」
秦詩輕輕甩了一下被他拽得發紅的手腕,她望著他搖頭,眼眶卻微紅,隱忍著淚水,「我能不能留下你的聯繫方式?我保證,絕對不打擾你。」
說著,還舉起了那隻傷手發誓。
沈閱不信她。
秦詩著急道:「真的。我就是想你的時候遠遠看你一眼就可以了,絕對不打擾。」
沈閱眯眸。
這話,聽起來更可怕。
他的記憶里從來沒有這個女人的影子,為什麼她一副跟他有過糾纏的樣子?
「你再這樣,我就報警了。」沈閱不是沒被女人騷擾過,但像她這樣的卻是第一次遇上。
果然喝酒誤事。
秦詩在聽到他說要報警後,低下了頭。
沈閱以為她怕了。
結果聽到她小聲說了一句,「你報警,他也不會來了呀。」
沈閱沒明白,什麼叫他不會來?報警了警察能不來嗎?
秦詩又抬起頭,眼睛裡已經蓄起了淚花,她揚起笑容,「真的不可以嗎?」
沈閱蹙眉凝視著她,現在的女人就這麼膚淺,這麼喜歡死纏爛打?
秦詩的笑容漸漸暗下來,她握著左手,「對不起,打擾了。」
說完,她竟然轉身走了。
沈閱看著她單薄的背影,見鬼似的居然有幾分不忍心。
路上一輛巡邏的警車忽然停在了女人邊上,副駕下來了一個警察,不知道他和女人說了什麼,女人竟上了車。
誰家好人會被警察一下盯上?
沈閱對這個女人突然產生了好奇心。
他上了車,一路跟隨著警車。
警車開到了警局門口,副駕的警察下了車,秦詩也下了車。
秦詩跟在那個警察後面,進了警局。
沈閱坐在車裡抽著煙,等著。
過了好一會兒,女人和那個警察出來了,不過那個警察已經換了便衣。
看起來,不像是那女人犯事被抓。
忽然,那個警察走向了沈閱的車,越是靠近,警察看到沈閱的眼神越是驚異。
沈閱注意到這一細節。
那個眼神,仿佛相識。
「有事嗎?」葉路長穩了心神,站在車邊,冷靜地問他,「你跟了一路,想做什麼?」
沈閱看了眼那個在往這邊看的女人,他也沒隱瞞,「警官認識她?」
葉路長回頭,他看到秦詩的眼神,便知道她剛才為什麼一副失意的模樣了。
顯然,與這個男人有關。
「認識。」
「那就好。」沈閱確實覺得是好事,提醒了一句,「還請看好她。要是有時間,可以帶她去醫院掛個精神科。」
葉路長皺眉,「她不需要。」
沈閱撣了一下菸灰,無所謂道:「我只是提醒一句而已。我現在可以走了嗎?」
葉路長盯著沈閱,退後一步。
沈閱關上了車窗,睨了眼那個女人,駕車離開。
望著車尾燈的遠去,葉路長轉身走向秦詩,她眼角一滴淚滑出來。
「那不是他。」
秦詩苦澀一笑,垂下眼眸,那滴淚掉下來,「我知道。」
葉路長見不得她哭,可是他勸不了。
目光落在她左手腕新包紮的地方,心裡狠狠一疼,「已經兩年了,你該放下了。」
秦詩握著左手腕,那裡的疼提醒著她,她還活著。
只要活著,就該放下。
可是,她怎麼放得下啊。
。
沈閱開著車,想著那個女人對她的態度,包括那個警察看他的眼神,總覺得不對勁。
他們看他有一個共同點,像是認識他。
第二天孟回下班買了早餐到沈閱家裡,問起了昨晚的後續。
沈閱喝著粥,說了。
「替身?」
孟回給出了一個可笑但又說得通的答案。
沈閱冷笑,「神經病。」
「那不然怎麼解釋?」孟回咬著包子,看著沈閱那張臉,「要不就是對你見色起意,故意用這種方式吸引你。」
對於這個解釋,沈閱倒是能接受一些。
這年頭,沒有誰願意當別人的替身。
孟回喝著粥,「別想了,你都拒絕她了,她也不知道你的聯繫方式,就是萍水相逢。城市這麼大,不會再遇見了。」
沈閱倒是真希望再也別遇見那個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