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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明俸

2024-05-04 23:32:39 作者: 煌煌華夏

  就在陳雲甫對這都察院一切都好奇的同時,那司務官時溥也在好奇陳雲甫。

  這位,也未免太年輕了吧。

  能有個十五、六歲?

  這位跟邵御史得是多近的關係啊,才能這么小的歲數送進都察院來。

  雖然說就是一個刀筆小吏,不入流的身份,但不還有那麼句話嗎,叫做宰相門前七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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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樣是吏,都察院的吏和地方縣衙的吏哪能是一個級別。

  都察院作為大明中央機關之一,署理天下一應官員的彈劾、檢舉、稽核工作,與吏部一併行使京察權,是名副其實的國家實權機關,卻僅僅只有兩百多名吏。

  這和六部、大理寺可謂是天差地別。

  六部中最輕鬆的禮部,都有上千名吏。

  畢竟清吏司是最需要用人手的部門。

  時溥沒有主動去打探陳雲甫的底子,他就是一個從九品的司務官,在京城這地界和平頭老百姓沒區別,天子腳下世家無數,哪家的公子都得罪不起。

  總之心裡只要記住這陳雲甫也是他惹不起的主就成。

  反正都察院兩百多個小吏中有一大半是關係戶,也不差多這一個兩個了。

  「咱們都察院呢,地方大但事少,你來到之後也不用擔心,真有個什麼不懂的,問邵御史即可。」

  時溥帶著陳雲甫簡單認識了一下這都察院的布局,又逛了一遍內院,也就是宿舍區。

  「平日裡要是累了乏了,可以在這休息,不過咱們都察院除了辦案子的時候,這內院基本沒人住。」

  時溥笑了笑,說道:「畢竟都是京城人士,下了值還是家裡睡著舒服。」

  念叨了這一句之後,時溥又順口問了陳雲甫一句:「雲甫住在哪?」

  「里仁街北三甲。」

  時溥抽了下嘴角,呵呵乾笑兩聲:「好地勢、好地勢。」

  里仁街北三甲,邵御史家不就住在那,東西首尾住下的貌似就沒有一府是小於四品的吧。

  腦子裡瘋狂運轉著,時溥聯想到京中幾個姓陳的顯貴。

  「時司務,下吏我應該到哪裡去報導?」

  陳雲甫說的有些拗口,他不太明白在明朝的時候,報導這個詞的意思應該怎麼表達,索性就直接拿來用。

  「哪裡都不用去。」

  時溥倒是能聽明白,直接給了答覆:「平時呢經歷司就最忙,照磨司就最閒,不過咱們都察院的胥吏跟別的地方不太一樣,咱們具體的工作乾的其實並不多,主要還是待命。」

  「待命,待誰的命?」陳雲甫眨眨眼,一時難悟。

  「御史堂官們的命唄。」

  時溥言道:「不過說是這麼說,基本上你是遇不到幾次的,御史們哪有功夫來咱們這發號施令,別看御史堂官們是咱們都察院的上司,其實這地方他們不怎麼來。

  真有什麼事,也是葛經歷帶著卷宗入宮呈稟,我在這幹了十幾年,就見過一任都御史大人,現在咱們頭上這位左都御史詹徽公,我可都還沒見過呢。」

  都察院,這麼閒的嗎。

  陳雲甫眨眨眼,有些不可思議。

  這麼一說,這都察院豈不成個清水衙門了。

  不對,準確來說,清水衙門的是都察『外』院。

  皇宮裡的那個都察『內』院可不是什麼清水衙門,而是實打實的權力機關。

  這時候陳雲甫才明白過來,自己這是把都察院給誤會了。

  潛意識裡,陳雲甫總是把都察院和後世的檢察院聯繫到一起,以為都察院要行使的實際職責很多,但現在看來,都察院唯一行使的職責恐怕不是對天下官員的監督職能,而是單純作為一種黨爭的武器而已。

  這個外院受理來自各省地方的彈劾檢舉,然後經歷司將這些彈劾收集起來送進位於皇宮的內院,交到那一群高高在上的監察御史手中。

  至於這些御史拿到之後,會如何向各自背後更大的黨派魁首匯報,有或者如何進行黨同伐異的攻訐爭鬥,那就和他們這個外院沒有任何關係了。

  因為都察院本身並不具備偵辦案件的權力。

  都察院能拿到手裡的只能叫線索,線索只有經過偵查和事實驗證後才能叫證據,查證權在刑部呢。

  御史們捕風捉影,刑部的司官跑斷兩腿,朝堂打成一片,皇帝從中取利,平衡各方的同時穩定統治結構。

  這大概,就是都察院本身存在的唯一價值了。

  想到如此,陳雲甫滿腔的鬥志稍稍有些退卻,他興致勃勃而來,還以為能參與到即將發生的郭桓案中呢,可如今一看,這郭桓案和他怕是沒什麼關係了。

  除非,都察院擁有獨立的偵訊權和自己的一套偵訊班底!

  可這種事也就只能想想了,陳雲甫自己都搖頭。

  此事和邵質說可沒用,別說邵質了,就算和那位未曾蒙面的都察院左都御史詹徽說也辦不成。

  除了朱元璋。

  陳雲甫可沒那麼不知好歹。

  還是老老實實幹好自己的份內事吧。

  別看都察院閒的生瘋,但薪俸卻是不低。

  「年俸二十兩,其中十兩給的是現錢,十兩拿實物折抵。」

  聽到這個數值,陳雲甫一度以為自己聽錯了。

  「那麼多?」

  明朝的官員俸祿情況一直為後世人所詬病,因為覺得實在是太少了。

  比如最低的從九品官員,每個月只能領取五石大米或選擇年俸二十八兩。

  但真的低嗎。

  先不說明初的物價貴賤,先說五石米的月俸。

  明朝一石約合九十四點四公斤,五石便是九百四十斤重。

  如果這個從九品的官員是一家五口的情況下,那麼每個月能吃掉兩百斤米嗎,就算能,餘下的七百多斤完全可以拿到市場變現。

  這便可以賣得二兩餘銀子。

  吳敬梓在《儒林外史》中寫了一個橋段,范進的岳父胡屠戶一日可賣一頭豬,賺一錢銀子。

  一頭豬便按百十來斤來算,才只夠胡屠戶賺一錢銀子。

  那這頭豬多少錢?

  按照《宛署雜記》的記載,一頭豬僅一兩六錢銀子。

  一兩六錢的總價,胡屠戶僅賺一錢,算是極良心的商販了。

  當然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一頭豬才一兩六錢。

  一個從九品的官員一家五口,一天便是吃兩斤肉,一個月也不吃完一頭豬!

  換言之,頓頓有肉。

  而牛羊肉的價格比之豬肉還要便宜三成!

  因為明朝的衛生環境並不理想,豬的養殖是有一定困難的,而牛羊則不然,一個是大明早期擁有自己的牧場(漠南衛),二一個則是草原的互貿。

  一個從九品的官員僅憑合法薪俸就可以實現頓頓有肉的生活。

  另外像布匹、絲綢的價格也並不高。

  一匹布不過三錢,一匹絲綢不過五兩。

  官員的春夏秋冬四季各有兩套服裝,官服和便服都由朝廷採買。

  那麼官員只需要給家裡人置辦衣服也就夠了。

  只是為什麼明朝的俸祿給人一種極低的錯覺,因為我們做了物價的跨時空換算。

  我們計算到的是一石糧食拿到後世來賣才不過三百餘元。

  五石糧食的月俸那就只有一千七八的樣子。

  怎麼活啊。

  人情往來、逢年過節這些開支多大。

  官員不得養幾個偏房嗎。

  不得偶爾學個外語嗎。

  不得頓頓大魚大肉,再叫幾個歌舞妓聽聽曲嗎。

  啥家庭這麼造?

  你拿一千七八放到二十一世紀,那明朝官員真可憐,貪污似乎像是有理。

  可考慮到明朝的物價水平、生產條件和精神供應,一個從九品的小官已經活得很滋潤了。

  只是人心是無度的。

  我是官了,我憑什麼一家五口。

  憑什麼一頓只吃四個菜。

  偶爾去喝個花酒聽聽曲不犯罪吧。

  我總得給自己買幾身蘇繡、蜀繡的大牌吧。

  逢年過節給媳婦小妾丈母娘啥的買兩件首飾不過分吧。

  這麼一想心裡就長了草,再看看手裡那點可憐的月俸,可不就是升起一種朝廷摳門的感覺。

  人要是貪,怎麼都貪。

  二十一世紀官員那點工資夠去瀟灑嗎,夠打高爾夫嗎,也不夠啊,那他們貪污合理嗎。

  顯然不合理!

  老朱在洪武六年、洪武二十八年兩次調整官員的俸祿,已經按照比正常家庭生活所需花銷的兩倍以上來制定了。

  是古代官員本身的思想他帶有一定的封建官僚習氣。

  不願意活的只比普通百姓好。

  官才是人,民只是草芥。

  必須得有懸殊的生活差距才能體現出來。

  在十四世紀的背景下,能僅憑合法收入就能實現一家五口頓頓吃大肉,這日子怎麼想也夠資格說一聲幸福了。

  又想養小妾,又想學外語,末了罵朝廷摳門,說是老朱逼他們貪污,多少有點不要臉了。

  若要是替明朝的官員鳴不平,就沒必要對現實的貪官咬牙切齒了。

  就這麼簡單。

  三觀要正,思想要純!

  陳雲甫一聽年俸二十兩,那臉上笑的,比花都燦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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