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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6章 倒霉員工

2024-09-19 02:55:47 作者: 元寶兒

  駱南風承認:「我和他之間有一些業務往來,他回國那天趕上我有空,就去機跑了一趟。」

  鳳依然頗感慨:「沒想到兩年不見,當初勢同水火的兩個人,竟然成了好朋友。」

  駱南風不太自在地笑了一聲:「失憶後,他記憶里的我,是兒時的玩伴、同一所學校的校友,也是生意上的合作夥伴。」

  「本著多個朋友多條路的原則,從前的那些恩恩怨怨,隨著你的離去,被一筆勾消了。」

  擔心這番話說出口後,會令鳳依然不自在,他忙著又解釋一句:「我們誰都沒想到,你還活著。」

  鳳依然不在意地攤攤手:「這樣很好,朋友之間就該互相幫助、互相扶持,為了情情愛愛這種事情鬧得分崩離析、如見死敵,本來就是幼稚的行為。知道你一切安好,我就放心了。」

  象徵性地客套幾句,駱南風問道:「你電話多少?住在哪裡?留個聯繫方式,方便大家日後聯絡。」

  聶予忍嗤笑一聲:「南風,莫非你對依然余情未了?」

  不給駱南風應聲的機會,聶予忍接著又說:「若你真有這個想法,勸你最好三思後行。」

  「你和墨辰的關係非同一般,就算他失去記憶,不認得依然,你也不能否認,當年他們兩個鬧得轟轟烈烈,圈子裡人盡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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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憶後,軒轅燁費了不少力氣和錢財在圈子裡下了封口令,不讓任何人在他兒子面前提及當年往事。」

  「若你對依然余情未了,重新展開追求攻勢,就要仔細考慮一下,日後如何向軒轅家交代。」

  鳳依然神色不太自然地揪了揪聶予忍的衣襟:「老聶,你這麼說,會嚇到南風的。」

  聶予忍表情無辜:「我是在給他提個醒,免得將來鬧得太難看。」

  駱南風笑著解釋:「當初年少,做了很多幼稚的事情。事過境遷才幡然醒悟,我對依然,也許欣賞大於喜歡。我是真的很在意她這個朋友,才迫不及待地想要與她取得聯繫。」

  聶予忍仍舊戒備:「依然當年為什麼離開,你心裡比誰都清楚。」

  「我不介意你與依然私下聯繫,但醜話必須說在前面,聯繫歸聯繫,別給依然引來不必要的麻煩。」

  「墨辰只是失憶,並沒變傻,不但沒變傻,還比兩年前更精明。被他知道圈子裡的人個個都與依相熟,難免不會引起他的懷疑。」

  駱南風點頭:「我明白!」

  鳳依然將一組寫好的電話號碼遞到駱南風手中:「好啦老聶,別總仗著輩份欺負人,真論起年紀,你也沒比我們年長几歲。南風不是不分輕重之人,他知道該怎麼做。」

  轉而看向駱南風:「這是我不久前辦理的新號碼,至於落腳點,聶洛的寵物診所你認得吧,我暫時在她家借宿。」

  駱南風珍而重之地接過電話號,很普通的一組數字,對他來說卻彌足珍貴。

  將號碼收好,駱南風提議,請聶教授和鳳依然吃頓便飯。

  正逢中午用餐之際,聶予忍和鳳依然欣然接受。

  席間,駱南風也加入勸慰的行列,勸鳳依然不要意氣用事,留下來幫忙解決這個項目。

  聶予忍和駱南風都是談判高手,兩人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鳳依然躲不過去,只能硬著頭皮答應下來。

  三天後,鳳依然正式與盛世集團簽屬了一份合作合同,

  簽合同的地點被安排在軒轅墨辰的辦公室,鳳依然對這個地方並不陌生,兩人當年談戀愛時,這間辦公室,不止一次成為他們之二人的約會地點。

  事隔兩年,再次來到這個熟悉的地方,重新勾起鳳依然對往事的諸多回憶。

  物事人非,她還是當年那個鳳依然,而身穿筆挺西裝,坐在辦公桌後的那個俊美冷肅的男人,已經不再是記憶中那個為了跟她單獨相處,故意帶她去無人區野遊的軒轅墨辰。

  迅速看完合同內容,鳳依然顧不得追憶往昔,指著合同上羅列的條條款款。

  不解地問:「第六條我沒看明白,不可以在工作期間使用任何通訊工具,這條是什麼意思?」

  軒轅墨辰坐姿庸懶地靠在真皮老闆椅內,簡潔有力地回了她幾個字:「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鳳依然忍住翻他白眼的衝動,試著跟他講道理:「據我所知,勞動法並沒有明文規定,員工在工作時,不可以使用通訊工具。我們是合作關係,不是主從關係。」

  軒轅墨辰平靜地解釋:「你還沒搞清楚未來的工作性質。從主觀角度講,我們是合作關係,從客觀角度分析,你等於受僱於我們盛成集團。」

  鳳依然蹙眉問道:「來你辦公室的途中,我看到貴公司的其他員工並沒有被限制使用手機。」

  「工作性質不同,簽訂的合同自然不同。」

  軒轅墨辰十指交叉,置放於胸前,條理清晰地解釋:「天書的內容被譯成文字之前,必須對外保密。」

  「如果你藏有私心,利用電話或相機以圖片的形式對外宣傳,無形中會給我們公司帶來巨大的損失。」

  鳳依然被氣到:「你這是對我人品的質疑。」

  軒轅墨辰攤手:「你非要這麼認為,我無話可說。現在反悔,我也不反對。」

  要不是衝著老聶和南風的面子,鳳依然真的很想將合約一撕兩半再丟到他臉上。

  她很好奇,兩人當年談戀愛時,她喜歡他什麼?

  該不是和其他人一樣,被他俊美的外表所吸引吧?若真是如此,當年的她也太膚淺了!

  除了不能在工作時間使用通訊工具,下面還列了好多讓鳳依然覺得荒謬的條條框框。

  比如上班不能遲到,下班不能早退。

  積極配合公司的企業文化,不打架、不鬥毆,不可以因為任何事情影響公司形象。

  尊從老闆的一切命令,不得提出任何反對,不可以在公眾場所質疑老闆的決定。

  諸如此類繁瑣的條款,多到讓鳳依然吐槽都覺得是在浪費時間。

  左一句老闆,右一句老闆,分明將她當成他招聘的員工來使喚了。

  當年在闕明讀書時,他數次提議,畢業來盛世集團給他打工。

  那個時候,她想都不用想,拒絕他的提議。

  不管他對她是真的欣賞,還是假公謀私。

  想要借工作之機與她長時間接觸,在她看來都是荒謬且不可接受的。

  相戀的兩個人,必須保持的距離,才會留住新鮮感。

  天天膩歪在一起寸步不離,早晚會對彼此生厭,變成仇家。

  沒想到事隔兩年,他一語成讖,她還是在萬般無奈下,變成了盛世集團的一名「員工」。

  悲催的是,她還是一個被老闆不待見的「倒霉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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