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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9章 商界女強人31

2024-09-19 14:17:35 作者: 蟻聲

  第309章 商界女強人31

  王校長有些懵,他前腳才剛剛送錢給他那個老朋友,怎麼後腳就被告了。

  他那個老朋友經常接受別人的饋贈,從沒有出過事情,為什麼偏偏就這麼巧?

  看來這件事情不能走上面的關係,那就走下面的關係吧。

  王校長親自給陳志超打個電話,說了他女兒今年大四,想去陳志超所在的地方教書。

  陳志超當然記得他女兒,就是那個見了大人從不打招呼,每天穿個喇喇叭褲,頂個爆炸頭,聽個隨身聽,眼睛朝天長,不理人。

  這丫頭當老師,是教學生還是教小混混啊?

  劉桂英一聽是王校長電話,隔了一輩子還生氣,當年他們兩口子想一個留下,一個調走,就是那個王校長拿規矩壓他們,說是帶家屬要走必須一起走。

  

  還有她評職稱的事,這個王校長收了另外一個老師的賄賂,到了最後一步把她的名額搶了。

  劉桂英快速在意識海問9413,藉機報復會不會違規?

  9413咳嗽了一聲,心想,你問啥啊,本來順手就做了的事,非要問出來,那我能說可以嗎?

  我如果說可以,那讓你重生,就是讓你來報復的?

  劉桂英這個憨憨,你問我,只能說不可以!

  嗨,浪費一次搓渣渣的機會。

  劉桂英聽到任務者說不可以,這才沒有去搶陳志超電話開懟。

  陳志超只是不喜歡王校長的那個女兒,覺得她不適合做老師。

  但現在新學校擴建,的確是在全國範圍之內招優秀教師。

  不過還是像以前一樣是要招有職稱的年輕教師,而不是剛畢業的新老師。

  除非是關係特別硬,照顧內部子弟,像駱天琦,於夢甜這種,只要他們的條件夠,學校一般都會給他們安排工作,畢竟關心子弟是優良傳統。

  每年招收的名額就那麼多,一旦飽和很可能幾年都不會招新老師,退休一個才補一個。

  內部子弟一般都會提前做好安排。駱天琦的父母就已經給他安排了三年後到學校教書。

  像駱天琦這孩子是老師們看著長大的,品學兼優,條件在那擺著。招這樣的子弟,大家都心服口服。沒有人覺得這個後門開的不對,只會子承父業,書香門第。

  陳志超禮貌地回絕了王校長的要求。王校長不死心,非說要到他家來拜訪。陳志超只感嘆可憐天下父母心。

  但王校長的女兒的確不適合做老師,外面那麼大的天空任她翱翔,為什麼一定要安排她做老師呢?

  這何嘗又不是做家長的執念。自己認為好的一定要強加給兒女。

  在常人看來,能夠進特區中學教書,有一份鐵飯碗,是再好不過的工作,但不代表就適合他們的孩子啊。

  王校長特地趕過來陳志超家,看到他家住別墅,開汽車,心裡那個酸啊,竟然比比他這個校長過的還好。

  聽說劉桂英去了超英鞋業打工,這些年下來怕不是也攢了十幾萬。

  劉桂英只說是民辦企業,完全看天吃飯,哪像老師這種鐵飯碗,旱澇保收。

  王校長點頭,當然是這個道理啊,像劉桂英即使每年賺幾萬塊,他也不羨慕,好好的老師不做,跟個打工妹一樣,不提倡。

  既然把話說開了,王校長也不瞞著,說她女兒夢想是去當歌星,學著港台歌星的樣子搔首弄姿,唱一些無病呻吟的歌曲,要死要活,愛而不得,簡直就是歪風邪氣。

  劉桂英倒是是意外,王校長說自己女兒的話也是這麼尖銳。

  陳志超卻說,人各有志,硬是攔著不讓她往那方面發展,以後反抗起來越激烈。

  王校長不同意,他奉行棍棒底下出孝子。那麼多學生他都帶過來了,再不聽話的學生他都能教好。

  包括他那個女兒,硬是被他打的考上了大學。要依她的,高中都不想讀完,直接去港城當歌星。

  劉桂英不得不說,這個年代的歌星大部分學歷不高,多數也就是初中畢業的水平吧。

  如果他女兒早早出道說不定已經混出來了。

  王校長又托關係,找了他以前的朋友,學生。最終還是把他女兒在五月份的時候硬塞進了這群中學。

  九月開學的時候,於夢甜讀高二,駱天琦讀大三。

  他們正式宣布拍拖,差點沒把兩家父母的下巴驚掉。

  反對,必須反對,兩家人太熟了。以後沒談成多尷尬。

  還有,年紀相差太大,差五歲。等於夢甜大學畢業,駱天琦都二十六了。

  還有,還有,那個,啥,那啥。

  駱天琦和於夢甜,面無表情,通知完雙方父母,就進屋彈琴了。

  從小到大,這兩孩子一起不知道進屋過多少次,為什麼這一次他們看著就這麼不順眼呢?

  三天後,兩孩子通知父母。

  於夢甜已經拿到了歐洲音樂學校的入學通知,駱天琦也拿到了同一個學校的入學通知。

  他們還說自己讀書的費用已經準備好了,不需要家裡操心。

  這,這是,翅膀硬了,要飛!

  駱老師兩口子氣得直接報名下學期去了山區支教。

  於夢甜父母氣得跑去找君靈兒求助,平時於夢甜就跟君靈兒親。

  他們想君靈兒幫著勸一勸,開導一下那孩子。

  結果,君靈兒卻說,管不了,孩子大了有自己的想法,只要不做違背道義,良心,法律的事,其他的做家長的何必管那麼多。

  管了這次,下次呢?一直管到老,然後等三十歲的時候,完全不挑,只要是個異性就給孩子介紹。

  於夢甜一愣,是啊,管了這次,那下次呢?

  下次如果還沒有駱天琦好,那他們是管還是不管。

  真的要管到女兒到三十歲還嫁不出嗎?

  可,女兒才十六歲啊!

  這不是早戀嗎?

  君靈兒卻說,孩子們能等到現在才公布,已經是給家長面子了。

  於夢甜父母如夢初醒,原來君靈兒一早就知道,兩孩子早就暗度陳倉,難怪總是結伴到君阿姨家學習樂器。

  其實,那時候就開始了。

  那是他們去山區支教的那一年。

  竟然五,六年前!

  竟然早戀了這麼多年,現在才公布,這兩孩子是妖怪嗎?這麼沉得住氣。

  君靈兒點頭,大概有這麼多年了吧。

  這些年,於夢甜和駱天琦周末就到她開的琴行,談戀愛。

  兩個孩子都很聰明,靜悄悄不告訴家裡人。

  現在是拿到入學通知書,準備好退路,放個炸彈就準備撤退了。

  估計四年後才能回來。

  到時候家裡就算反對,他們也是合法夫妻。

  於家爸媽回到別墅的時候,腦子還是懵的,他們的女兒,還只是個小不點,怎麼就談了五年的戀愛了?

  什麼時候申請的大學,又是怎樣賺到的學費?他們竟然毫不知情。

  這是他們的女兒嗎?或者說,他們還算是爸媽媽嗎?

  駱天琦父母回家就把駱天琦揍了一頓,駱天琦靜靜的挨揍不還手。

  最後,他媽千叮嚀萬囑咐,結婚前不能越雷池一步。於夢甜是他們看著長大的小姑娘,絕對不能做那喪風敗俗的事。

  駱天琦不回答,他爸急了,又想揍他,無奈兒子已經比他高大太多,他的拳頭砸在兒子身上似乎作用不大。

  他憋了半天說了句,你敢做就要敢負責。

  駱天琦點了點頭。

  啥?他這是啥意思,是敢做,還是敢負責?

  駱媽氣得又開始嘮叨,原則性的問題,絕對不行。

  駱爸鬆了口,這離結婚還差四年,兒子已經成年了,血氣方剛,忍的太辛苦,他捨不得。

  結果被他媽一個手刀削過來。立馬改口,不行,絕對不行!駱家家風清白,絕對不做那喪風敗俗的事。

  駱天琦帶著於夢甜去了歐洲讀書,兩家還是分別給了二十萬。

  孩子自己能賺錢是孩子的本事,他們做家長的怎麼好意思一分錢不給。

  從此,駱天琦媽媽見到於夢甜的媽就有些不好意思。

  於夢甜的媽也不好意思,自家女兒十歲就看上別人家兒子,她臉上都臊得慌。

  兩家的爸爸倒是親密更勝以前,親家前親家後的叫起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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