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城堡里有隻卷福
2024-09-29 21:13:48
作者: 白雨涵
第64章 城堡里有隻卷福
「嘎嘰!」
本書首發𝙗𝙖𝙣𝙭𝙞𝙖𝙗𝙖.𝙘𝙤𝙢,提供給你無錯章節,無亂序章節的閱讀體驗
「嘎嘰!」
「嘎嘰!」
城堡的書房裡,時不時傳來難聽的鳥叫聲。風游隼的幼雛相當醜陋,渾身只有細到看不見的絨毛,卷卷的貼在皮上,整個看上去就像是拔掉毛的雞。與遨遊天空流線型身體的成年風游隼相比,差距十萬八千里。
李斯特卻很喜歡,畢竟是一隻會飛的魔獸。
現在城堡里已經有一隻暴土狗,時不時會被他拉出去遛遛,放上幾根岩石刺,賞心悅目。如果再多一隻風游隼,沒事有事召喚一道風刃,絕對拉風。
可惜隼類並不會認主,李斯特還沒想到,要怎麼馴養它。
只能先餵著。
不過他已經讓城堡里的女僕,縫製一副皮手套,他以前看過玩鷹的視頻,裡面的玩手都是帶著一副皮手套,讓鷹隼落在上面。似乎還有一種什么小玩具,將玩具扔出去,吸引鷹隼撲擊,然後再把玩具收回來,鷹隼就只會在附近盤旋,不飛走了。
「有空研究研究這個玩具,最好是去珊瑚城打聽打聽,有沒有會養鳥的獵戶,他們是怎麼馴服禽鳥的。」
晚宴吃的是烤偷果猴肉。
細膩比不上烤牛肉,稍微有點發柴,不容易撕咬。不過不知道是不是經常吃香椰果,猴肉烤出來後有股淡淡的椰汁清香味道,這是有別於一般烤肉的獨特口感,很受宴會上眾人的歡迎。
「如果能讓偷果猴的肉再細膩一點,絕對是會是一道名貴菜餚,我建議,小鎮可以大批飼養。」高爾泰吃得滿嘴都是油。
李斯特就要文雅許多,因為他並沒有選擇吃烤偷果猴肉,只是看著別人大快朵頤:「能大批飼養是好事,我也是這麼決定的。但吃肉並不是好主意,猴子的智商比較高,應該訓練它們上樹摘果,替果農幹活。」
按照家鄉的理論,人和猴子是有共同祖先的,都是靈長類動物。
這個世界並沒有這種觀念,人就是人,不存在什麼進化。除了龍和精靈之外,一切生物都是比人類劣等的存在——甚至於,在不少人心目中,龍和精靈也不過是神奇一點的生物,無法跟人相比。
吃龍……吃靈精……甚至人吃人……也不是沒有過。
所以他不吃,卻不會阻止別人吃。
以賽亞好奇問道:「大人,猴子真的能訓練好,幫果農幹活?」
「當然可以,就和訓練狗和馬一樣。」李斯特之所以如此肯定,是因為見過很多猴子表演。
還看過一則新聞,說是馬來西亞還是泰國,當地人會訓練猴子上樹摘椰果。有個果農因為虐待自家的猴子,結果猴子一生氣,用野果將果農給砸死了。
現在,偷果猴的所有權歸屬李斯特所有,訓練成之後交給果農使用,肯定沒人敢虐待它們。
大概是不會發生砸死主人的情況。
「如果真的訓練好了偷果猴,那一定是有趣的情形,我從未想過,可以讓猴子替我們幹活。」布萊爾仿佛已經看到了猴子摘果的畫面,哈哈大笑。
李斯特微笑著說:「既然如此,訓練偷果猴的工作,就交給布萊爾你負責吧。」
「額,好吧,我覺得我能夠勝任。」
這時馬庫斯忽然說道:「大人,風游隼的屍體怎麼處理,需要我再去一趟珊瑚城,將它賣掉嗎?」
風游隼是低級魔獸,賣個十來枚金幣不成問題。
如果是以前,李斯特當然要賣錢,購買生活物資。
但現在小鎮並不缺錢花,黑色鬱金香的收入,就足夠支撐他幾十年的貴族享受。
財大氣粗的他,當場表示:「不用賣了,肉先風乾,什麼時候舉辦一次風游隼燒烤派對。至於其它部位,馬庫斯老師有什麼好的利用建議嗎?」
「鳥骨是中空的,尤其是風游隼的骨頭,帶有風屬性的魔力,關節骨頭可以打造傳信用的骨哨,聲音非常響亮。大一點的骨頭,可以製作工具,輕盈結實,比鐵器更好用。此外它的羽毛,是製作箭矢的絕佳材料。」
馬庫斯很快就將風游隼一身材料的用處,給規劃好:「大人即將學習箭術,正好需要一批箭矢。」
李斯特詢問:「鎮上有人會製作箭矢嗎?」
馬庫斯立刻回道:「我會,我的箭矢都是自己製作。」
「幸苦馬庫斯老師了。」李斯特端起酒杯,裡面是滿滿的帶啤酒花啤酒,「這一杯向你致敬,感謝下午那兩箭,留下了風游隼,否則這會是巨大的禍患。」
「願為大人效力!」
馬庫斯痛快舉起不帶啤酒花的啤酒,一飲而盡。
……
篝火熄滅,滿天星光。
高爾泰、馬庫斯等人已經回返。
僕人們忙碌的收拾著宴會留下的殘局,李斯特端著管家卡特送來的奶茶——他習慣在臨睡前喝一杯奶茶。
牛奶的豐富營養,是他這副身體所急需的,十六歲,長身體的年紀。
「老爺,洗澡水已經為您準備好了。」
「風游隼幼雛怎麼樣了?」
「還在使勁叫喚,不過已經餵了它很多小魚小蝦,它絕對不是餓了。不過老爺,這隻小鳥……真的挺丑的。」
「我同意你的說法,那麼,去看看這個小傢伙,如果它要叫喚一晚上,那就把它拿出去,我可不想半夜被吵醒。」李斯特將喝完的杯子,遞給卡特,向城堡里走去。遇到幹活的僕人,僕人都會站住腳步,向他鞠躬施禮。
這種感覺很好。
他已經越來越適應貴族身份,腦袋和屁股都歪在了貴族階級這一邊——誰敢動搖貴族的權力根基,就是跟他李斯特過不去!
「晚安,先生們,女士們。」露出一個無可挑剔的標準貴族笑容,李斯特開口說道,「希望你們晚上都能有一個好夢到天亮。」
「謝謝老爺。」
隨即,李斯特已經上了二樓,二樓是他的專屬。
卡特推開書房的房門,剛才還平靜的房間裡,立刻傳來難聽鳥叫聲——「嘎嘰」、「嘎嘰」、「嘎嘰」。
「不管聽了多少次,依然覺得難聽。」李斯特看著簡單墊了點乾草的小窩裡,醜陋的捲毛小鳥,「卡特先生,你覺得它應該叫什麼名字?」
「城堡外面有隻從森林裡找來、並渾身打顫的抖森,這隻從香椰樹上找到、渾身發抖的小鳥也許可以叫做抖椰?」
儘管卡特理解錯了「抖森」的含義,李斯特還是笑起來:「卡特先生,你越來越幽默了。不過我不喜歡抖椰這個名字,它看上去細毛卷卷的,我希望它能有福氣活到飛翔那一天……叫它卷福吧。」
「唔,卷福……老爺,我覺得這個名字好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