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章邏輯疑點
2024-05-04 15:48:03
作者: 妙筆妖精
屍體被帶回了警局,這種從水裡面撈上來的屍體,要判斷他是不是被淹死的,是最簡單的,只要拍一下片,看看屍體的肺部是不是存在積水,就能夠清楚他是被淹死,還是死於其他的什麼情況了。
秦哲發現屍體的肺葉裡面,確實存在不少的積水,而且也準確地判斷出了死者的死亡時間,確實是8月22日晚8點的時間,秦哲還拿回了那片水域裡面的一些海水作為樣品,將海水中的微生物進行了解析,然後結合了時間,氣候的微變化,發現經過十三個小時,屍體體內的微生物分解能夠到達的浮力,剛好是在水下四五米左右的位置。
如果這是有人專門策劃的一場謀殺,那不得不說,這場謀殺,很精妙。
秦哲發現,屍體除了肺部有殘留著一些積水之外,屍體的肌肉出現了輕微的肌肉痙攣,造成現在肌肉看起來有著明顯的收縮情況,如果是一般的刑警來處理這個案件,這將是又一樁被當作意外事故處理的案件。
驗屍到這一步,他們就會認為是屍體在下水之前沒有做好足夠的熱身,夏季游泳最忌諱的就是沒有做好熱身,肌肉沒有能夠活絡開,被涼水這麼全身一激,很容易造成抽筋,或者全身性的肌肉痙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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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陸地上也就算了,這種情況持續數十秒到數分鐘都有可能,可起碼不會造成什麼生命危險,可是如果在水裡,就很危險了,這種情況會因為水下的溫度持續很久,並且,人會沒有辦法保持游泳的一個平衡,而沉入到水裡面。
這怎麼看都像是一個意外故事,甚至連夏天去海里游泳,也不是什麼不能理解,邏輯通順的事情。
但是,在秦哲這裡,邏輯很不通。
屍體身上穿著健身運動用的衣服,而不是游泳用的衣服,幾個刑警也已經調查過了,屍體身上的那個運動手環,是屬於飛曼健身會所的,是Q市城區內特別高級的健身會所,一個月光是會費就要兩千多,在Q市城東的位置,而屍體被發現的位置,那個海岸港口的位置,在城西,剛好是城市的兩頭。
從他身上的穿著,以及穿戴的設備,都不難看出來,他原本是打算去健身的,突然跑到這個地方游泳,然後溺水而死,不是一個很奇怪的點嗎?在邏輯上完全說不通。
健身房的每個手環都有一個單獨的編號,用作是對自己會員的綁定,通過健身房的會員碼,確認了從水裡打撈上來的這個死者的身份,叫於鍾升,三十二歲,正值壯年,是一家金融投資公司的高管,這樣的年紀,這樣的身份地位,算是年輕一代裡面的佼佼者了。
他很喜歡健身,除去一些出差和加班的時間,基本上每天都會到健身房去報導,那個手環會有數據記錄到健身房的終端,以用於健身房去了解客人的健身情況,於鍾升的健身數據,差不多就記錄了他哪些天去了健身房。
會議室內,坐了專案組所有的人,還有刑警大隊的應台以及他手底下比較得力的幾個幹警,是秦哲把他們召集起來的。
秦哲開始給他們分析,「短短沒幾天的時間,發生了兩起重大的命案,我相信各位心裏面都挺心慌的,這裡,是我做的一些對死者以及案件的分析,希望能夠對各位偵破這起案件,起到幫助。」
投影幕布上的PPT,先轉到第一個案件,「死者畢欣和齊陽,兩位死者是男女朋友關係,前陣子網絡上的焦點人物,相信大家也不陌生了,在死者的胃中發現麻藥殘留,死前曾吃下帶有麻藥的食物,兩具屍體的手部都有被折斷的痕跡,這種報復性的行為,往往容易聯想到兇手的內心是懷有仇恨的,但其實不一定,兇手很可能是一個具有反社會人格的人,這種人格是目前確定的性格裡面,危害性最大的,所有的人,只要是他們看不過眼的,都會成為他們仇視的目標。」
秦哲將PPT轉到下一頁,出現的照片是兩具焦屍的具體細節,「因為屍體被火劇烈焚燒的關係,這兩具屍體可以提供給我們的信息十分有限,他們是活生生被燒死的,不過在二次驗屍的時候,我發現,這個屍體的口腔里,有一顆金屬紐扣,兩位死者身上穿的都是沒有紐扣的衣服,這就說明,這個金屬紐扣很有可能是死者在死之前接觸到的某人留下的,很有可能是來自於兇手的。」
宋雪琪這時候也攤開一份文件說道,「第一宗案件,我們調查發現,兩位死者很有可能是受到某些以賭博作為樂趣的人用金錢的誘惑,才發生了這樣的慘案,並且,在以往看似意外和自殺的案件中,我們找到了九宗與這個情況極為相似的案件。」
說著宋雪琪把事先列印好的情報分發出去,「這是對我們警方極大的挑釁,甚至可以說,這些案件不能處理好,就是我們警方的無能,這城市一方,是我們守衛的地方,犯下這樣的事情,我們都該自省。」說著她示意秦哲繼續。
「我們現在來分析一下,為什麼這顆金屬紐扣會到死者的口中呢,根據我的推斷,死者生前最靠近兇手的機會就是兇手折斷他們手的時候,這個時候,他們有身體的接觸,死者知道在劫難逃,便趁著兇手不注意,咬下了一顆紐扣含入自己的口中,這個金屬紐扣我們做過調查,是休閒西裝勞斯這個品牌所用的。」
「兇手去做這樣的事情,還穿著西裝,勞斯西裝可是很好品質的,講究人啊。」應台說道,他對這個品牌還是比較熟悉的,家裡催著相親,特地給他買了一套,那價格,抵上他一個月工資了。
秦哲接著他的話說道,「你說得沒錯,兇手是一個很講究的人,或者可以說,兇手是一個很懂得享受的人,他穿著西裝去做一件殺人的事情,很可能就跟有的人穿著西裝去品味紅酒,是同樣享受的事情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