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五章失火案
2024-09-12 04:40:32
作者: 公子既白
早上十點鐘,我們來到了位於江州市東城區的一棟居民樓內。在兩個小時之前,這棟居民樓的十樓忽然著了火,火焰和滾滾的濃煙從窗戶冒了出來。
據目擊者稱,事情大概發生在早上八點多鐘,十樓著火之後,有一個年輕女人忽然從窗戶上跳了下來,身上還帶著火。這個女人大聲尖叫著從樓上摔了下來,臉朝下跌在了地面上,當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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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到達案發現場的樓下時,法醫已經驗屍完畢,屍體依然躺在地上,上面覆蓋著一張白布。
法醫告訴我們,被害人是從高處墜落而亡,身上有多處輕微燒傷,左腳扭傷,但這些都不是致命傷。
我們幾人走到了屍體旁邊,沈隊掀開了蓋在屍體上面的白布,露出了被害人血肉模糊的屍體。我們發現被害人一頭長髮散亂,身上還穿著睡衣,這說明在她跳下樓之前,是剛剛起床的狀態。
無論是從現場的情況,還是法醫的驗屍結果來看,這件案子都像是一起意外事故。但令我們感到好奇的是,這火到底是怎麼燒起來的?
沈隊將白布重新蓋在了屍體上面,然後轉身朝樓道內走去。我們知道他是想去被害人家裡查看,便也急忙跟了上去。
當我們來到被害人家裡時,發現了一個奇怪的現象。除了廚房之外,其它地方完全沒有被火燒過的痕跡。這種情況似乎不大可能會發生,在沒有人及時滅火的情況下,廚房內的火肯定會迅速蔓延到其它地方的。
但我們現在看見的是,只有廚房內有被大火燒過的痕跡,但也只是局部而已,就連廚房的玻璃門看起來也是完好無損的,像是完全沒有被大火燒到。
這種情況看起來就像是,大火在燒到一半的時候,忽然就像是接到了命令一般,主動的撤退了回去。雖然這麼比喻聽起來實在是有些詭異,但眼前的這幅場景,卻不得不讓我們產生這種想法。
大半個廚房都已經被燒得面目全非了,我們也很難從這堆廢墟中發現什麼線索出來。不過,讓我們想不明白的是,好端端的,廚房怎麼會忽然著火呢?
據我們了解,被害人名叫厲娜,今年二十九歲,是一家GG公司的普通員工。昨天晚上,她和幾個朋友在一家酒吧裡面,喝酒喝到大半夜才被朋友送回了家。
據她的朋友說,被害人厲娜前幾天剛被她的男朋友給甩了,因為失戀,她才找了他們幾個朋友出來一起喝酒。
昨天晚上在酒吧的時候,厲娜喝醉了,還炫耀似的對他們說,自己很快就會有一個帥氣多金的男朋友,到時候她一定會帶這個男人來見他們。
當時,大家都認為她是喝醉了,所有也沒有人放在心上。只是沒想到,她還沒有找到下一個男朋友呢,卻忽然出事了。
聽到厲娜朋友的話後,我們幾人不由的對視了一眼,腦子裡同時閃過了一個念頭。
沈隊臉色一變,立即對我們幾人說道:「我們必須要找到被害人的手機!」
其實不用沈隊開口,我們幾人也知道該如何做了。這起失火案和之前孟賢正、顧非的案子非常相似,表面看起來是意外事故,但卻處處透著古怪。
而且厲娜為什麼會在失戀沒幾天之後,忽然對朋友說出「我很快就會有一個帥氣多金的男朋友」這種話來。因為經過我們調查得知,厲娜最近一段時間並沒有相過親,也沒有任何人給她介紹過對象,她平時的生活基本上三點一線,不大有可能會在這麼短的時間內,結交到新男友。
這不得不讓我們懷疑,她是否也收到了沈傲天發來的微信,是否和那家詭異的典當行簽訂了契約。
所以,我們才會急忙回到了被害人的家中,四處搜尋著被害人的手機,想要證明被害人的死亡是否和那家詭異的典當行有關係。
我們幾人分散開來,在被害人的家中四處搜索。我看其它房間裡都有人了,只剩下被燒的焦黑一片的廚房了。
我想,既然是廚房著火,那就說明,被害人當時一定是在廚房裡面,否則她不可能從廚房的窗戶上跳下去。廚房著火的時間是早上八點多鐘,這個時間,被害人很有可能是在廚房裡面做早飯。
現代人的生活根本離不開手機,幾分鐘不看手機,就像是丟了魂一樣,無論走到哪兒,或者在做什麼,都要時刻將手機帶在身上才安心。
所以,我想被害人在做早飯的時候,會不會也將手機順手帶進了廚房裡呢?
如是想著,我疾步走進了廚房內,在一堆焦黑的廢墟之中,四處搜尋手機的下落。但是,我心中並沒有抱太大的希望,廚房被燒成了這個樣子,就算手機真的在這裡,恐怕也已經被燒毀了。
儘管這樣,我還是抱著一線希望,仔細的在廚房的廢墟之中翻找著。最終,我還真的在一個燒焦了的木板下面,找到了一個外表焦黑的方形物體。
我將這個燒焦了的物體從木板下面拿了出來,仔細一看,才發現這真的是一個手機!而且,燒焦了的只是外面的手機殼而已,裡面的手機看起來完好無損。
這真是見了鬼了!手機被壓在木板下面,竟然一點兒也沒有被燒壞!怎麼想都覺得不大可能啊!
不管怎樣,我好歹是找到了被害人的手機。我試著按了按手機上面的按鈕,手機屏幕瞬間亮了起來。我心裡一喜,就想立即打開微信查看。
但是,很可惜的是,手機屏幕上設置了指紋解鎖,我是不可能打得開的。看來,只能把這個手機拿回警局去,讓警局的技術人員想辦法將手機打開了。
想到這裡,我從廚房裡面走了出去,告訴沈隊他們,我已經找到了被害人厲娜的手機了。
沈隊讓許明輝將這個手機帶回警局去,交給技術人員解鎖。而我們其他人要留在這裡,等天黑之後進行招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