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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國家一級保護動物

2024-09-05 21:24:46 作者: 逆水之寒

  二郎往東飛奔了差不多一里路,中途一直不敢停,生怕那兩個壞蛋追上來。

  後來實在跑不動了,一頭栽倒在地。頭枕在濕漉漉的草地上,不知自己身在何處。

  這個世界令他感到很陌生,甚至連天空也與原來不一樣了。

  原先的夜空中最多只有個月亮,和光亮微弱的幾顆星星。偶爾划過天際的,也不過是些閃著紅燈的飛機而已。

  但這裡的夜空里卻星光璀璨。

  天呀,有那麼多的星星。有些還在神秘的眨著眼睛。

  突然一顆流星從天際划過,那是顆閃著紅光的火流星。二郎正準備許願時,它卻很快的消失不見了。

  本來想許的願望是讓自己離開這裡,再回到原來的世界。雖然那裡也不怎麼好,但畢竟是自己所熟悉的。

  而在這個世界裡,一切都是那麼的陌生,一切都是那麼令人恐懼!

  

  二郎今天太累了,完全不想動,索性就這樣躺到天亮。

  微風輕輕吹拂著面頰,好似母親溫柔的撫摸。要是媽媽還在該有多好呀!他這樣想著沉沉的進入了夢鄉。

  再次甦醒時,太陽已升得老高。耀眼的陽光刺得二郎幾乎睜不開眼來。頭昏昏沉沉的,就像頂著個南瓜。

  他用雙手支撐著身體掙扎著坐起來。

  終於發現自己正躺在離一條山間小路不遠的草叢裡。

  前面不遠處立著一塊巨大的山岩,上面刻了幾個大字------景陽岡。

  這就是我打死老虎的地方?

  不,正確的說應該是另一個我打死小老虎的地方。

  其實事實的真相是老虎自個撞死的,與他並無干係。

  但沒人會信。

  老百姓想要一個傳奇,官老爺也想要一個替死鬼。所以最終倒霉的只能是自己。

  雖然贏得一世英名,但卻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價。命都沒啦,還要那些虛名幹嘛?

  有意義嗎?

  他真心為這個世界中的二郎感到不值,完全死得不明不白莫名其妙。

  唉!

  他嘆了一口氣。

  也許這就是命運吧。那個二郎不死,自己這個二郎又怎能來到這裡呢?借屍還魂也要有個屍體呀!

  要不然,兩個人格住在一個身體裡豈不是變態嗎?至少也是精神分裂。

  想想都令人後怕。

  既然都來到這裡了,自然要上去參觀參觀。反正自己也沒啥事兒,只當是野遊吧!

  景陽岡聽著很威風,其實只能算是個不太高的山丘而已。上面的樹木倒很多,遮天蔽日鬱鬱蔥蔥。

  沒過一會兒,二郎就來到了所謂的打虎之處。

  當然,那裡並沒有人在地上插個牌子,書寫二郎的英雄事跡。

  那座慰靈碑上寫的其實是:吾虎名喚小花。天真善良,活潑可愛。廣受四周百姓喜愛。不料竟遭橫禍,遇狂徒殺之。嗚呼哀哉!可憐小花暴屍荒野,慘遭遺棄,人神共憤啊!

  此碑有兩個成年人的高度,由不知從哪兒運來的大理石構成。白色的碑身,黑色的大字。

  仿佛在控訴著什麼。

  我嗎?

  二郎本想撿個石頭在上面搞點破壞什麼的,但轉念又想:這碑自然是縣太爺修的,已然花去了不少民脂民膏。

  自己將它破壞後,修繕又得花錢。誰的錢呢?自然是黎民百姓的錢。

  想到此處,二郎就漸漸打消了這個念頭。

  但死罪可免,活罪難逃。

  他實在不喜歡這個碑文,完全是在顛倒黑白、指鹿為馬呀!

  最終他選擇在碑上撒了一泡尿,算是種羞辱吧!他實在太憤怒了,不發泄一點,肚子會爆炸的。

  剛尿完,二郎的頭又開始疼起來。

  雖然沒有上次那麼厲害,但還是令人有些受不了。

  頭腦里依然是一些光點、一些色彩自混沌中湧出來。它們輕輕飄舞著,逐漸的組合成了一個影像。

  「武二郎,你知罪嗎?」

  衙門的大堂里,手持大棒的僕役分站兩旁。一個身披官服,頭戴烏紗帽的傢伙一拍桌子高聲叫道。

  他腦門的正上方掛著一副牌匾,上書四個大字-------明鏡高懸。

  「不知!」

  二郎覺得他的帽子很有意思,上面象插著一根棍子似的。

  「嘿嘿,大膽狂徒還不認罪?」

  縣太爺冷笑一聲,命令衙役拿棍子打。

  揍了足足有一盞茶的功夫,縣太爺又問:「武二郎,你可知罪否?」

  「我為民除害,何罪之有?」

  武二郎仰著頭大聲叫道。

  「呵呵。好,這回讓你死個明明白白。看你還有什麼話說?」

  縣太爺一擺手,兩個衙役立刻收了棍棒重新肅立兩旁。

  「我大奉國,如今國勢強盛、百姓安康、父慈子孝、人人有飯吃、戶戶有衣穿。都是承蒙聖上之恩德,才有大夥的好日子過。」

  縣太爺搖頭晃腦,一臉的陶醉。

  「聖上不但憐惜百姓,還對萬物都有疼愛之心。親自設定了一部自然生態保護法。老虎更是被定為了國家一級保護動物。」

  「你不去愛護,反倒去將它打死。你還敢說你沒犯罪?」

  「可……可它要來咬我怎麼辦?」

  武二郎委屈地說。

  「嘿嘿,問題是它咬到你了嗎?如果它真的咬了你,根據自衛條例的確可以動武驅離。可你是怎麼做的?你卻兇殘的將它殺害了。」

  「如果真的被咬到了,我還能在這兒講話嗎?驅離?問題是它願意離嗎?」

  「呵呵,無論如何老虎是弱勢的一方。你沒事去它的地盤閒逛就是無理取鬧。咬死也是活該!」

  「那老虎為害一方,我是在為民除害!」

  「法盲啊,法盲!無論如何你觸犯王法就是死罪!來呀,把認罪狀取來。」

  縣太爺一撫衣袖朗聲叫道。

  不一會兒,衙役取了張狀紙來,拉著二郎的手就要往上按。

  「冤枉,冤枉!你們這是在做偽證。我死也不服!」

  二郎掙扎著,將手捏成拳頭想把指頭藏起來。

  「嘿嘿,對付刁民沒有什麼道義可講。如今人證物證俱在,你就老老實實的認了吧!」

  縣太爺撫著鬍鬚,繼續命令道:

  「你們快將他的指頭掰開。早點完事早點退堂,老爺我早飯還沒吃呢。」

  二郎終於還是敵不過那些衙役,被打的紅腫的手指最後按在了狀紙之上。

  「老爺冤枉啊!我根本就沒打死老虎,是它自己一不小心撞死的呀!」

  二郎被逼無奈,終於還是說出了實情。

  「哼!無恥狂徒。居然還在說謊!老虎明明是被你硬生生用拳頭打死的。十里八村的誰人不知,哪個不曉?還想狡辯?」

  「可那隻虎真不是我殺的呀!」

  二郎哭了。

  他終於意識到這事可不是鬧著好玩的,真的是要掉腦袋了。

  「呵呵!認罪狀已在手,多說無益,押他下去三日後問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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