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脈絡清晰
2024-09-09 02:21:37
作者: 腰橫秋水
「我們總共勾兌了700毫升,一邊喝著一邊捋捋案情的脈絡。」
李毅拉開凳子坐下,斟滿兩杯酒,「這一杯大約100毫升,慢慢來,我們還有事兒聊。」
「要是咱們倆真喝得不行了,斷片了,明天是不是可以公休。」秦剛道。
「你不用擔心這個,劉隊會拎你起來,有108種方法可以叫醒你。」
目前雖然無法為嫌兇畫像,李毅心裡清楚,這個案件的脈絡逐漸開始明了。
首先排除了小區內人員作案,整個小區差不多100戶,最密集居住的一幢樓也只有9戶,有的一戶也沒有,入住時間最長沒有超過一年。
七成以上住戶都是退休的老人,像葉夢茵這樣的年輕住戶,多數為租住。
住戶相互之間都比較陌生,見面少溝通少,產生矛盾機會少,也談不上有任何鄰里紛爭。
而且葉夢茵從事的這個行業,基本不需要和人打交道,可以說除了物業管理的工作人員,小區里大概沒人知道她的存在,如果不是兇案發生,起碼李毅自己也不知道。
小區物管和保安對住戶的情況掌握比較清晰,案發的時間段里,他們都有當班或休息的證明,平時也很少見到葉夢茵。
從拿走手機(意外被路人甲拿走)和錢包的手法分析,一開始也許是想製造入室搶劫殺人的錯覺,但是將洗浴室的物品也帶走,是想抹掉兇手曾經在1503出現過的痕跡,這不算是幫凶的疏忽,因為必須這麼做。
麓山逸景的地理位置實在太偏,流竄作案也可以排除,要做這類案子,從交通便利考慮,市區太多這種選項,選擇對象也應該是湖濱這種樓盤。
葉夢茵來穗市不到三年,社會關係十分簡單,公司經營正規,她只是一個普通員工,不涉及公司內部核心及財務狀況,在這角度上導致她遇害可能性為零。
從錢包的出現到黃建明的出現,透露了一個很明確的信息,疑犯並不是為了錢,而銀行卡的密碼和手機備忘錄里的生日信息,也透露了他和被害人的關係。
既非流竄作案,也非見財起意,也非鄰里矛盾,也沒有社會上和工作上的誘因,只能是為情。
可以肯定兇手是從小區外部進入,而整個罪案分三段時間完成,按時間順序,現場出現ABC三個人。
A或許就是被害人的魅影男友,B是路人甲,C是幫凶。
根據時間順序倒推分解三段過程。
第三段,C自駕或通過其他交通工具來倒體校周邊,通過自己對校區內監控分布的了解,完美避開攝像,來到靠樹林邊的圍牆,逾牆而出,穿過樹林到達小區圍牆外,如法操作進入小區。
至於是通過電梯還是走火通道上下樓,已經不重要,因為不會有攝像記錄。使用鑰匙進入1503,鑰匙應該由A提供,完成清理後原路返回,隨後離去,來去都很隱蔽無痕跡,考慮交通,傾向採用自駕模式(車有可能被套牌)到達和離開體校周邊。
這一階段里,暫時有三個人進入視野,老邱、邵國清和邊維。
三個人里,有兩位與被害人有過關聯,而老邱目前在所獲信息的表象里,與被害人毫無瓜葛。
勾兌酒是否與1503的兇案有聯繫尚不確定,但在這個時間節點出現,也必須觀注,有一點是十分肯定的:三個人對體校環境相當熟悉。
體校的監控設備參數和分布拓撲圖是個重要環節,想要完美避開攝像,這是相當精準的資料,即便是不熟悉體校內部環境,也可以憑藉這份資料輕鬆規劃在體校里出入的路線。
這份資料的經手人,也應該要進入案情視野。
第二段,B也就是路人甲進入現場。
這是個意外發生的中間環節,他的出現只是應約,能夠進入現場是因為A的慌張離開沒有關好門,意外的兇案現場讓他感到驚慌。於是只拿走了可能讓他成為嫌疑對象的手機,同樣也慌張離去,來去都暴露在監控之中,出入時間節點也都契合過程。這個階段最明確的一點就是:離開時關好門,C使用鑰匙進入也就成立。
第一段,A來到現場,從麓山逸景的地理位置分析,A乘坐的公共運輸工具應該是計程車或網約車,或者是自駕;從方便來去的角度考慮,首選是自駕,其次是網約車,小區雖然偏,但信號是覆蓋到了,李毅用過地圖定準還是準確的。
當天進入小區的外部車輛有五部,一部車是林女士,走馬觀花地繞了一圈後離開。另一部車是路人甲,在進入現場短暫時間後也慌忙離開,兩部車在小區滯留的時間都很短。
另外兩部車屬於來小區看望父母的年輕人,一直停留到晚上才離開,沒有疑問。最後一部是李毅搬家進出的車輛,屬於警隊用車,可以排除。
A和被害人因感情發生糾纏,是蓄意還是意外殺害死者,暫不確定,肯定的一點是他的離開很慌張,由此分析,意外成分比較大。
完全無法解釋的是:創口在腹部, 被害人身上的裙子沒有破損。如果是在被害人更衣是痛下殺手,那就是蓄意謀殺。
那這二者間就有矛盾性,如果蓄意,那麼他逃離時不至於如此驚慌。
李毅把捋出的思路一一講解,條理清晰,秦剛不斷點頭。
「你可以補充,這只是我這幾天以來思考的場景和設定,也是按照三點一線這個大方向,想想有什麼遺漏和錯誤。」李毅道。
「感覺都在你的分析里,我們現在最頭疼的是,怎麼給C畫像,A目前是空氣,畫不出C就沒辦法畫出A,我還能再開一下腦洞嗎?」
「當然可以,別跳出一個外星人就行。」
「A不是在7號才進入的1503,而是6號,7號早上他一直都在現場,而後B和被害人聯繫借錢的事,最後因為這個事兩個人發生爭執而導致不幸的發生,逃離現場後,越想越怕,想到現場有他留下的痕跡,但以他自己返回現場做清理是辦不到的,於是聯繫了C完成這個任務。」秦剛道。
李毅小啜了一口,「如果這樣,他應該清楚,在他離開後B會出現。即便是他認為自己離開時關好了門,B敲不開門,也會打電話聯繫,此時手機還在,最後事情的發展方向完全無法預計,還聯繫C有什麼用。如果要成立,只能是因為別的事發生爭執,而他也不知道B將會到來。」
天上星星點點,李毅覺得似乎開始有點醉意,「我捋這個脈絡清晰嗎?」
「暫無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