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霸王合同
2024-09-04 20:27:26
作者: 十加一
立契約書人甲方許安哲、乙方沈沫,雙方於2019年6月18日就協議婚姻事宜,訂立本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在契約婚姻期間不得背叛婚姻。若乙方因個人原因對甲方造成負面影響則需支付拾萬元整(¥100,000.00)賠償。
第二條在婚姻期間甲乙雙方需承擔家庭義務,在精神上給予雙方親人必要的慰藉。甲方每月支付乙方貳拾萬元整(¥2,00,000.00)生活費,乙方需配合甲方出席必要活動。
第三條契約期限5年,於2024年6月17日結束,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契約,約滿後甲方需一次性支付乙方伍仟萬整(¥50,000,000.00)分手費,從此男婚女嫁,互不干擾。
第四條.......
沈沫一字一句看得仔細。契約內容簡單,不過堪堪5條,有些還是冠冕堂皇的廢話,但是整篇顯眼的阿拉伯數字讓她切身感受到這是一段全靠金錢堆砌起來的婚姻。
一個個數字冷冰冰的印在雪白的紙上,充滿著銅臭的味道。沈沫掃到契約最後,白紙黑字寫著
「本契約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經雙方同意後,甲方有權在契約期間更改條例。」
這簡直就是霸王條款啊!上面的條款看起來是偏向乙方多一點,可最後一句話讓所有主動權都掌握在了許安哲手裡,這無異於寫這個契約的筆在他手裡,他想怎麼改都可以。
雖然有那句「經雙方同意後」,但是這個在沈沫眼裡就像沒有一樣。這契約於乙方完完全全處於劣勢。
契約上的生活費、分手費放在一般家庭都是天價的金額,可是沈沫知道這些錢對於身價萬億的許安哲來說簡直就是九牛一毛。
憑什麼區區五千萬就要買斷一個女孩五年的青春,每個月20萬的生活費也虧他有臉寫進合同,20萬對於他們那種豪門能幹什麼,頂多買個錶帶,真是越有錢越摳。
沈沫掃過紙尾,乙方一欄端端正正寫著「沈沫」兩個字,沈沫吃驚,表面也沒有怎麼顯露出來。
原主的字很清秀也很板正,看起來和自己的很像,三點水沒有任何連筆,就像小學生剛開始練字一樣,一點一頓規規矩矩的放著。
她小時候性格比較急躁,覺得老師布置的抄寫作業非常沒有必要,不僅手握三支筆矇混抄寫更是把字寫的異常潦草,後來爸爸看不下去了,都說人如其字,害怕以後自己閨女被人嫌棄字從而懷疑人品就買了百份字帖逼著沈茉練字。
起先她反抗過,被打了一頓也就妥協了,練著練著竟改不過來,現在的她寫的一手印刷字體,板板正正,就像從語文課本里摳出來一樣。
後來因為經常要簽合同,她才練起商業字體,但是也僅限於她的名字,其他依舊是沒有生氣的印刷字體。
沒想到原主不僅名字跟她像連字體也那麼像,難怪老天選她們進行靈魂互換。
只是這合約上怎麼沒有寫怎麼睡覺的,難道晚上要和他同一張床睡覺麼?想想他對原主做的那些事,沈沫就發怵,胃沒來由地翻騰,真不知道以前原主是怎麼過來的,往後翻翻
後面還有一張,應該是許安哲提到的更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