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總有刁民想害朕

2024-09-02 02:06:59 作者: 紫衣飄飛

  楊雲抱著肩膀,好奇的看著對面的李大嘴。

  這人可真是個戲精啊!

  他倒想看看,李大嘴到底能耍什麼把戲!

  金老闆也是一臉的淡定神色,在這一行乾的久了,什麼樣的人看不出來!

  李大嘴是什麼東西,那就是一條又老又滑的臭鲶魚,他嘴裡吐出的髒字,有幾個是能聽到耳朵里的!

  不過這種人,想要甩掉也是個麻煩,除非能給他多點教訓,讓他徹底害怕。

  「本來我想跟楊雲簽訂協議,他也已經同意了,可看江萊影視集團給的價錢高,瞬間就背叛了大嘴唱片公司,當時他可是從我們大嘴唱片公司里跑出來的藝人啊!」

  

  「這不是赤裸裸的跳槽行為嗎?」

  李大嘴聲淚俱下地控訴道!

  只可惜乾打雷不下雨,一點眼淚也擠不出來,就好像一隻瘋狗,跪在地上嗷嗷叫。

  「當時我們本身簽訂了協議,由於我心軟,我的那份協議我太相信他,就沒有怎麼保存,等到他走的時候,我才反應過來,他已經利用U盤,把我的那份協議給拷走了。」

  「除此之外,之前的紙質協議也毀屍滅跡,這人多危險啊!還有我大嘴唱片公司其餘歌手的經典之作,都被他劃了個乾淨。」

  李大嘴說到這裡,話鋒一轉道:「難道你不覺得奇怪嗎?什麼樣的人能夠一天寫出來一首歌?」

  「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們最近發歌的頻率實在是太頻了,若說沒有抄襲行為,除了我之外,別人相信嗎?」

  之前這一直是金老闆的心病,他也覺得很奇怪。

  不過後來想想,他想明白了。

  並不是想明白了楊雲的天賦,而是想明白了一個人能夠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完成好幾首歌,有可能是他提前就構思好的。

  按這麼算來,再看一下楊雲的年齡,他也確實算得上天才了,就好像重活了一輩子一樣。

  「所以楊雲肯定是抄襲的,就算不是完全抄襲,也嫖竊了別人的思路,加工之後才變成了如今的歌,還發行到網上!」

  「早晚有一天會被爆出來的,他肯定走不遠,如果你聽我的,趕緊把楊雲趕出去吧,這種人不配在音樂界混下去。」

  聽到李大嘴喋喋不休的說完,楊雲早就聽不下去了,白芙雪也皺緊了眉頭。

  這不是妥妥的,現實版的總有刁民想害朕嗎!

  自從沒有進入大嘴唱片公司之後,楊雲和李大嘴幾乎沒有任何交集,可架不住有些人眼氣!

  一旦人的嫉妒心上來,什麼樣的屎盆子都能扣到自己的頭上!

  金老闆吧嗒的抽了口煙,冷笑一聲,道:「李大嘴,故事講到這裡,應該結束了吧?你編故事的能力,適合去當一個編劇!」

  「哦對,你的演技還是拙劣了一些,在旁邊嚎了這麼久,嗓子干不干?要不我給你倒杯水?」

  李大嘴有些尷尬,旁邊的秘書手都不知道放在哪裡。

  李大嘴剛才的所作所為實在是太丟人了!

  如果不是對方給自己開工資的話,秘書都想腳底抹油開溜,

  在別人的公司里哭天嚎地,指責別人當紅的歌手,這種破事也就李大嘴能夠乾的出來。

  「就算你說的是真的,當初楊雲先來到你的大嘴唱片公司,然後才來到江萊影視集團,我相信明智的人都會這麼做,而且你給的價錢低,你窮還有理了!」

  「這年頭,良禽擇木而棲。更何況你之前說的,偷拿合同拷U盤的事更是無稽之談,我這裡電腦都不設密碼,如果楊雲想,他隨時可以跳槽,那肯定是我這面服務不周。」

  「自己沒有能力,才會吐槽員工跳槽,如果有能力,怎麼可能到對手的公司來哭哭啼啼呢?」

  李大嘴被說的啞口無言,楊雲一腳踹到了李大嘴的屁股上!

  他在地上滾了一圈後,腦袋上都是土,從地上爬了起來。

  「楊雲,你幹什麼?」

  「看到你像個沒人要的喪家之犬,還賴在地上不願意走的樣子,我尋思幫你一把!」

  「還有,我最討厭別人指著我講話,下次,你再指著我,那根手指也別想要了。」

  楊雲一向說到做到,李大嘴緊張的咽了口唾沫。

  楊雲的眼睛裡仿佛有千萬道寒芒,讓他怕的不行。

  此人非同小可啊!

  「我們走!」

  李大嘴揮了揮手,想要帶著秘書離開,走了幾步之後,卻發現秘書並沒有跟上,回頭一看,秘書站到了楊雲的旁邊,而後一臉星星眼的看向旁邊的金老闆。

  「我可以來這裡工作嗎?」

  「不知道這裡是不是缺員工,我什麼都可以做。」

  「楊哥哥實在太帥了!」

  臥槽!

  李大嘴大跌眼鏡,怎麼來一次鑽石唱片公司,把秘書也搭裡頭去了!

  楊雲無奈扶額,自己的魅力可真是無時無刻都在散發著!

  這該死的人格魅力!

  白芙雪看到這一幕,緊張的抓住了楊雲的胳膊,好像在宣誓主權一樣。

  李大嘴氣的指著秘書道:「趕緊給我滾回來,我可以既往不咎,你要是再不回來,這個月的工資別想要了!」

  秘書扭過頭,堅定地說道:「我不!剛才金老闆已經答應我可以在鑽石唱片公司給我安排個工作,就算在這裡做保潔員,我也不要回去了。」

  「可以和楊哥哥親密接觸,每天見到楊哥哥我就很知足了,工資什麼的都是浮雲。」

  李大嘴一口老血噴了出來!

  這秘書跟自己也有兩年了,沒想到這麼快就被敵方吸引過去!

  他這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啊!

  楊雲怎麼也沒有想到,對方的秘書居然成為了自己的粉絲。

  「楊哥哥,趁著我明天入職,你先給我來個簽名。」

  秘書激動地將袖子挽了上去,露出了裡面的白襯衫,「簽在這裡就行,以後我能跟小姐妹炫耀一下。」

  「她們肯定相當嫉妒,我居然和當紅歌星楊雲在同一個唱片公司!」

  楊雲呵呵了一聲,「倒也沒有那麼誇張,而且我不是什麼當紅歌星。」

  在楊雲的理解範圍內,當紅歌星起碼要成功的辦下三十場演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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