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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章 他最重要的人,都在身邊

2024-09-01 09:05:34 作者: 酸奶芝士

  「他們……都走了嗎?」

  「走了。」

  

  女人坐在地上呵呵一笑,「走了就好。」

  送完客的回房的沈括見此情景,連忙上前拿走她手裡的酒瓶,將她抱到床上,碰到她冰涼的胳膊時,眉頭不悅地擰緊,低聲訓斥:

  「都已經深秋了,還坐在地上,生怕自己不會著涼是不是?」

  女人似乎喝醉了,臉頰又紅又燙,聽見他的聲音癟了癟嘴,似乎還有些委屈,「臻臻坐在地上看書你都不管,怎麼老是凶我?」

  「……」

  沈括愣了愣,他並非故意不管臻臻,只是……下意識地管著秦胭而已。

  將她放到床上躺好,脫掉鞋子,又拉過被子給她蓋上,剛要去洗漱,沒想到卻被秦胭一把拉住,沈括不明所以地回頭,就聽見某人蒙著頭,委屈巴巴地問,「你是不是不喜歡別人知道我們結婚的事?」

  「……怎麼說?」男人不由地挑高了眉頭,不知道她何出此言。

  被子裡傳來女人的聲音,悶悶的,聽著還有些沙啞,「你今天晚上吃飯的時候一直不說話,沒什麼胃口的樣子。」

  那是因為在想著顧西辭的事情。

  他心裡這麼想,但嘴上卻說著,「那是因為工作上的事,跟你沒關係。」

  沒想到被子底下的聲音很委屈了,「我就坐在你旁邊,你居然……還在想工作上的事,我果然沒有工作重要。」

  「……」

  沈括垂眸盯著那隻拉著自己的胳膊看了三秒鐘,語氣忽然低到沒有溫度,「有什麼事就說,不要拐彎抹角、陰陽怪氣。」

  「……」

  時間靜默了幾秒,忽然被子被一股大力扯下,露出女人那張紅撲撲的小臉,雖然五官皺到了一起,神情哀怨,但是眼角並沒有淚花,可見有事但不是什麼大事。

  見裝不下去了,秦胭也索性攤牌了,一雙幽怨的水眸瞅著男人,癟著嘴小聲問道,「你今天去醫院,為什麼不帶我去?」

  「為什麼要帶你去?」

  不等秦胭回答,沈括立馬心領神會,「你是在擔心餘詩秋?」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錯覺,她好像聽見了男人輕笑一聲,「放心,我要是跟她有什麼的話,根本不用等到現在。」

  「……」

  這話倒是真的,要是他們真的有什麼的話,現在也就沒她什麼事了。

  誒?不對,明明青梅竹馬是她,天降也是她,為什麼好像說的她搶了余詩秋什麼東西似的?

  秦胭搖了搖頭,軟著嗓音開口,「我不是在擔心這個,我只是覺得……她的父母對你來說是很重要的人,所以我想去見見。」

  「想站在你身邊,得到他們的認可……告訴他們,我們結婚了……我們結婚了……」

  說著,她伸出自己的右手,那枚銀白色的戒指在燈光的照耀下,折射出明亮的光芒。

  女人分明沒有在看他,卻偏偏一副滿心滿眼都是他的模樣——

  因為結婚而開心,因為沒有得到認可而委屈難過,她的喜怒哀樂似乎因他而起,由他主導。

  「……你還真是……」

  沈括盯著她的目光越來越沉,忽然喉結上下一滾,同時抬手挑起她的下巴,俯身吻了上去——

  「唔!」

  秦胭被他急切的動作弄的有些難受,下一秒就聽到男人低沉的嗓音響起,「你不需要得到他們的認可,都不是什麼重要的人……」

  「我最重要的人,都在我身邊……」

  「……」

  秦胭一時沒聽懂,還想問些什麼,不過很快就被沈括的手指弄的沒辦法集中思考,然後漸漸失去姿勢,只是一味的放縱自己的身體,跟隨男人一起沉淪,沉淪到無盡的海底……

  *

  他啊,從小似乎就比別人聰明一些,聰明到身邊的人覺得害怕。

  比如他很早就知道自己其實不是父親的孩子,同時他也知道父親在外面已經有了別的女人,因為好幾次,父親都借著帶他出去玩的名義出去私會,然後把他丟在一個地方,直到天黑才會接他回家。

  直到有一天,所有的謊言和假象都被撕破,那段本就岌岌可危的關係瞬間土崩瓦解。

  經過很長一段時間的吵架、暴力、冷戰之後,兩人出乎意料地又和好如初了,只是弱小但並不算無辜的他成了出氣筒,被迫承受了所有怒火——

  某一天,一向不愛帶他出門的母親居然帶他出門了,甚至還十分體貼讓他坐下休息,她去超市給他買水。

  女人的身影越走越遠,漸漸消失在人群中,也消失在他生命中——

  他十分清晰的知道,她不會再回來,他們以後都不會再見面了。

  這種情況的話,應該就是被拋棄了吧……

  他並不難過,甚至覺得解脫,雖然他還不知道什麼是解脫,只是隱隱感覺一直以來壓在他身上的大石頭,突然消失了。

  可是不知道為什麼,溫熱透明的液體,還是會順著眼眶滑下……

  餓暈過去的他醒來已經身在孤兒院了。

  因為相貌好,夠聰明,他很快被一對夫婦挑走,然而不久之後,他們有了自己的孩子,於是又把他送回了孤兒院。

  兩次下來,在他第三次又要被領養的前一天,他終於從那裡跑了出來。

  他已經厭倦了這樣反覆被挑走,又被退貨的過程,好像他是一件偽劣產品,不被任何人需要,不值得任何人愛惜。

  他很聰明,不僅沒有被找到(當然大概率可能是因為根本沒有人會找他),甚至還靠自己的「方法」,活了半個月——

  或者說流浪了半個月更為貼切,畢竟根據奶奶的回憶,他當時衣衫襤褸,灰頭土臉,像極了她從戰火中爬出來的弟弟。

  總之,在他靠著那個「方法」,將手伸向那個婦人的時候,被她現場抓住並且帶回家教育了一番。

  然後,他就留在了那棟破舊嘈雜的筒子樓里,還遇到了剛搬進來的秦胭。

  那個女孩擁有幾乎和他同樣悲慘的身世,卻也擁有和他截然不同的性子,就好像鏡子的另外一面——

  衝動、笨拙、弱小……她身上幾乎寫滿了缺點,當然也有著他沒有的特質,比如那沒什麼用處的天真、樂觀、善良。

  但是偏偏這種沒什麼實際用處的東西,有時候又不得不說,的確非常誘惑人——

  有什麼好東西的時候,她總是會第一時間拿來送給他,哪怕只是夏夜裡螢火蟲,樹上的知了,草里的螞蚱,甚至路邊盛開的一朵不知名的野花。

  她似乎總是在千方百計地討好他。

  記憶里最深刻的還是那次溺水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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