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喜歡的女生
2024-08-31 14:46:09
作者: 殷槿
蔣易川打斷顧珵:「描述你喜歡的女生,不是頒勞模獎啊。阿珵該不會是為了不讓我們猜出是誰,故意繞來繞去的吧。」
「不是。」顧珵著急解釋,「我真的很喜歡她的專業能力,我覺得她很厲害,我很喜歡她的工作成果的。」
「還有呢?總不能誰工作能力強你就喜歡誰吧,那我覺得我工作能力也不錯,怎麼沒見阿珵喜歡我啊?」楚湄也開始助攻。
顧珵接著講道:「她很獨立,有自己的思想,我能從她的工作里看到這些。最重要的是,她懂我,她欣賞我,她擊中了我的心靈。」
「再具體一點的形容呢?」蔣易川有些著急。
「她很漂亮。」顧珵不好意思地低著頭,「不管是鏡頭裡還是鏡頭外……」
「鏡頭?」蔣易川提高音量,既是激動,也是提醒顧珵。
顧珵突然愣住,用左手捂住嘴,眼神中全是不知所措。
宓笙也愣住,好像……似乎……也許,顧珵真的是喜歡自己。
「說漏了吧。」楚湄曖昧的眼神在顧珵和宓笙之間遊走。
她看那二人窘迫的模樣,心內暗笑,宓笙還說蔣易川是雙向暗戀,她同顧珵,明明也是郎有情妾有意的。
「好啦,再多說就沒意思了。」楚湄見大家僵在這,主動解圍,「阿笙,你問最後一個問題吧。」
「好。」宓笙的聲音中帶了些微顫,「如果可以選擇,阿珵想要什麼樣的超能力呢?」
「超能力?」顧珵還沉浸在上個問題里,不敢看宓笙,草草回答:「我想可以永遠年輕,這樣就能永遠留在球場上了。」
「永遠做意氣風發的少年郎,永遠被阿笙欣賞哈。」蔣易川用自己的肩膀撞了撞顧珵的肩膀,「走吧走吧,咱們去西班牙廣場。」
宓笙他們四人在外面玩到很晚才回到酒店。
到了酒店,宓笙先問隊醫在哪,得知隊醫還在給鄧巍明處理,她很是擔心。
當宓笙告訴楚湄這事之後,楚湄更是擔心地睡不著覺,她想來看看鄧巍明,鄧巍明卻不讓她來。
宓笙陪著楚湄,「楚楚,你今晚要不和我住吧,明早我們再去看明哥。」
「也行。」楚湄躺在宓笙房間的床上,心裡亂得很,「阿笙,陪我喝一點吧。」
「可以啊。」宓笙看太晚了,就沒準備出去喝酒,她讓前台送了幾瓶酒上來。
「給。」宓笙給楚湄倒上一杯,「義大利的葡萄酒很有名的。」
楚湄淺嘗一口,「不錯。」
隨後一飲而盡。
「哎。」宓笙有些目瞪口呆,「這酒很貴的,你怎麼當幾塊錢一瓶北冰洋喝啊。」
「阿笙,明哥會沒事的吧?」楚湄滿眼都是無助。
「會沒事的。」宓笙鄭重點頭,「相信國乒,相信醫生,也相信明哥。」
楚湄只是一杯接著一杯地喝,很快就開了第二瓶。
宓笙的手蓋在楚湄的酒杯上,「楚楚,雖然紅酒度數不高,但你這么喝也會醉的。」
「我酒量很好,不會醉的。」楚湄眼神清明,「我倒希望我能喝醉。」
「看得出來,你真的很喜歡明哥。」宓笙把手從楚湄的杯子上拿開,「我還挺羨慕這種感情的。」
「你沒有過這樣的感情嗎?我今天聽易川他們說,你不是有個青梅竹馬的初戀男友嗎?年少心動確實應該是一生最心動啊。」楚湄很好奇,她看顧珵那樣為這個前男友吃醋,還以為宓笙肯定可喜歡這個前男友。
「沒有。」宓笙搖搖頭,「我和他……其實也是順其自然,我們之間朋友的成分更多,從我十二歲開始,就和他是朋友了,因為認識的很早,住的又近,我的事情他都知道,他狠懂我。他是那種永遠溫柔永遠體貼的男生,但是我總覺得我們戀愛的時候隔著點什麼。」
「那你們為什麼分手啊?」楚湄想不明白,「青梅竹馬,順其自然,又溫柔體貼,還懂你,這不是很完美嗎?」
宓笙簡單說明了一下,她和宋瑾瑜競爭一個職位然後為此分手的事情。
楚湄聽完思索著:「這點事情,真不至於。這應該就是個導火索吧,肯定還有其他的原因。」
「大概是我有心理問題,很難全身心投入一段感情吧。」宓笙自嘲地灌了自己一大口紅酒,「愛情和婚姻這種東西,真的靠不住的,也沒有什麼意思,對另一個人負責,這種責任非常重,是一般人所不能承受的。」
宓笙內心深處一直很怨她父親,她從小看盡了自己母親一個人撫養自己的艱難,也看盡了母親需要一個人面對生活的困苦,她父親雖然是她母親的丈夫,但在這段婚姻中,他是缺位的。
她覺得,如果一個人選擇為了自己的事業或者其他的什麼作為終身追求,不能對愛情和婚姻負責,就不該去愛別人,更不該走進婚姻。
而她的母親,為了這樣所謂的愛情,承受了那麼多她本不應承受的痛苦。
宓笙從小就下定決心,她不會成為那樣的人。
「我不這樣認為。」楚湄舉起食指在宓笙面前搖了搖,「阿笙,我和你截然相反,我很嚮往婚姻,我覺得愛情和婚姻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物。」
「為什麼呢?」宓笙眼裡全是疑惑。
「我一直都是被遺忘的人,我很孤獨,我很想有一個家啊,阿笙。」楚湄趴在桌子上,眼神無助。
「你怎麼會是被遺忘的人呢?」宓笙不解,「楚楚,你是舞台上最耀眼的星星,即使你演的不是主角,你也得到了全場的矚目,沒有人可以遺忘你的,你的演技太精湛了,你也太美太美了。」
「謝謝。」楚湄對宓笙笑笑,笑容里全然都是慘澹,「可不管我在舞台上多麼耀眼、多麼矚目,離開了舞台,我都是被遺忘的那個。」
她講起了她的故事:「我父母在我很小很小,我都還沒記事的時候,就離婚了,他們倆很快都各自有了新的家庭,誰也不要我。我有記憶起,就是在姥姥家、奶奶家。後來上了小學開始,我就住校了。我周末經常沒有地方去,因為我爸媽都有了新的孩子,姥姥、奶奶也都去帶她們新的孫子孫女了,沒有人還記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