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8章 審訊

2024-04-26 15:32:22 作者: 海棠火火

  縱然陳碧婷的母親將她們母女說成是受害者,公安還是就著陳碧婷的故意傷人事件,對她進行了抓捕。

  不過公安在得知現場沒有人受傷,也是鬆了一口氣。

  現在國家重視這些大學生們,一旦出現點兒差錯,動不動就會上新聞報紙,到時候引發的負面影響,一時半會兒都消除不掉。

  學校里發生矛盾,還是校外的人跑到學校里來鬧事傷人,且不說被牽涉進去的是劉教授非常重視的學生沈莞,哪怕是一個普通學生,學校也是承擔不起的。

  校長跟學校的眾領導本來已經下班了,回到家裡,得知學校發生了矛盾,又匆匆趕了回來。

  公安抓住校長就是一通教育,主要說學校的安保工作做的不到位。

  「學校是給學生們學習的場所,社會上的人,就不該隨便讓他們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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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長跟主任們連聲答應,跟公安保證會加強管理後,才詢問了事發原因。

  公安回答說:「具體的情況要先回去做筆錄,詢問清楚前因後果,才能下定論。」

  沈莞是被陳碧婷母女找上的當事人,自然也要一同前往派出所。

  ……

  「你跟陳碧婷是什麼關係?」公安面色嚴肅的審問起沈莞。

  這個時代流氓罪可是按重罪定法的,公安根據陳碧婷母女統一的口供,得知沈莞與陳碧婷的未婚對象有感情以及金錢上的糾紛,對她的態度就沒那麼客氣了。

  大學生又如何?

  大學生在學校接受高等教育,本來就承載著祖國的希望跟重任。

  若人品不過關,將來在社會上造成的危害跟影響,誰來挽救?

  何況學校辦學,教的可不只是課本,還有品德教育。

  若沈莞真的做了虧心的事,那麼只能說明她明知故犯,要罪加一等!

  沈莞能夠感覺到公安對她的偏見,雖然心裡有些委屈,但她身正不怕影子斜。

  一板一眼的回答:「我跟陳碧婷本來沒什麼關係,她曾經是我愛人部隊上的軍醫,因為犯了錯,被部隊開除,並且國家收回了她的行醫資格,後來她就去給她大伯的藥鋪,幫忙抓藥,我跟她大伯拜師,學習醫術。」

  「還有就是……陳碧婷一直暗戀我愛人,在我們婚內時欺騙過我愛人,造謠我被人侵犯,導致我愛人對我產生誤解,影響了我們的感情。」

  沈莞把她跟陳碧婷的情況,完完整整的說了出來。

  負責記錄的公安記了一部分,抬頭向她看來:「你要對你說的每一句話負有法律責任,可千萬不要撒謊。」

  「沒有,我說的都是真的,你們不信,可以去平成縣調查。」

  公安正視著沈莞的眼睛,看她也不像撒謊,不過,就因為這樣,他們才更有理由懷疑,沈莞對陳碧婷心懷怨恨,誘惑她對象報復對方。

  「你跟陳碧婷的婚姻對象,接觸過幾次?」

  「只有一次,在我師傅家裡,大年初四我去拜年,剛好碰上了。」

  「那你跟她對象,有沒有說過什麼?或者都做過什麼?麻煩你給我們說具體一點。」

  沈莞:「我對她對象的了解不多,就知道他叫周渠,那天……」

  沈莞將周渠主動幫她燒火,卻被她以礙事的理由攆走的情況說了一遍。

  「吃完飯後,他跟陳碧婷就提前走了,之後又見過一次,是在我的店裡,他沒進門,在外面抽菸,陳碧婷到我店裡找茬,跟我吵了幾句。」

  「都吵了什麼?」

  「她對我提要求,在我的業務範圍之外,我不答應,她說了幾句難聽的話,還說想要舉報我,還說讓我走著瞧。」

  「你開鞋店的資金,是哪兒來的?」

  公安一個問題接著一個,沈莞都回答得很認真。

  「是我賺的錢,我在平成縣有一家小飯館,臨近學校收益還不錯,另外我從入學後,就在學校附近的夜市街做點小生意,日收益也有一二百塊錢,最近我又跟我大娘在平成縣開了一家火鍋店,現在日收益每天在兩千左右,再有……就是我愛人的津貼,獎金之類的,都存在我這兒,你們可以去銀行調查我的流水。」

  「你愛人是在部隊?」

  「沒錯。」

  公安問到了這裡,基本憑口供,是可以洗脫沈莞嫌疑的。

  「接下來我們會調查你的個人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你的銀行流水,資金狀況,以及你跟你愛人的婚姻情況,還有周渠那邊我們也會聯繫,如果你們真的如陳碧婷說的那樣,有非法關係,我們會對你追究法律責任。」

  「考慮到你還在上學,我們不會對你進行逮捕,但是在我們調查結束之前,你也不能離開本市。」

  沈莞聽到這話,為難的皺起眉。

  「可是我這周就要去集源市進貨,你們需要調查多久才結束?」

  「也快,就這兩天,我們就會調查清楚的,另外,關於陳碧婷的傷人事件,因為沒有造成嚴重的後果,我們這邊代替她的家屬對你做一個詢問,你是想要私了,還是走法律途徑?」

  「我走法律途徑!」沈莞想也不想的回道。

  就說陳碧婷這麼長時間以來,一次又一次的給她製造麻煩,造謠她,針對她,用言語攻擊還不夠,竟然上升到了人身層面。

  她如何也不能算了!

  「你可要考慮清楚,如果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那麼你的條件就不利於索要賠償。」公安幫她分析道。

  沈莞堅定的搖頭:「我不需要她賠償什麼,只要她對自己的行為,付出相應的代價。」

  「那好,我們會遵循你的意見,對陳碧婷故意傷人行為,提出訴訟,還有我們再多跟你說兩句,她雖然有故意傷人的動機,但是沒有事實,即便起訴到法院,她也不會被嚴懲,最多,做拘留處理。」

  「這樣就夠了。」沈莞淡淡的說。

  一個拘留處理,給陳碧婷的人生又蒙上了一個污點,她這輩子也別想抹去。

  「對了。」沈莞不知道這個時候,有沒有人身限制令,不過她可以問一問:「陳碧婷這次沒有傷害到我,還被追究責任,肯定會更加記恨我,為了防止她再對我做出過分的事,我可不可以另外向法院起訴,行使我的人身保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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