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自作孽不可活
2024-08-26 17:30:46
作者: 蘇梁
任麗娟哭的梨花帶雨,淚漣漣的眼睛不自覺地向岳律師的方向看了一眼。
她說:「我也不想這樣,但他一直威脅我,說如果我不順從的話,就會……就會殺了我!」
這自古以來,一個女人如果想誣陷一個男人,尤其是涉及那方面的事兒,十次有八次都會成功的。
何況,任麗娟還有證據。
「我脖子上的這條紅痕,就是他昨天想掐死我時留下的……」
說著,就又嗚嗚嗚地哭了起來。
面對鐵「證」如山,果不其然,旁聽席上議論紛紛,幾乎全部都是同情女人的聲音。
大法官跟另外幾個法官商議了一下,沒幾分鐘,就宣布了結果:
強女干案屬於重案,法庭方宣布姜築凱是刑事嫌疑犯,即刻生效,立即關押看守所,等待另案開庭。
同時,任麗娟因為涉嫌誣告,也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大法官宣布閉庭。
姜築凱氣的渾身發抖,站起來朝著原告席破口大罵:「喬笙,都是你設計的我對不對?你這個賤人,以為爬上有錢人的床就高枕無憂了?別忘了,你五年前還生過……」
然而,他接下來的話卻被法官的怒喝聲淹沒。
「秩序!秩序!」
現場警衛衝上去,對著姜築凱,按頭的按頭,鉗下巴的鉗下巴,直接把姜築凱滿口噴糞的嘴捏成了鴨子嘴!
旁聽席的觀眾們看到如此滑稽的一幕,瞬間哄堂大笑。
連一向穩重的岳朗也忍不住笑了。
只有喬笙覺得很可悲。
姜築凱有今天,完全是自作孽不可活。
姜築凱被法警蒙頭、堵嘴,押送出庭,所有人也都有序往外走。
任麗娟經過岳朗身邊時,突然小聲地說:「別忘了你們的承諾!」
最後又萬分不甘心地看了一眼喬笙,跟著女警走了出去。
……
走出法院後,喬笙問岳朗任麗娟最後那句話是什麼意思。
岳朗解釋說:「昨天那女人一絲不掛地從賓館裡逃了出來,一出門就被秦總的人截住了。她恨極了姜築凱,十分願意替我方做證,讓姜築凱坐牢,但前提是不能牽涉到她。秦總答應了她的要求,有關她誣告的案子,大概率會判緩刑,之後秦總會給她一筆錢,讓她永遠消失。不過……」岳朗沉吟,道,「如果喬小姐另有想法,我們也會聽從喬小姐的意見。」
喬笙卻一笑了之,搖了搖頭,說:「就這樣吧。」
她不是決定放過任麗娟,而是決定放過自己。
希望這件事,就此畫上句號,以後永遠都不要出現在她的眼前。
……
回到家,一進客廳,秦洛就迎面走了過來。
他跟他爸爸一樣,即使在家裡,也不會穿的很隨意。
襯衫,吊帶褲,小皮鞋,帥氣逼人。
他手裡拿著iPad,對著喬笙,奶聲奶氣地說:「阿姨,網上都在說你的事哦。」
喬笙聽言,心想,回來的路上,吳秘書已經跟她介紹說,有關那兩個案子的所有視頻和帶節奏的帳號,都已刪除,發布錄像的那個女記者宣布辭職,並跟電視台一起發表道歉聲明。
網上的風向,已經完全反轉了,所有人都在罵渣男、小三和無良媒體。
喬笙笑了笑,沒說話,想了想,拿出手機,點開備註為「秦先生」的微信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