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潮熱
2024-08-22 16:33:23
作者: 芒厘
逢夕去宋宅留宿,沒提前和家裡說,想著等晚上給戚榆發個消息就好,這不是什麼大事。
若是提前說了,會麻煩一些。
她沒帶衣物,什麼也沒帶,輕裝上的陣。這些都不麻煩,因為她時常在宋宅住,她要用的東西、她用慣了的東西,宋宅里都有。
她在這裡甚至還有一個自己的房間,就在宋卿時臥室隔壁。
車子抵達宋宅,她熟稔地跟著他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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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偏眸與她說著話,她微笑著回應。
「今天不用去忙?」
「沒安排,在家剪剪片子就行。」
兩人一道走上台階,一道步入家門。
「先吃飯吧。」他說。
逢夕忽愣。
他怎麼知道她還沒吃?
這時,他的眼眸里方才有了點溫度,「猜的。阿姨準備好了,過來,陪你一起吃點。」
一句話而已。
逢夕登時無比樂意。
傭人將飯菜一一上完,隨後離開了這裡,餐廳里只余他們兩人。
宋卿時用公筷給她夾了一道菜:「剛才跟他們在聊什麼?」
他指的是剛才在沈家的時候。
桌上有十幾道菜,一大半都是她愛吃的。她來慣了,這裡的傭人對於她的了解不輸於家裡的趙姨。逢夕鼓鼓腮幫:「一些很無聊的事情。」
他看得出她的不喜歡,偏了下眼,聲線寡淡,「不喜歡的話,怎麼不提前出來等我?」
逢夕自十五歲回來,那時候的她心性如一張白紙,在這北城連個名字都不配擁有。如今她大半的心性,都是由他教出。
但他也沒有刻意地去教她什麼、一板一眼地給她灌輸什麼,她學到的東西大多都是她跟在他身邊、看他行事,耳濡目染地自學而成。當然,這也是他的意思,不然逢夕怎麼可能跟在他身邊,哪來的這個旁人求都求不來的機會?這就是他教她的方式,後來成長而成的逢夕,也沒有叫他失望,甚至遠遠超出他的期待。
宋卿時這個人做的事情太多了,手段自少年時起便是凌厲。他有著遠高於同齡人的成熟心性,給她打開了一個她從未涉足過的嶄新世界。各種東西,大多她連聽都不曾聽過。
跟在他身邊,逢夕只有學不過來的份,不愁學不到東西。
——他這句話里,並沒有叫她忍耐之意,只有叫她任性些的意味。
不喜歡走就是了,他並沒有將這些放進眼裡。
「也沒多久,十幾分鐘,你就來啦。」那十幾分鐘的煎熬,在見到他的那一刻消失殆盡。她也是算著時間不會太長,才沒有離開。
「阿夭。」
逢夕正埋頭吃飯,忽然聽見這一聲喚,她呆了下。
她握緊筷子,眸光微閃,「嗯?」
他喊她小名的聲音溫和了些,如冰面鑿開縫隙,墮入春光。她的心跳在加速,用力握緊筷子,也是心跳加速下下意識的行為。
她的側臉精緻細膩,宛如上等瓷器。
宋卿時接著道:「不喜歡的環境,不用強容。世界之大,自有適合容你之處。」
沒有必要顧忌什麼,因為他是宋卿時。
她雖不是,但她的背後是。
他用餐完畢,拿著濕巾擦拭手指,動作緩慢,慢條斯理的矜貴感流瀉,「肆意些,也沒有什麼。」
她的耳畔迴響起他當年的那句話:「叫阿夭怎麼樣?桃之夭夭的夭。」
心中如春水盎動,始終難歇。
她沒有辦法不對宋卿時心動。
早在很久之前。
「好。」她應說。
宋卿時下午有個會,逢夕一個人留在宋宅。
宋家人都不在,在的話她也都是熟悉的,所以不必擔心這點。
昨天她拍的片子已經處理過一點,將剩下的部分處理好後,她發給了姜暮雨。
姜暮雨是她的大學室友,也是工作室的另一個合伙人。她們從認識開始關係就很好,堪稱志同道合。
後續會由她去跟進,也由她去和王漾那邊聯繫。
姜暮雨:[收到收到。昨天辛苦了吧?王漾這拍攝不好接,這就不是個好伺候的主兒,辛苦你了嗚嗚嗚我的寶!]
逢夕沒太在意,闖過的關卡就不再是關卡:[沒事,反正順利拍完了,合作結束。]
姜暮雨猜測她一定是受到了很大的摧殘,安撫說:[你今天在家好好休息!]
逢夕關了電腦,拿手機回:[沒在家,我來宋家了]
姜暮雨:[啊?]
姜暮雨:[你們又同居啦?]
逢夕一噎,糾正道:[不是同居!一人一間呢]
他們怎麼可能在宋家同居?
姜暮雨依然震驚:[好久沒聽你提過宋大佬,我還以為我嗑的CP悄無聲息地be了呢,還好還好,又勾搭上了]
逢夕:[?]
她在說什麼,前面的也就算了,「勾搭」……?
以她們的交情,姜暮雨肯定是見過宋卿時。而她認識的時候,逢夕早就成年了,她會嗑上這一對,她覺得一點問題都沒有,完全沒有負擔和負罪感。
禁慾大佬和柔弱白花。
天!嗑死她了!
姜暮雨:[一人一間?沒關係,反正就隔了道牆,四捨五入就是同居。]
逢夕試圖阻止她的調侃:[能這麼四捨五入的嗎?]
姜暮雨嘿嘿笑著,就是不改。
她提醒說:[夕夕,你現在畢業了,你們都到了適婚年齡。]
逢夕好笑,[so?]
姜暮雨:[有些時候可以大膽一點,不要太拘謹。都是成年人了,要玩就玩成年人的遊戲!機會都遞到你手裡了,你要把握住喲!]
逢夕一時間竟是不知該怎麼回。她撐著下巴出神。
是喔。
她早就是成年人了。
進入成年人的世界,要開啟的,自然是成年人的遊戲。
她無奈地彎了下唇。
午後閒著無聊,她被灑進來的陽光曬得有些懶。走到窗邊,將窗戶推出去,滿盈的春光闖進視野。
宋家人多,宋宅占地遠比沈宅大,還有一個大了數倍的大院子。院子裡有一片地方種滿鮮花,此時花海正艷。
逢夕彎了彎唇,抄起相機下樓,想去拍會兒照片。
她站在一處海棠花前,舉起相機。
當數朵海棠被收進相機框中,好像所有的浪漫都被收割。
獨自一人在花園裡待了許久,直到她聽見腳步聲沿著路徑響起。
逢夕回頭去看,發現是宋大哥。
宋卿時的堂哥,宋昱時。
她放下相機,禮貌地打招呼:「大哥。」
宋昱時只比宋卿時大幾個月,她剛來到宋家的時候就認識他了,他們也相處很多年了。
不過後來他搬出去了,大多是在外面住,只偶爾會回來。
宋卿時其實平時也在外面住,可能是因為她要跟著他,他才回的宋家?畢竟如果她要跟去他的私人住處,是有點不太方便。
宋昱時頷首,停在這兒跟她說話,「好長時間沒看到你。」
他的視線下落,落到她手裡拿著的相機上,「在拍照?」
「是呀,花開得這麼好,待會我洗出來後送一張給你?」她主動道。
宋昱時手插在兜里,含笑,「嗯,那我等著。」
他沒有多聊,先進去了。
轉過身後,淡淡勾唇。
逢夕看眼手錶,四點多了,是快開飯了,他應該是回來吃晚飯的。
宋家人陸陸續續地也在回來。
逢夕準備收工進去的時候,碰見宋詩諳拉著一隻薩摩耶回來。這隻狗通體雪白,自帶笑唇,看見逢夕的時候,反應比宋詩諳還快,立馬朝逢夕飛奔過來。
宋詩諳愣是被這條狗給拽跑,「哎哎哎!你幹嘛!!」
一人一狗,又都是那麼大的體積,竟是叫逢夕下意識退後一步。
好在它聰明,沒有飛過來將她撲倒,而是乖乖停在了她跟前吐著舌頭,眼睛比星辰還亮,就差在裡頭寫上幾個字:快誇我,快摸我頭~
逢夕心一軟,蹲下來狂揉了兩下,「小V真乖。」
被拽飛的宋詩諳瞪眼,乖嗎?
她狂跑了大幾十米,還在喘氣,「阿夭你什麼時候來的?怎麼沒叫我。」
「下午才來的。」逢夕抱著狗頭蹭,貼了貼臉,肉眼可見的親近和喜歡。
這其實不是宋詩諳的狗,而是宋卿時的。
不過,宋卿時的樣子,怎麼看都和這狗不太搭,任誰也看不出來他會是它的主人。
——而事實上,也確實不是他主動想養,是逢夕喜歡,扯著他衣擺非要他養的。
那時她蹲在地上揉著狗頭,眼巴巴地看著他,他心難得一軟,於是就這麼成為了狗主人。
但狗主人沒那麼多閒心去照顧這條狗,於是宋詩諳就成了最終的大冤種。
「你們剛剛做什麼去啦?」逢夕隨口問。
宋詩諳擦著額頭的細汗,幽幽:「小V遛我去了。」
逢夕:「?」
宋家如今有兩房,大房是宋昱時那家,二房是宋卿時這家。
宋詩諳是宋卿時同父同母的親妹妹。
宋詩諳這輩就她一個女孩,她從小就想要個妹妹,可惜被她媽毫不留情地拒絕掉。後來逢夕來了以後,她眼前一亮。
尤其剛回家的逢夕幾乎什麼都沒有,也什麼都不會,完全符合她想要個妹妹來裝扮的要求,她就將逢夕當成個洋娃娃去打扮。
逢夕又白又漂亮,她簡直再愛不過了,當時她嗷嗷叫著說,這簡直就是她哥哥給她帶回來最好的禮物。
有人調侃說她和宋卿時不愧是親生的,竟然這麼喜歡同一個人。
後來逢夕長大,褪去了最初的青澀和稚嫩,蛻變成了傲然的白天鵝。她們站在一處,就如姐妹一般。
她們年齡相仿,又玩了好幾年,感情自然是好。
宋詩諳興致勃勃地和她說著話。
忽然,逢夕微信聲響了一下。
她拿出手機看,是宋卿時發的,他說他臨時有事,可能會晚點回來,晚餐也不在家吃。
這條消息叫她恍惚間有個錯覺。
像是丈夫在給妻子交代行程。
她摁滅手機。
宋詩諳問說:「誰發的呀?」
「二哥說不回來吃了。」
宋詩諳拖著聲兒「哦」了一聲,「這樣啊。」
她嘻嘻笑,「哥哥從來沒跟我報備過,怎麼就只跟你說呢?咦,真是令人奇怪。」
她話音里的陰陽怪氣都快溢出來。
逢夕毫不客氣地捂住她嘴,「因為我是客人,他是帶我過來的人,跟我說一聲很正常。」
宋詩諳掙脫她的束縛,往前跑,「哦哦哦,這樣嗎!你都解釋全了,那就只能這樣啦——」
逢夕無奈,揉了揉發熱的臉。
她掐了下手心。
可是真的,沒什麼啊。
以前經歷的調侃好像沒有這樣多。
大抵是因為。
他們真的都長大了吧。
年齡不同,面對的處境和問題也會隨之變化。
她撿了朵落在地上的海棠花,拈於指尖把玩。
宋詩諳跑著跑著,回頭望去,忽然有些怔神。
花下美人,溫柔恬靜,有一種說不出的蠱惑力。
美人配花,花映美人,實在美矣。
說句不知羞的話,雖然人家是自己長的,但她還是頗有成就感。
而且,她總覺得這麼漂亮的逢夕,很難找到相配的男人。
除非。
是她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