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2024-08-21 10:34:30
作者: 溪畔茶
接下來的幾天,二房那邊十分熱鬧。
方寒誠和薛珍兒吵架啦,方寒誠和薛珍兒又吵架啦,薛珍兒和洪夫人吵架啦……
沒有一天消停的,丫頭們天天都有新鮮話說。
瑩月捎帶著聽了一耳朵,但沒往心裡去,她也不出門,只是忙著自己的事。
方寒霄與她筆談,畢竟不可能把所有細節對話都告訴得她清清楚楚,大致就是個梗概,她想做成一個完整的記錄,裡面有不少血肉需要她自己填充。
這個填充傾向於哪個方面,是平實簡略一點,還是誇張一點以顯示險象環生,大方向上她需要把控好,實際寫起來的時候才不會跑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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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她把那些字紙翻了又翻。
因為實際上這還是個未完結的案子,她不免又把結果猜測了一番。
她本來不擅長猜謎,但耐不住她全身心地投入這件事中,她與方寒霄的視角還有些差別——有關於其間暴露出來的相同刀痕之事,因為涉及先韓王世子,方寒霄將此隱瞞了,沒有說出來,因此瑩月面對的,是兩個相對要單純一點的案子。
延平郡王夜半遇刺,徐二老爺滿船遭屠,水底沉屍重現,鹽梟暴露自盡;蔣知府不打自招,應巡撫無辜遭殃,師爺難扛壓力,吳太監浮出水面。
大概是這麼個經過。
捋清楚以後,瑩月忽然發現,兩案其實沒有多麼深刻的關聯。
它們唯一直接的交集,是那個鹽梟。
如果蔣知府不是跟徐二老爺用了同一個鹽梟,蔣知府不會因為心虛而暴露,後面這個案子根本爆不出來。
而偏偏,這個唯一橫跨兩案的鹽梟死了。
自殺。留下的遺書經過查證,是本人筆跡。
也就是說他在死因這一點上沒有疑問,但同時,引出了一個更大的疑問——於星誠與方寒霄一致不肯相信他遺書上招認的所謂延平郡王遇刺案真相,都認為他是被推出來頂罪,那麼,什麼人有這個能耐,可以迫使他放棄主動性命?
能做到鹽梟這個級別的人,必然悍勇,拼死一戰才更符合其為人,他放棄了這個選項,而直接選擇赴死,至少體現了兩點,其一,這個人是他無論如何沒辦法抗衡也拒絕不了的;其二,這個人同時擁有許諾的能力,令得鹽梟相信他死以後,家人能得到保全。
能做到第一點已經不容易,做到第二點更難,表明這個人,霸權和威勢同時有。
只可能是官場中人。
這個官場中人,距離揚州還應該不算很遠,至少一定在南直隸範圍之內,否則來不及有這麼快的反應勒令鹽梟自盡,給遇刺案劃上句號。
而遇刺案不結,為此案下揚州的於星誠不會走——這個人的目的,很有可能就是逐走於星誠。
為什麼逐走他?怕他再查出什麼來。
於星誠為欽案而來,如果蔣知府不是沉不住氣主動暴露,他連蔣知府都不會去查,更不會去查揚州府以外的事務,也就是說,這個人不是怕於星誠查出別的什麼,只是怕他查這樁欽案。
怕再查下去,很可能真的叫他查出來。
所以主動塞給他一個兇手。
塞的這個鹽梟有些粗糙,但不能說這個人行事蠢笨,因為一般官員,查到這個程度,線索如此有限,是真的不會再深究了,有個現成兇手帶回去,到皇帝跟前去邀邀功,還求別的什麼?
做官為什麼,升官發財啊,蔣知府就是其中一個傑出的代表。
因為應巡撫涉入了此案,瑩月不由把他代入進去想了想,發現不像,應巡撫炮製一個鹽梟的權勢是夠的,但他如果和鹽梟發生過交集,又有這麼厲害的手段,不會發現不了自己身邊師爺和鹽梟間的手腳,以至於直接被從任上抓進京里,丟盡臉面還可能面臨貶官。
對了,這個應巡撫背後也是有人的。
師爺到這個地步沒必要堅持誣衊他,他確實是有說不清來路的財產,可是及時被轉移走了。
這裡與鹽梟的死有異曲同工之妙——轉移財產不是一日之功,而且還要不為當地官府察覺,更難,但應巡撫背後的人仍然反應很快,替他辦到了,其中蘊含的意思,這個人知道應巡撫出事的消息必然也很快,他所身處之地,很大可能也在南直隸範圍之內。
瑩月咬著嘴唇,努力想著——南直隸官場就那麼大,先後有兩股厲害勢力隱沒,她想試著至少猜出一股來。
……
猜不出來。
案子不是好查的,她又畢竟大半時候都在深閨里,最深只能想到這裡。這時候,石楠笑嘻嘻地掀了帘子,探進頭來:「奶奶,眼看快過年了,別用功啦,我們出去逛逛罷,也該買點年貨了。」
瑩月恍然驚醒,忙道:「對!虧你說一聲,我都沒想起來。」
這是她出嫁以後過的第一個年,從前在徐家她門都出不去,不需要操這個心,如今自己當家立戶,該把操持起來了。
她不大會,好在平江伯府大面上仍是洪夫人管家,祭祖年宴等這些大場面都是洪夫人在管,不但不要她插手,還怕她插手,故此時近年底,沒有人來吩咐她做任何事情,她在家務上仍舊是安閒的。
長房這邊,該分的一些分例也分下來了,洪夫人不傻,她要是剋扣,方老伯爺還在呢,方老伯爺只愁找不到藉口偏向長房,她敢扣一分,方老伯爺敢補過十分來。
故此瑩月這裡其實也不缺什麼年貨,石楠來這麼說,就是個想出門逛逛的由頭罷了——這時候街上多麼熱鬧啊,出去看看多好。
她們如今是可以自由出門的,方寒霄不在的時候瑩月就領著丫頭回去過徐家,跟方老伯爺說一聲就行了,方老伯爺能把方慧教成那樣,不是個迂腐性子,只要去說,沒有不同意的。
「去問問慧姐兒,要不要一道出門逛逛。」
瑩月想起來,向玉簪道,方寒霄今日不在家,倒是不用去和他說,問一問方慧就可以了。
方慧的女先生放回家過年去了,年後才回來,她這陣子都不上課了,天天閒著玩。
過一會兒,方慧顛顛地跟在玉簪後面來了,清脆地嚷道:「大嫂,我要去!」
瑩月笑應:「好。」
兩人收拾了,方慧帶上乳母,瑩月帶上丫頭,到方老伯爺那裡說了一聲,方老伯爺給增派了兩個小廝,一行人就出發。
街市上果真十分熱鬧。
一些店家已經提早把紅燈籠都掛起來了,人群來往熙熙攘攘,衣著有貴有賤,還有許多小孩子在大人的腿縫間穿行,笑著打鬧,有頑皮的還往人腳邊摔一種自製的小玩意兒,把人驚得一跳,就扮著鬼臉大笑跑開。
瑩月下馬車不久,腳邊就被扔了一個,摔成兩半的小竹片跳起來,其實傷不了人,動靜也不算很大,但她從前沒見過這個玩法,唬了一跳。擠在她兩側的玉簪石楠忙聚攏上前,把她護住。
扔她的是路邊一個擺攤的一個攤主家的小子,攤主是個包著青頭巾的中年婦人,見瑩月一行人衣著不俗,似闖了禍,跑出來氣得兜頭對著自家的淘小子就是一巴掌:「不長眼的小王八蛋,貴人你也敢驚擾!」
婦人下手不輕,小子嘴一咧,就哭起來。
瑩月回過神來,忙虛攔了一下:「這位大嫂,我沒事,別打孩子了。」
婦人鬆了口氣,轉身跟她致歉:「小夫人大量,真對不住。」
「姐兒,你做什麼?」王氏在旁,把想往前竄的方慧拉住,「可不能亂跑,街上人多,小心拍花子的把你拐了去。」
「我沒亂跑,你才玩的是什麼?」方慧確實沒想走遠,只是湊近那個嗚嗚正哭的小子,往他手裡張望。
小子被她一問,嘴巴還張著,眼淚已經不覺停下來了——方慧在他眼裡,跟小仙女差不多,他憋著嗓子,乃至有兩分害羞地道:「就是爆竹。」
這是誇張的稱呼了,沒有點火,其實爆不起來,稱為「摔竹」還差不多,把竹子弄成小片,用紗線或者草根之類不值錢隨手能找到的東西松松捆一下,摔的時候劈啪作響,小孩子學大人,拿這個假裝當爆竹玩了。
方慧身邊沒有這麼簡陋又粗魯的玩器,她見了還挺新鮮,問小子:「多少錢一個?你賣我兩個。」
小子呆了一下:「不要錢,你要,我,我給你兩個。」
灰撲撲的小手就伸過來,王氏見沒有危險,倒不為這樣的小事拂方慧的心意,只是不令方慧去接,自己接過來,跟小子道了謝。
小子傻笑。
小孩子的心意也是心意,瑩月不好意思白得他的東西,就駐足到他家的攤位前,想挑兩樣東西照顧一下生意。
婦人忙給她介紹。
這個攤子上賣的主要是一些珠串荷包手帕耳墜等小物,都不值錢,方慧眼下對這些沒有興趣,走到一邊去,學著小子去玩摔竹。
這東西工藝十分簡陋,但摔出去要保證分開還能製造出一點彈跳的動靜還是需要一點手法的,方慧摔兩下都沒摔開,不服氣,小廝撿回給她,她又摔第三下。
這下摔開了。
摔到了一隻鹿皮靴旁邊,靴子已非平民所能穿著,靴身上居然還鑲有珠玉,一望便知不凡。
「小丫頭,你長不長眼——」立時有人伸指呵斥。
「哎,閉嘴。」靴子的主人原來沒有說話,但忽然見到了瑩月聞聲轉過來的臉面,眼睛一亮,伸手一揚,阻止了身側的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