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題材是否重大
2024-08-15 17:43:25
作者: 陳信凌
一般來說,事實或者事件的重與輕、大與小,只要角度選擇得當,報導技巧純熟,都可以成為新聞的題材。但是比較而言,重大的事件應該受到新聞從業者更多的青睞。其中的原因與新聞業的基本職責密不可分。我們常有這樣的描述:新聞應該反映社會、報導現實。甚至還有「今天的新聞就是明天的歷史」的說法。西方新聞界有大意相近的表達。著名報人普利茲說過一段流傳很廣的話:「倘若一個國家是一條航行在大海上的船,新聞記者就是船頭的瞭望者。他要在一望無際的海面上觀察一切,審視海上的不測風雲和淺灘暗礁,及時發出警告。」後來,傳播學者施拉姆把這種環境監視功能喻為「社會雷達」。可見,中西表達的立足點稍有不同,但其含義是一致的,都在強調新聞媒介或者記者要密切關注社會,及時報導現實。現實中發生的大事件輻射面廣,影響力大,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社會的性質與走向,理應受到新聞界更主動、更積極的關注。
而那些以重大題材為報導內容的新聞,成為優秀作品的可能性更大。以第19屆中國新聞獎的評審結果來看,那些獲獎的作品基本上把2008年我們國家發生的大事一網打盡了。其中有南方大面積冰雪災害、拉薩「3·14」打砸搶事件、奧運火炬傳遞、汶川發生大地震、北京舉行奧運會、中國改革開放30年紀念、國際金融危機全面爆發等。據統計,其中44個一等獎作品,涉及前述重大事件報導的獎項達到21個,再加上兩個特別獎,重大題材的作品占該屆中國新聞獎頂級獲獎作品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