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綜合高中課程設置
2024-08-14 21:36:23
作者: 肖建彬
綜合高中課程根據學生高一後、高二後兩次發展選擇的學習實際,三個學年分別設置。
(一)第一學年課程設置
第一學年課程設置面向綜合高中全體學生,由公共基礎必修課程和拓展選修課程兩部分構成。
公共基礎必修課程(以下簡稱「基礎課程」),第一學年基礎課程為全體學生共同必修、達到高中學業水平考核要求的課程,學生須獲得52~63學分。
拓展選修課程(以下簡稱「拓展課程」),學生須獲得7~18學分。由學生根據發展需求、按學分管理要求自主選修。
第一學年基礎課程中有部分必修課的課時有一定彈性安排,學生須統籌計劃本人第一、第二學年課程,根據本人參加高中學業水平考核的時間適當安排必修課與選修課的修習課時。課程設置見表5.2。
表5.2 綜合高中第一學年課程設置表
(二)第二學年學術發展方向課程設置
第二學年學術發展方向課程面向綜合高中學術發展方向學生設置,由公共基礎必修課程和拓展選修課程兩部分構成。
第二學年的基礎課程為學術發展方向的學生共同必修、達到高中學業水平考核要求的課程,學生須獲得28~48學分。
在第二學年的拓展課程學習中,學生須獲得22~42學分。學生根據發展需求、按學分管理要求自主選修。
第二學年基礎課程部分必修課課時有一定的彈性安排,學生須與本人第一學年課程統籌安排,根據本人參加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時間適當安排必修課與選修課的修習課時。課程設置見表5.3。
表5.3 綜合高中第二學年學術發展方向課程設置表
續表
(三)第二學年技術發展方向課程設置
第二學年技術發展方向課程設置面向綜合高中技術發展方向的學生。學校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產業發展需求,實現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與區域產業的緊密對接,結合本校實際,自主開設、調整專業,專業建設及專業課程設置應以教育部發布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2010年修訂)》和《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管理辦法(試行)》為依據。
技術發展方向課程設置以提高學生綜合職業能力和服務終身發展為目標,對準技術發展方向職業標準,精選課程內容,科學安排課程結構,創新教學方式,構建適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有利於與高等職業教育、繼續教育相銜接的課程體系。第二學年技術發展方向課程設置由公共基礎課程、課程和專業選修課程三部分構成。
基礎課程是技術發展方向的學生共同必修的課程,學生須獲得28~48學分。
專業必修課程為專業技術基礎課程(以下簡稱專業課程),學校根據學生的技術發展方向、按照教育部相關專業課程教學大綱設置,學分由學校自主安排。
拓展課程,由學生根據興趣和發展需求自主選修。拓展課程應豐富多樣,學時由學校在充分徵求意見、做好需求分析基礎上統籌規劃、自主安排。
第二學年技術發展方向的課程設置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後實行。第二學年技術發展方向課程設置可以實行至第三學年上學期。課程設置見表5.4。
表5.4 綜合高中第二學年技術發展方向課程設置表
(四)第三學年升學普通高等院校方向課程設置
第三學年升學普通高等院校方向課程面向準備升學普通高等院校方向的綜合高中學生設置,由公共必修課程、限定選修課程和拓展選修課程三部分構成。
公共必修課程(以下簡稱必修課程),是升學普通高等院校的學生共同必修的課程,學生須獲得6學分。
限定選修課程為專業學術基礎課程(以下簡稱限選課程),分基礎課程和專業發展方向課程兩類。基礎課程包含語文、數學、外語,由學校根據學生需求設置;專業發展方向課程按照升學普通高等院校專業要求設置,由學生自主選修。
拓展課程由學生根據興趣和發展需求自主選修。
限選課程的科目須滿足學生需求,拓展課程應豐富多樣,學時分配由學校在充分徵求意見、做好需求分析的基礎上統籌規劃、自主安排。
第三學年升學普通高等院校方向的課程設置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後實行。課程設置見表5.5。
表5.5 綜合高中第三學年升學普通高等院校方向課程設置表
續表
(五)第三學年升學職業高等院校方向課程設置
第三學年升學職業高等院校方向課程面向準備升學職業高等院校方向的綜合高中學生設置,由公共必修課程、限定選修課程和拓展選修課程三部分構成。
必修課程是升學職業高等院校方向的學生共同必修的課程,學生須獲得6學分。
限選課程分基礎課程、專業發展方向課程和職業技能證書課程三類。基礎課程包含語文、數學、外語,由學校根據學生需求設置;專業發展方向課程按照升學職業高等院校專業要求設置;職業技能證書課程根據學生專業發展方向技能要求設置。
拓展課程由學生根據興趣和發展需求自主選修。
限選課程的科目須滿足學生需求,拓展課程應豐富多樣,學時由學校在充分徵求意見、做好需求分析的基礎上統籌規劃、自主安排。
第二學年課程設置可以實行至第三學年上學期。第二學年修習技術發展方向課程的學生可以在高三上學期或高三下學期開始按本課程方案學習;第三學年上學期選擇修習升學普通高等院校方向課程的學生,根據學業實際及發展意向,也可以在下學期開始按本課程方案學習。
第三學年升學職業高等院校方向的課程設置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後實行。課程設置見表5.6。
表5.6 綜合高中第六學期升學職業高等院校方向課程設置表
(六)第三學年從業資格和就業指導方向課程設置
第三學年從業資格和就業指導方向課程設置簡稱「就業方向課程」,面向準備就業方向的綜合高中學生。學校在第3~5學期技術發展方向課程的基礎上,根據學生發展需求實際,適當調整專業課程開設,以提高學生綜合職業能力和學生終身發展為目標,對準技術發展方向職業標準和學生終身學習需求,精選課程內容,科學安排課程結構,構建適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有利於與繼續教育相銜接的職業課程體系。課程設置由公共必修基礎課程、職業技能課程和專業選修課程三部分構成。
必修課程為就業發展方向學生共同必修的課程,學生須獲得6學分。
限選課程分基礎課程、專業發展方向課程和職業技能證書課程三類。基礎課程包含語文、數學、外語,由學校根據學生需求設置;專業發展方向課程按照學生規劃繼續教育專業要求設置;職業技能證書課程根據學生專業發展方向技能要求設置。
拓展課程由學生根據興趣和發展需求自主選修。
限選課程的科目須滿足學生需求,拓展課程應豐富多樣,學時由學校在充分徵求意見、做好需求分析基礎上統籌規劃、自主安排。
學生可以在高三上學期或高三下學期開始修習本課程方案。
第三學年就業方向課程設置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後實行。課程設置見表5.7。
表5.7 綜合高中第三學年從業資格和就業指導方向課程設置表
[1] [美]科南特:《科南特教育論著選》,陳友松,譯,35頁,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8。
[2] 竇坤,桑元峰:《科南特的「綜合中學」模式及其現代啟示》,載《西安外國語學院學報》,2005(3)。
[3] 美國的綜合高中為學生分流提供三個課程軌道,除了由學術類和職業類課程建構的兩軌之外,還有專門為學生適應未來生活提供支持的「基礎類課程」軌道。
[4] 方彤:《瑞典基礎教育》,118頁,廣州,廣東教育出版社,2004。
[5] 諶啟標:《瑞典綜合高中的職業教育》,載《教育與職業》,1998(5)。
[6] 李麗潔:《MESGS課程包:澳大利亞發展綜合中學的新舉措》,載《中小學管理》,2012(6)。
[7] 王斌華:《今日美國綜合中學》,載《外國中小學教育》,1995(3)。
[8] 劉麗群,王繼玲:《多元共享,適性發展——美國綜合高中課程設置的基本特點》,載《課程教學研究》,2015(5)。
[9] 常寶寧:《台灣綜合高中發展的政策舉措及其啟示》,載《中國教育學刊》,2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