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關於課程設置

2024-08-14 21:34:29 作者: 肖建彬

  有學者認為,綜合高中的課程設置與國家對綜合高中的辦學目標定位不吻合,體現為二元結構突出,即普通高中課程與職業高中課程的簡單疊加:升學預備課程沿用普通高中課程模式,偏難、偏廣,而就業預備類課程則照搬職業高中的體系,專業過於狹窄,以考試科目為主,選修課、活動課很少。[7]常寶寧指出,世界發達國家都為綜合高中設置了獨特的課程結構,唯獨我國在試辦過程前後均沒有出台明確的規範政策,綜合高中在設置上沒有突破雙軌制的局限,尤其是職業教育課程缺乏,實踐教育往往成為其他學科的替代品。[8]劉麗群建議,除了在國家層面解決綜合高中的課程設置實施綱要以外,更重要的是推進綜合高中的課程創新,在地區層面以區域統籌、合併重組、校際合作等方式提升學校的專業培養面和實習就業渠道,不斷開發新的課程,完善學分管理體系。[9]高利民則建議,綜合高中可以考慮打破傳統的分科課程體系,將原本幾門相關的課程合併,如實行理科綜合或文科綜合課程。這樣做一方面避免了科目繁多、學業負擔重的問題,另一方面為新型課程教學提供了充裕的時間,有利於培養學生不同知識融合的能力,凸顯出綜合高中相較於普通高中或職業高中的優勢。[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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