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教育會診法
2024-08-14 20:37:32
作者: 王彩鳳 莊建東
(一)教育會診法的含義
教育會診法是指召集有關學前教育專家學者(尤其是幼兒教師集體)進行討論,就某個個案的行為、思想品質或學習等方面作出鑑定,得出比較客觀公正的結論的一種個案研究方法。學前教育會診具有集體性、公正性和簡便性的特徵,不僅適用於問題兒童也適用於正常兒童,是深受廣大學前兒童教師喜愛的一種學前教育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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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育會診法的注意事項
學前教育會診應按以下六個環節進行[8]:①明確會診目的。②確定會診參與者。③由班主任和相關老師說明對某一幼兒的看法,並列舉理由。④組織集體討論,廣泛交換意見。⑤為個案作出鑑定,提出有針對性的教育措施。⑥根據個案的鑑定材料,教師對集體或個人的教育工作進行自我反省,加強自身修養,提高教育教學水平。
本章小結
個案研究法是質化研究一種常用的方法。本章主要介紹了個案研究法的一些基本內容,包括個案研究法的含義、研究目的、研究特點(包括個案研究法有何優缺點、為什麼適用於學前教育研究)、研究類別,研究資料的來源和獲取手段、個案研究資料的內容和收集等。此外,通過闡述如何設計個案研究方案、個案研究的基本步驟與程序是怎樣的、個案研究中有哪些常用的方法,以及如何撰寫個案研究報告的實用性基礎知識,幫助學生初步了解如何在實際研究中運用個案研究法。
思考與練習
1.運用個案研究法進行質化研究時,應注意收集哪些內容的研究資料?
2.怎樣選擇個案研究的對象?
3.個案研究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4.在幼兒園教育實習過程中,以幼兒園中的某一行為問題兒童為個案研究對象,進行個案研究:設計一份「行為問題學前兒童的個案研究」方案。
5.嘗試從不同途徑收集該個案的各方面資料,對收集到的資料進行分類整理。
6.對個案研究資料進行分析,提出教育建議。
7.撰寫一份幼兒個案研究報告。
閱讀導航
世界學前教育組織中國委員會委員、中國學前教育研究會理事,華中師範大學蔡迎旗教授選擇湖北黃岡地區的留守幼兒為個案研究對象,具體採用了調查統計法、座談和個別訪談法、現場觀察法、個案追蹤等,歷時兩年半完成了「留守幼兒生存與發展問題研究」。該研究具有比較重要的理論意義和突出的實踐指導意義,不僅可以豐富、拓展和深化我國的留守兒童相關研究,有助於我國社會學、福利學、教育管理學等學科的發展,而且有利於促進幼兒身心的全面和諧發展,改善幼兒社會教育與家庭教育,增進幼兒教育公平,保障幼兒所在社區乃至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根據該研究成果編撰成的《留守幼兒生存與發展問題研究》一書,主要記錄了對以下三個方面問題進行的深入研究:第一,以湖北黃岡地區為案例,了解我國中部地區留守幼兒的生存狀況,特別是困難和基本需求;第二,探尋留守幼兒身心發展的基本規律和特點;第三,尋找解決留守幼兒生存與發展的多種問題的有效途徑。該書告訴人們,為保障留守幼兒身心的全面和諧發展,促進教育與社會公平,我國應注意立體設計、多方聯合,幼兒家庭、幼兒園、政府、社會等方面共同努力,全方位地為留守幼兒構築社會支持機制。
[1] 陸偉紅:《一個缺乏自信心幼兒的個案研究》,57~58頁,教育科研論壇,2009(10)。
[2] 楊曉萍:《教育科學研究方法》,198~204頁,重慶:西南師範大學出版社,2006。
[3] 楊曉萍:《教育科學研究方法》,186~190頁,西南師範大學出版社,2006。
[4] 喬伊斯·P.高爾等:《教育研究方法實用指南(第5版)》,296~297頁,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
[5] 鄭金洲等:《學校教育研究方法》,203頁,北京:教育科學出版社,2003。
[6] 張燕,邢利婭:《學前教育科學研究方法》,167~169頁,北京: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1999。
[7] 陳李綢:《個案研究》,23頁,台北:心理出版社,1996。
[8] 王旭等:《現代教育科研》,215頁,青島:青島海洋大學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