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 外用電梯
2024-08-14 19:31:50
作者: 李士軍
(1)外用電梯使用時應有明顯的限重標牌。
外用電梯裝置有:制動器、限速器、門聯鎖裝置、上下限位裝置、上極限開關。電梯底籠周圍2.5米範圍內必須設置牢固的防護欄,進出口處的上部搭設防護棚。電梯至各層過橋與通道,兩側設置防護欄杆,進出口處設置防護門。防護門一般為關閉,只有在梯籠運行到某層時,該層防護門方可打開。
(2)安裝與拆卸:事前按說明書編製作業方案,並交底,有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由有專業資格證書的專業隊伍擔任,並設專人指揮。安裝後按規定進行驗收,使用前由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合格後方可正式使用。
(3)使用操作:操作人員屬特種作業人員,須經培訓並持資證書。上下應有雙向通訊系統。每日對行程開關、限位開關等進行檢查。6級大風停止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