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安全色與安全標誌
2024-08-14 19:31:14
作者: 李士軍
採用特定的著色與標誌,從保證安全需要出發,採用一定的形象醒目地給人們提示、提醒、指示、警告或命令。我國於1982年頒布了《安全色》(GB 2893—2008)、《安全標誌》(GB 2894—1996)的國家標準。
(1)安全色四種:紅、藍、黃、綠四種,如圖2.131所示。
圖2.131 安全色四種
紅色:禁止,停止,如禁止標誌,停止信號也表示防火等;
藍色:指令,必須遵守的規定,如必須佩戴安全帽;
黃色:警告,注意,如行車道中線,坑口的警戒線等;
綠色:提示,安全狀態,通行,如安全通道,通過標誌等;
對比色:用白色與黑色作為安全色的對比色。
間隔條紋標誌的含義和用途。
紅色與白色:禁止越過,如交通用防護欄杆。
黃色與黑色:警告危險,如鐵路交通口的防護欄杆。
(2)安全標誌由安全色、幾何圖形和符號構成。其簡明、引人注目、清晰易辨,《安全標誌》(GB 2894—1996)中,共規定了4大類(禁止、警告、指示和指令)。